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网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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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88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网点
分类号: F721.1
页数: 4
页码: 419-4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商业网点包括圩场圩期、集市贸易、批发网点、零售网点情况。
关键词: 安溪县 商业 网点

内容

第一节 圩集
  一、圩场圩期
  安溪在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才有“乡有日中为市”的记载,圩场始起时间失考。
  民国22年至26年(1933~1937),安溪主要圩市有县城、湖头、仙苑、官桥、榜头、龙门、蓬莱、科名、尚卿、龙山、感德、由义、大格、桃舟、珊屏、下地、福春、蓝进、进德、西坪、尧阳、新康、金榜、卓元、大坪、罗岩、三洋、仙珠、下洋、新埔、举溪、宝山、赤水等33处。除仙苑和湖头有列商成市外,其余各地均以集圩为市。圩期为五日一圩或五日二圩。解放后,沿用民国时期的圩场、圩期。
  “文化大革命”期间,废除旧圩期,规定农历逢四、九为全县统一圩期,1971年7月1日又改变全县统一为十天一圩期,即农历逢九为圩期。1979年改革开放后,恢复五天一圩圩的赶集习惯,规定新历逢一、六为全县统一圩期。
  现有乡镇市场有:城关、湖头、长坑、蓬莱、龙门、下洋、西坪、大坪、虎邱、尚卿、感德、桃舟、祥华、蓝田、金谷、魁斗、参内、剑斗、官桥等。
  村市场有:仙苑、金榜、罗岩、龙居、科名、赤岭、三元、美溪、后垵、三乡、榜头、南斗、东溪等。其中的剑斗、赤岭、东溪系1961年新形成的圩场。自然消失的有:三元、榜头、大格、福春、尧阳、赤水。仅有住商,没形成圩期的有虎邱、金谷、三元、美溪、后垵、魁斗、参内、南斗等。
  二、集市贸易
  五代初,安溪商业活动活跃。明嘉靖年间称货物贸易之地为市,斯时,县城形成东街市、西街市、南街市等商业点,湖头商业活动也日趋繁荣,至清代已有“小泉州”之称。康熙四十六年(1707),乡有日中为市;乾隆二十三年(1757),商贾有市行。
  民国22年,安溪主要集市有县城的仙苑;依新区的榜头、龙门;兴善区的蓬莱、金谷、魁斗;来感区的湖头;长坑区的长坑;崇新区的仙景、西坪。除湖头日日市外,其他都以圩期为主要集市贸易。
  解放后,随着行政机构设置的变化和生产、交通的发展,集市也随之移址和增加,特别是1979年后,国家提出“开放、改革、搞活”的经济政策,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经商户增加,商品购销活跃,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集市贸易市场的新格局,全县城乡市场有较大的发展,自1980年起,全县由政府投资近200万元兴建城关、龙涓、长坑、感德、湖头、金谷、参内、虎邱等8座农贸市场,总面积为20348平方米。还集资40万元在县城南街兴建2000平方米的综合市场一座。其中城关农贸市场,面积达5040平方米,经营单位和项目有国营粮店、食品商店;有供销合作社的果杂、水产、农资门市部;有商业归口的百货、五交化、食品、糖烟酒等集体商店;有私营的服装、小百、鞋类等小商品柜台21个,
  肉摊40摊,蔬果类、水产品等货摊23摊。场内设有宣传栏、黑板报、商品寄存处等设施,城关水门外建成600平方米的猪苗交易处,其他市场的经营项目大同小异。
  1987年,出现城关、官桥、西坪、长坑等万人集市,其它圩场上市人数也在1000—8000人左右,集市贸易空前繁荣,是年集市贸易额达3993万元,1990年达8420万元。
  第二节 批发网点
  民国期间,各商店大都为批零兼营,据历史资料记载,民国26年(1937),全县输入(出)批发商217家。
  解放后,政府通过批发加强对商品流通的控制。1953年全县私营批发商256家,拥有资金8.10万元。商品批发市场基本由供销社领导。1956年国营专业公司成立,则工业品和肉食品由国营批发部门控制,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由供销社控制。1980年,全县有批发网点13个。1983年发展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商品流通体制,各零售单位大都改为批发、零售兼营。1984年县内以批发为主的机构162个,1988年减少为106个,1990年仅为77个。各批发部门兼营零售,零售网点大多兼营批发。
  第三节 零售网点
  民国30年(1941)全县有商店1011家。民国35年8月全县商业登记有商店423家,其中纺织业4家、服饰业19家、百货业44家、饮食业70家、京果业165家、豆酱业8家、食油业10家、烟酒业10家、矿业9家、五金业1家、瓷器业3家、竹木制品业3家、文化业13家、美术业2家、医药业49家、屠宰业13家。至民国36年全县商号仅有395家。
  1951年,全县商业网点发展到1466家,其中国营零售网点仅5个。1952年,供销社开始建立,国营商业公司在安溪设营业处。是年,全县有商业网点2503个,其中国营零售网点7个、供销社17个。1953年9月,对私营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对私人商业进行限制、改造。至1957年全县商业网点618个,其中国营网点37个,供销社网点232个,合作商店79个、私营网点214个。此后,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对个体商业的冲击以及“文化大革命”将其作为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和“土壤”受到毁灭性冲击,加上长期依靠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发展网点,因此全县营业网点发展缓慢。至1959年仅有871个,1965年又降为299个。1980年。全县仅有商业零售网点817个,平均每千人拥有商业零售网点1.12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肯定个体商业的地位和作用,使之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发展。全县商业网点,1983年为2155个,1985年增至4232个,为1980年的4.2倍,其中个体有证商店达3116个,占网点总数的73,平均每干人拥有零售网点5.3个。
  1986~1990年,全县零售网点总数从1986年的4462个增至1988年的5386个,至1990年全县有商业网点4890个,比1988年减少496个。其主要原因是1988年出现了全面经商的状态,1989年经过“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民经商有所降温。
  城区的零售商业网点,民国19年(1930)有小商贩230多家;1949年,安溪解放后,县城区有商业零售网点151家,平均每千人口拥有网点30.6个。1957~1982年,城区的商业零售网点主要由国营门市部和城镇合作店(小组)构成。1980年城区商业零售网点62个.平均每千个城区人口拥有零售网点5.6个。1983年出现个体商店后,补充了国营集体商业的不足。时年城区零售商业网点增至171个。1985年发展到367个,平均每千个城区人口拥有商业零售网点28.6个,为1980年的5.9倍。1990年城区商业零售网点814个,平均每千个城区人口拥有网点49.8个。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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