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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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84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程
分类号: U41
页数: 2
页码: 369-3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工程的情况。其中包括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公路造价等。
关键词: 安溪县 公路 工程

内容

县内海拔500米至1600米的中低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63%,居民村落大都分布在崇山峻岭中,公路建设工程从勘测到施工均十分艰巨。
  一、勘测设计
  民国时期,县内修公路要到外地聘请技术人员来勘测、设计。解放初,修公路靠省公路局和晋江专区公路段提供技术援助。1956年县交通局设立工程股,开始自行勘测设计湖植公路,此后技术力量和业务水平逐步充实、提高。
  公路勘测设计主要工作程序有实地调查(又名观察)、踏勘测量、选线、详细测量等。县内每条公路的勘测设计都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性质和交通量以及所经地区的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来决定公路的空间位置、线形与尺寸,即公路在平面、纵断面、横断面上的几何形状的各部尺寸进行设计。
  至1990年,县交通局拥有技术人员10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工5人,技术员4人,已能担负起公路和大中小桥梁的勘测、设计和施工任务。
  二、技术标准
  民国时期,县内公路建设依当地的地形和地质状况进行勘测设计,所建公路标准很低。
  解放初,县内公路主要是进行整修,恢复通车,无技术标准可依。1956年6月,交通部公布了《公路设计准则(修订草案)》和《简易公路设计准则》,1959年11月和1972年3月,省和交通部又先后公布了有关公路工程准则,县内公路建设均按这些规则进行。1988年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自1989年5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以前发布的技术标准同时废止。县内公路均属新标准中的山岭重丘区三级、四级公路和部分等外路。
  三、公路造价
  民国时期修建的安同公路每公里造价为法币1万多元。
  解放后修建的公路因年份、技术标准和地理条件不同,造价各异。主干公路技术标准高,造价也高,一般每公里的造价高出乡村公路十多倍或至数十倍。乡村公路技术标准较低,且大都由民众投工,造价相对较低。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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