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286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行政管理 |
分类号: | U491 |
页数: | 2 |
页码: | 390-39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解放前,县内未设立交通管理机构。解放后,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县政府设立建设科兼管交通事务,1956年正式成立县交通局,后更名交通科,编制减为4人。1970年8月,又改称安溪县革委会生产指挥处交通局,下设汽车、公路、邮政、民运4个管理站。1972年10月,恢复县交通局机构,定编15人,下设文秘、财会、汽车运输管理、公路工区管理、民间运输管理等股。1990年,全局人员57人,设有人秘、交管、计财、工程、安全企业管理等五个股。县交通局负责有关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和条例在县境内的组织实施,规划全县公路、桥梁等建设,对全县公路等进行管理。 |
关键词: | 安溪县 交通 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