内容出处: | 《安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2887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圩集 |
分类号: | F724.3 |
页数: | 3 |
页码: | 419-42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的圩场和集市贸易的情况。圩场的起源时间不详,民国时期主要圩市有33处,圩期为五日一圩或五日二圩。文化大革命期间废除圩期,规定农历逢四、九为统一圩期,后改为农历逢九。1979年改革开放后恢复五天一圩期,规定新历逢一、六为统一圩期。现有乡镇市场和村市场分布广泛。集市贸易活动在明代就已经存在,康熙年间已形成多个商业点。民国时期,县城和各区域都有主要集市贸易,以圩期为主要形式。解放后随着行政机构设置的变化和经济发展,集市贸易也迅速增加和发展,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的新格局。自1980年起,投资兴建了多个农贸市场,集市贸易逐渐繁荣,1987年集市贸易额达3993万元,1990年达8420万元。 |
关键词: | 安溪县 集市贸易 农贸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