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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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842
颗粒名称: 卷十二 交通
分类号: F512.757
页数: 44
页码: 355-3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交通的情况。其中包括古道水路、公路、铁路、桥梁、运输等。
关键词: 安溪县 交通

内容

安溪地处内陆,境内多山,山沟河谷纵横交错,交通不便。古时人们主要靠肩挑扛运背负,翻山越岭,趟溪过河。大宗的木材、土特产和海产品、工业品则由西溪水运集散。宋代境内始建5个驿站3条驿道通同安、南安、永春等地,驿道和大小乡村道路构成了全县纵横交错的原始交通网络,历代相承,延续至民国中期。
  民国17年(1928)3月,开始修建安溪北石至同安公路,为县内第一条公路,6月购进第一辆汽车。此后十数年间,全县共修建了7条公路,总长181公里。27年(1938)冬,为防备日本侵略军进犯内地,县内所有公路均奉令自毁,安溪的交通又退回原始状态,抗战胜利后才逐步恢复。至1949年,全县勉强可通车的公路仅57公里,平均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1.9公里。
  解放后,安溪的公路建设飞速发展,以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和侨、港、台三胞捐助等多种形式广筑公路。至1990年全县公路总长1524公里,公路桥399座近12000米,平均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50.6公里。各乡镇场所在地全部通车,426个行政村92.2%通了公路,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向四方幅射的公路网。全县共有各种机动车9474辆,经营汽车货运企业18家,年货运量34.4万吨;客运企业5家,年客运量4794134人次,156212062人公里(以上均不包括个体运输量)。
  1958年冬,漳(平)泉(州)铁路建设延伸进县境,安溪成为泉州市第一个通铁路的县份。目前铁路已通至剑斗,剑斗至湖头段(19.5公里)建设接近完成。1990年县内铁路货运量3471499吨,客运量195662人,进一步加强了安溪与各地的联系。
  交通事业的日益发达有力地促进了安溪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进步。
  第一章 古道水路
  第一节 古道
  一、驿道
  宋绍兴年间,县内建有蓝溪驿、龙门驿、大洋驿(在官桥镇境内)3个驿站,后又在魁斗建双济驿,在罗内建罗渡驿,供邮差及过境官吏憩息,形成通往南安、同安和永春的3条驿道。以县城为中心,通南安的驿道经圆潭、罗渡驿入南安大宇至泉州;通同安的驿道经同美、官桥大洋驿、龙门驿、东岭入同安县境;通永春的驿道经魁斗、双济驿、古内格至南安诗山转永春。
  二、县际道路
  县际道路主要有8条:从县城经圆潭、罗内进入南安大宇,全程30公里;从县城经官桥、赤岭、金榜、西坪、内社、割德、斗笼苟、长塔、玳堤、福至华安,全程95公里;从县城经官桥、龙门、东岭至同安,全程50公里;从县城经仙苑、彭格、蓬莱、金谷、芸美、东坂、豪内庙、窗头、官岭、东溪至永春达铺,全程35公;从县城经上场、大岭后、魁斗折东入南安诗山,全程30公里;从县城经魁斗、五里榕、彭亭、土桥、佛口、上、源口、御史岭、湖头、半岭、飞新、黄肚、三十六碣、墓庵、东山、剑斗入永春横口,全程100公里;从县城经仙苑、彭格、林埔格、鸡冠旗、科名、长坑、桃舟、达德坂至漳漳,全程125公里;从县城经官桥、金榜、虎邱、林东、双格、罗岩至长泰,全程90公里。以上道路至1990年除个别路段尚存利用外,大都已开通公路。
  三、乡村道路
  县内乡村道路纵横交错,连接城乡,构成错综复杂的原始交通网。除县际通路外,乡村道路主要有12条:①县城经仙苑、彭格、蓬莱、源口、御史岭、湖头、飞新、黄肚、东山通剑斗等地,全程55公里。②湖头经飞新、沙堤、长基、举口、小蔡、御屏等地,全程20公里。③湖头经风鼓格、湖上、雪山、九折岭、白梨桥、由义、霞村、感德、角垵、潘田、桃舟、达新、棠棣等地,全程65公里。④长坑经大坪、三村、珊坪、祥华、多卿地,全程25公里。⑤官桥经兴口、码头、彭格、彭圩、上智、龙居、白溪、尚卿、三十六贡、林口、长坑、华美、玉湖至大坪等地,全程6公里。⑥龙门经榜头、施厝、裕丰、路宅、赤岭、金榜、西坪、后格、根竹坑、山内寨、九、蓝田、长坑、槐植通感德等地,全程50公里。⑦福黎经下洋、美岭、碧岭至庄灶等地,全程20公里。岩经水云波、举溪、后房、风梭岭、玳堤、福黎等地,全程25公里。⑨罗岩经际都、土格、高村、南岩、尧阳至西坪地,全程20公里。⑩西坪经百尺、福潭、湖岭、云山至三洋等地,全程20公里。⑪西坪经湖岭、石盘、芦田、鸿都、三乡等地,全程30公里。⑫虎邱经竹园、仙地、大坪、萍州、福美、双美等地,全程30公。以上乡村道路大多被公路取代,一些路段仍保存利用。
  第二节 水路
  一、航道
  县境内主要河流有清溪、蓝溪(两溪合流后称西溪)、龙潭溪、双溪和福前溪、白荇溪、举溪等,其中清溪、蓝溪、龙潭溪和福前溪有通航。清溪自县城上通桃舟,下通泉州出海,蓝溪由仙苑上通澳江,龙潭溪从源口上通汤泉,福前溪自九龙江含仔口通至福前徐州,除清溪外,其他溪流航道短,货运量较少,至民国前已不通航。西溪为县内通南安、泉州、安海、厦门等地的主要航道,历史上航运发达,原航运只通至源口,明正统年间(1436~1449),湖头李森捐资凿除清溪马上滩、渊滩巨石,水运始通至湖头,湖头至桃舟河道弯多流急,县境内航道50公里。西溪枯水期为每年9月至翌年3月可通五吨位木船。解放后,县政府曾调集大量人力物力疏浚县城至湖头航道,航运一度兴盛起来,后随着陆路交通的发达和航道逐渐淤积,至1973年县城游航道断航,1989年县城下游航道也断航,公路运输业取代了水运。
  二、码头
  西溪水运发达时期,沿溪设有县城南门、祥云、仙苑、魁斗、美滨、金谷、源口等简陋码头,供船只停泊装卸,乘船旅客也选附近码头候船。仙苑1949年前为城关地区物资集散中心(解放后才逐渐转入县城),仙苑码头运输吞吐量较大。水运通至湖头后,在溪头渡也设立了码头,湖头成为县内重要的物资集散地。
  县内码头设施简陋。一般在沿溪较大村落选深水静波处用石砌筑泊岸、道路和停货场地,筑泊岸时砌入挖有石眼的石柱或条石,供系船缆。除县城、仙苑和湖头3个码头有码头工外,其他码头装卸货物一般由货主和船主自搬或雇工。
  三、渡口
  县境内溪流众多,行旅不便,很早人们就在溪边设渡口。至明代,境内设有建口、新溪、下林、锦庵、薛坂、源口、吴埔、大洋、澳下、常沿、黄龙、凌渊、罗渡等渡口,其中黄龙、常沿、源口、罗渡4个渡口配备了渡夫,由力差轮流撑渡。至清代又增加溪尾、小溪、黄家、河溪、苧园5个渡口,薛坂渡增配渡夫1名。黄龙、常沿两渡口随龙津桥、凤池桥的修而兴废。解放以来这些渡口陆续被桥梁所取代。1990年县境内设有埔口、尾山、溪头、枫脚、潭、许埔、塔脚、当英、蓬州、鲁藤、美滨、枷楠、汤内、渊港、大演、小溪、云林、美溪等18个渡口。
  第二章 公路
  第一节 线路
  民国19年(1930)以前,县内没有公路。16年夏,旅厦安溪公会会长林启成等倡议并经公会第三届常务委员会一致通过,在厦门成立“安溪民办汽车路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开始筹建安溪至同安公路。次年春正式动工,该路同安县境段用地全部由公司出资购买。19年春,安溪北石至同安县城西门公路建成通车,全长61公里,是为县内第一条公路。随后,该公司又修建了官桥至西坪、榜头至赤岭等共28公里公路。陈国辉盘据安溪后,出于军事、经济等需要,亦先后强迫民众开筑后垵至南安、县城至大宇、县城至湖头、魁斗至诗山、仙苑至蓬莱等5条公路92公里,这些路质量低劣,多数不能通车。
  至民国23年,县内已修建公路181公里,其中可通车83公里。27年5月,厦门沦陷,为防备日军侵入,安同公路奉令自毁。是冬,县府又奉令破坏所有公路。抗战胜利后,旅外华侨和旅厦安溪人士极力倡导修复公路,推林泗水、林长青为复路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组织重修。至1949年全县3057平方公里土地只有公路57公里,平均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1.9公里。
  解放后,安溪的公路建设迅速发展。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强烈责任感,在“修好公路,解放肩膀”的号召下,自带工具,餐风露宿,艰苦创业。从1949年10月至1965年,全县共修复、改造和新建公路37条602.7公里。1966年至1976年修建公路15条164公里。1977年至1990年共修公路126条757.9公里,其中扶贫公路20条204.2公里。至1990年,县内共有公路线170条1524.6公里。25个乡、镇,10个国营农林茶场全部通车,426个行政村可通车390个,占总村数的92.2%,平均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50.6公里,比1949年增长26.6倍。国家累计投资4925.6万元进行建设和管护。全县累计义务投入591.6万工日修路,千多公里的公路建设,无不凝聚着全县人民的心血和汗水。
  一、省道
  过县境的省道有新集、郊柏、围禾3条,总长193.86公里,其中达到部颁标准三级路的有103.46公里,四级路的有90.4公里。这三条公路均为县内运输主干线,对全县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繁荣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
  (一)新集公路(安溪境内段)
  新集公路(省道13—205线),从将乐新路口至集美,县境内全程104.73公里,自水春的横口进入仙荣,经剑斗、湖上、湖头、金谷、蓬莱、魁斗、凤城、官桥、龙门等9个乡镇44个村。民国16年至19年由海外华侨投资修建北石至同安县城段,19年又开通县城至湖头段,后因抗战需要自毁。35年修复安同段,1953年再修复县城至魁斗段,只能单向行车,晴通雨停。1954年由国家接管后,多次改造,路况渐好。同时县政府投资修复魁斗至湖头段。1958年开通湖头至剑斗段,1959年再建成剑斗至横口段,由此新集公路县境内全线贯通。此后又历经多次整修改造。1978年,国家投资420万元,铺设县城至湖头新桥310km十800m处沥青路面36.2公里;1984年再投资220万元,铺设县城至官桥360km十500m处沥青路面;其余均整修为泥结碎石路面。达到部颁标准三级路的有42.3公里,四级路的有62.4公里,晴雨畅通,每昼夜车流量1546辆次。
  (二)郊柏公路(安溪县境段)
  郊柏公路(省道13—212线),从仙游郊尾至平和松柏关。自诗山进入古内桥至魁斗后沿新集线至官桥,经虎邱、林东、罗岩进入长泰,途经4个乡镇27个村,县境全程45.73公里(魁斗至官桥复线未计入)。民国18年12月,陈国辉征召民工限三个月开通魁斗至诗山段,20年1月,由华侨投资修建官桥至西坪,后因抗战需要自毁。1951年2月,县政府召集民工修建官桥至虎邱桥头炮车道,但未通车;1954年国家投资修复改造古内格至魁斗段,同时修复改造官桥至虎邱桥头段。1964年国家再投资修建虎邱桥头至罗岩段,至此全线贯通,路基宽7.5米,路面宽7米,1988年,国家投资铺设从官桥至赤岭、美亭至良种场共8.69公里沥青路面。全线达到省道干线三级路标准,晴雨畅通,每昼夜车流量1387辆次。
  (三)围禾公路(安溪县境段)
  围禾公路(省道13—306线),从石狮围头至武平禾仑坑,该线从南安安溪交界的英溪桥中接线入境,经城厢、凤城、官桥、虎邱、龙涓5个乡镇28个村进入华安仙都,县境全程43.4公里(复线未计入)。民国19年修建县城至仑苍段,后因抗战奉令自毁。1951年修复,后历经多次改造。从北石叉路口沿郊柏线至罗岩为复线。1964年国家投资开筑罗岩至龙涓燕尾段28.5公里,次年建成全线贯通,路基宽7.5米,路面宽6米。1982年国家投资320万元铺设从英溪桥88km十480m至北石叉路口103km十160m段沥青路面14.86公里。全线达到省道三级路标准,晴雨畅通,每昼夜车流量959辆次。
  二、县道
  县道有8条总长204.6公里,为境内重要的交通动脉。
  (一)湖植公路
  湖植公路自湖头连接新集公路为起点,经科名、长坑至感德石迈与剑潘公路交会,全程39.1公里。1956年1月21日,湖头至长坑发动民工开工始建路基,后晋江专署拨2万元,县政府拨6万元建桥涵,于同年8月1日建成通车。1956年12月,长坑再发动民工修建长坑至石迈、潘田段,次年建成,后经多次改线、降坡、取直整修,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泥结碎石路面,属等外路,晴雨通车。
  (二)虎龙公路
  虎龙公路起自虎邱桥头,经西坪、芦田、三乡至龙涓,东与郊柏公路相连,西与围禾公路交叉,全程50.7公里。民国19年,开建虎邱桥头至西坪段,抗战时奉令自毁;1951年整修成炮车道;1953年再扩建成公路。1957年发动民工兴建西坪至龙涓段43.5公里,1958年建成,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泥结碎石路面。属等外路,晴雨均可通车。
  (三)剑潘公路
  剑潘公路自剑斗连接新集公路经感德至潘田矿区,全程23.4公里。这条路为1958年10月全民大炼钢铁时,因从潘田挑铁苗到剑斗炼铁运输不便,安溪和南安联合抽调民工2万多人次突击开筑而成,后经整修改造,路基宽5.5米,泥结碎石路面,属等外路,一般晴雨均可通车。
  (四)潘南公路
  潘南公路自潘田经桃舟至南坑入永春一都,与省道103线交接,可直通漳平等地,全程29.8公里,该路于1965年由省供销社投资41.5万元,县补粮1.9万公斤,并由县组织施工,1967年建成,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泥结碎石路面,属等外路,一般晴雨可以通车。
  (五)巨科公路
  巨科公路自西坪巨港经尚卿至科阳,南接虎龙公路,北连湖植公路,为县境中部勾连南北两大交通干线的主要通道,全程23.3公里。1965年县投资6万元修建科阳至尚卿9.2公里,1970年再投资24万元修建巨港至尚卿14.1公里,是年全线贯通,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泥结碎石路面,属等外路,晴雨通行。
  (六)湖珍公路
  湖珍公路自湖上至珍地石灰厂,起点连接新集公路,全长3公里。1971年由县投资7.8万元,补粮5万斤组织修建完成,路基宽5.5米,路面宽5米,泥结碎石路面,属等外路。
  (七)长多公路
  长多公路自长坑至祥华多卿,全程27.5公里。1958年由县投资开通长坑至祥华段19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属四级公路。1959年由群众义务修通祥华至多卿8.5公里。
  (八)华蓝公路
  华蓝公路自长坑华美至蓝田,全程7.8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泥结碎石路面,1959年开通。
  三、乡村公路
  县内乡村公路连接省道、县道,勾通境内主要村庄,形成纵横交错的公路交通网。乡村公路采取国家拨一点、乡村集一点、个人投一点和“三胞”捐助、民工建勤等多渠道集资方法进行修建。自1958年至1990年,政府补助乡村公路建设资金1774万元。解放后旅外华侨和港台同胞捐助598万元(详见“三胞捐资修路情况表”)。各乡村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西坪区1960年1月21日至27日组织1.5万名群众突击开筑虎邱至大坪公路,修路大军连续奋战七天七夜,完成19.7公里公路的建设任务。再如大坪乡台胞高铭镗捐资62万元铺设大坪街2.5公里水泥路面,西坪旅外侨胞王德为主集资60.57万元铺设西尧公路水路面,蓬莱旅外侨胞李荣铎为主集资56万元铺设岭南至鸿福4.4公里水泥路面,倍受乡民赞誉。
  至1990年,全县共建有乡村公路157条1082.94公里。其中等级路154条1067.2公里里,等外路3条15.74公里。乡村公路路况近年来有较大改善,境内主要侨乡和乡政府所在地的过境公路大都铺了水泥路面或柏油路面,铺设里程共达29.38公里。
  四、专用公路
  县内专用公路两条43.2公里,由企业和国营林场等单位投建,为单位生产生活服务。
  (一)潘田至大深公路
  1959年民工建勤先开通潘田至福德段,福德至大深原由铁道兵投建便道,1966年再由潘洛铁矿投资改建。全程29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泥结碎石路面,现由潘洛铁矿管养。
  (二)飞新至寨坂公路
  1958年由水电部门投建,1970年改建,为白濑水电站坝址地质探测专用线。全程14.2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泥结碎石路面,现属乡村公路,由交通部门管养。
  第二节 工程
  县内海拔500米至1600米的中低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63%,居民村落大都分布在崇山峻岭中,公路建设工程从勘测到施工均十分艰巨。
  一、勘测设计
  民国时期,县内修公路要到外地聘请技术人员来勘测、设计。解放初,修公路靠省公路局和晋江专区公路段提供技术援助。1956年县交通局设立工程股,开始自行勘测设计湖植公路,此后技术力量和业务水平逐步充实、提高。
  公路勘测设计主要工作程序有实地调查(又名观察)、踏勘测量、选线、详细测量等。县内每条公路的勘测设计都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性质和交通量以及所经地区的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来决定公路的空间位置、线形与尺寸,即公路在平面、纵断面、横断面上的几何形状的各部尺寸进行设计。
  至1990年,县交通局拥有技术人员10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工5人,技术员4人,已能担负起公路和大中小桥梁的勘测、设计和施工任务。
  二、技术标准
  民国时期,县内公路建设依当地的地形和地质状况进行勘测设计,所建公路标准很低。
  解放初,县内公路主要是进行整修,恢复通车,无技术标准可依。1956年6月,交通部公布了《公路设计准则(修订草案)》和《简易公路设计准则》,1959年11月和1972年3月,省和交通部又先后公布了有关公路工程准则,县内公路建设均按这些规则进行。1988年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自1989年5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以前发布的技术标准同时废止。县内公路均属新标准中的山岭重丘区三级、四级公路和部分等外路。
  三、公路造价
  民国时期修建的安同公路每公里造价为法币1万多元。
  解放后修建的公路因年份、技术标准和地理条件不同,造价各异。主干公路技术标准高,造价也高,一般每公里的造价高出乡村公路十多倍或至数十倍。乡村公路技术标准较低,且大都由民众投工,造价相对较低。
  第三节 绿化
  1954年,中共中央号召开展全民种植公路行道树活动,县政府发动组织群众在新集、围禾公路两旁种植桉树、木麻黄和芒果等树种。此后每年春都组织一次种树活动。1962年,县政府又提出“美化公路,建立绿色长廊”的号召,大力开展公路绿化。至1966年统计,历年在公路旁种树30多万株,有的已经成林。1977年至1979年,公路行道树被严重砍伐,加上后来原路基拓宽、改造的要,也砍伐不少行道树。至1990年除龙门、官桥、吾都、大岭、双格等地尚留部分行道树外,其余公路的行道树已所剩无几。
  第三章 铁路
  第一节 线路
  一、漳泉铁路
  漳(平)泉(州)铁路起自漳平梅水坑,从大深24K十150.66m处进入县境,经福德、感德、剑斗、湖头、金谷、魁斗、县城、南安到达泉州肖厝港,全长195.945公里。
  大深至福德段于1958年冬由铁道兵8503部队动工兴建,开通便道至福德,铁路基动工至后坪山,1959年底暂时停工进行复查和补充勘测,1960年4月由8511部队复工建设,1961年11月全线停建。是时大福段完成投资2173.05万元。1967年3月,大深至福德、剑斗铁路列入天湖山支线。1967年5月,大福段县境内11.697公里由交通部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三处(后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福建生产建设兵团4师22团、福建省公路局二处、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接建,至1970年8月1日建成通车。共再投资1196万元,完成土石方175.7万方,桥梁7座1398.65米,隧道8座2418.5米,涵洞35座585.05米,挡护工程1.67万方。
  大福段线路等级为Ⅲ线,调查运量与设计运量近期为185万吨/年(按200万吨/年设计)。远期为286万吨/年(按300万吨/年设计)。
  1971年9月,福德至剑斗段21.768公里动工修建,1978年12月竣工通车。福剑段共投资5130万元,完成土石方164万方,桥梁10座1186.76米,涵洞77座2158.86米,隧道18座9456.13米,挡护工程1049.46立方米。该段线路等级为Ⅲ级,设计运量近期为200万吨/年,远期为450万吨/年。
  1979年1月,剑斗至湖头段19.48公里动工兴建,目前已基本建成,正在处理个别病害工点,工程尚未结算。
  二、天湖山支线
  1979年漳泉铁路复建,天湖山支线从剑湖铁路段中的白濑长基出岔,至永春下洋23.5公里与剑湖段同时动工兴建,长下段县境9.5公里,起止桩号为0K十000m至9k十500m,目前基本建成,正在处理病害工点,工程尚未结算。
  至1990年,县境内通车铁路为33.465公里。
  第二节 站场
  至1990年漳泉铁路在县境内设有格口、小舟、福德、感德、剑斗等5个客运站,其中福德和剑斗兼设货运站。
  格口站为中间站,站房及货物线均位于左侧,1970年建成,配有职工8人。
  小舟站为会让站,站房设在右侧,1970年建成,配有职工8人。
  福德站为中间站,站房及货物线位于靠河一侧,该站又是矿石索道终点站,靠山设有矿仓及高站台。1970年建成,配有客运职工16人,货运职工12人。
  感德站为中间站,又是潘田铁矿的装车站,装车线设在4道靠山处,站房建设因发现软土而西移并取消货物线。1978年建成,配有职工14人。
  剑斗站为漳泉铁路与天湖山支线的联轨站和临时给水站,1978年建成,配有客运职工16人,货运职工12人。
  第三节 隧道
  漳泉铁路自县西北部崇山峻岭入境,为山区越岭线,穿山越河,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工程艰巨复杂,其中桥梁(见第四章)和隧道为主要工程。至1990年县内共建有隧道45座,总长19537.63米,其中有国家东南部最长的西坑仔隧道和1000米以上的大隧道2座。
  县内隧道净空均为隧道——1甲(直线隧道净空高6米,宽4.88米,不预留电化),衬砌一般隧道采用整体混凝土衬砌,个别工点采用拱部混凝土衬砌,边墙用石衬砌。隧道内一般在曲线内侧或地下水来源一侧设单侧高式水沟。
  一、西坑仔隧道
  在福剑段西坑仔,扼漳泉铁路咽喉,全长4650米,号称“地下十里长廊”,是福剑段线路穿越戴云山余脉的越岭隧道,起止里程为36k十809m至41k十461m,中心桩号39k十135m。1971年冬动工兴建,1976年4月竣工。该隧道地质为凝灰岩组及花岗岩组,出口70米至80米为砂粘土和粘砂土残积层,贯通误差2.5厘米,设整体道床及机械通风,技术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县境内及祖国东南最长隧道。
  二、岐阳1号隧道
  在感德岐阳,全长1379米。该隧道地质为红色花岗岩,中心桩号为51k十973.5mm,1974年3月动工兴建,1976年3月竣工。
  三、长基隧道
  在白濑长基,全长1400米,起止桩号为62k十877m至64k十277m,1979年动工兴建,目前已贯通未通车。
  第四章 桥梁
  第一节 古桥
  县内建桥起始年代失考。据旧志记载,宋代境内建有龙津、凤池、双济、西洋、谷口、永安、两港等较长和难度较大的桥梁。宋代建的桥梁中,有浮桥、石趾木梁桥、长廊式亭桥、板桥、独木桥等样式,主要有木板、石板或木石合构三种类型。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兴二里(今尚卿科山)村民首次用拱架建筑石拱桥,以后造桥技术逐步提高。境内宋元明清各朝修建的桥梁载于旧县志的有40多座,大多数屡经修圯,桥址较为固定。随着年月久暂,至今多数已难寻踪迹,只有9座桥梁延存至近现代,有的保存至今。
  官桥在官桥镇,全长42米,为石板桥,宽1.2米,相传是宋代杨文广带兵征剿铁尖山蝙蝠洞时为方便军旅而建,现已改建为石拱桥。
  清溪桥在湖头镇郭山村,长9.55米,宽2.1米,为60厘米厚石板连接铺就,中间3个桥墩,最高墩3米,建于宋代,现改为石拱桥。
  相思桥在桃舟乡达新村半山溪,为单孔石拱桥,长9米,宽2.95米,高6米,明嘉靖元年二月二十日由萧衷棋、杨逢春等向县请准开建,次年建成,耗银三百余两,桥今存。
  火烧桥原名龙兴桥,在尚卿乡科山村,为单孔石拱桥,长30米,宽1.3米,明嘉靖二十九年由高厝村高碧泉倡议并募款建造,建桥时用条木堆积成拱架,上砌拱石,桥成拱架难拆用火烧掉,又称“火烧桥”,1957年建火烧桥水库后被库水淹没。
  瑞云桥在蓝田乡进德村进德溪水口,长14.7米,宽5.1米,为石木合构的长廊式亭桥。始建于宋代,明崇祯三年(1630)重建,桥两端依山砌石为墩,横架9根木梁,最大者直径80厘米,梁架均雕花彩绘,桥上建长廊式盖屋,廊外两边各设两层雨披,廊内陈设座椅。桥旁竖立建桥碑记。相传明书法家张瑞图曾为该桥题匾:“津梁大千”。该桥已被列为县级保护文物,1990年县拨款5千元,进德村民捐资1万多元重新整修。
  美岭桥在龙涓乡美岭村仙公跳,长36.5米,宽5米,为两孔石拱桥,建于清嘉庆年间,桥今存。
  汤内坂桥在剑斗镇圳下村,长54.6米,宽4.2米,高22.3米,为单孔石拱桥,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动工兴建,二十七年竣工,该桥为晋江西溪上游最早建造的大型石拱桥。
  汤头桥在湖头镇汤头村,长22.2米,宽0.95米,为石板铺接的桥梁,建桥时间无考,桥今存。
  东山桥在剑斗镇东阳村,长50.6米,宽2.85米,为石拱桥,建桥时间无考,民国14年(1925),王祝三往南洋募捐重建,桥今存。
  第二节 公路桥
  从民国17年(1928)修建安同公路起,县内始建有公路桥。民国期间修建的桥梁中,除奥江桥于1984年元月开通往雅兴公路被当成公路桥利用至今外,其他桥至1949年大都已损坏。县内桥梁的大量建造是在解放后,其中50年代初修建的公路桥以木桥为多,木桥在当时曾发挥过重大作用,至60年代起才逐渐被各种永久性桥梁所取代。桥梁由多渠道集资建造,其中政府投资建的居多,群众集资、政府补助建的次之,县籍海外三胞也为家乡建造桥梁作出了相当的贡献。累计从1949年至1990年华侨和港台同胞共捐资造桥121座,捐资额为人民币780.5万元。详见“三胞捐资造桥情况表”。
  一、专养公路桥
  县内专养公路桥有115座总长3508米,分布在各主要公路干线上,其中有4座120米以上的大型桥梁和全市跨径最大的英溪桥。
  湖头大桥在湖头镇,属新集线,全长135米,宽7.5米,高8米,石墩石拱,分9孔,净跨径12米,1958年动工建造,次年建成通车,设计荷载为汽——20级。
  官西大桥在官桥镇中心医院西边,长153.6米,宽7.5米,为4孔5墩台石拱桥,净跨径30米。1962年9月下旬动工建造。1963年5月建成通车,总造价51.4万元,设计荷载为汽——13级,拖——60级。
  安溪大桥在县城西祥云渡,古凤池桥桥址附近,长237.88米,宽7米,两边人行道各1米,高12.4米,为8孔9墩台钢筋混凝土T型桥。净跨径26.5米。上部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T型桥,下部为沉井基础。1962年10月动工建造,1963年6月15日建成通车,总造价140万元,设计荷载为汽—13级,拖—60级。
  龙津大桥在县城大同路南端,长251.23米,宽12米,高15米,为目前县内第一大公路桥,县政府于1982年5月19日成立建桥指挥部,10月10日动工建造,1986年7月1日竣工通车。
  龙津桥设有5孔4墩2台,上部为钢筋混凝土双曲拱,净跨径40米,矢跨比1/8,拱轴系数2.814,设计荷载为汽—15级,挂—80级。下部为重力式石墩,基础除4号墩为深12米的沉井外,其余均为明挖基础。北台为空心台,设一净跨9米的圆弧拱以备环城路与桥立交之用。南台为组合式,前台由15根钻孔灌注桩组成,每根直径1米;后台为u型台。建桥总投工20多万工日,总造价230万元。其中省建委拨88万元,省交通厅拨89万元,县自筹65万元,龙津桥设计以优美的造型和较高的质量荣获县(1986~1987年度)科技进步二等奖。
  英溪桥在城厢乡玉田村,长110米,宽7.5米,高12.5米,为单孔大跨径双曲拱桥,净跨80米,是泉州市跨径最长的桥梁。桥身采用5根变截面悬链线拱肋,设4个拱波,空腹石拱,1970年10月12日动工建造,次年2月竣工通车,设计荷载为汽—20级,后因主拱变型,1974年12月再投资15万元进行加固。
  二、乡村公路桥
  至1990年,县内共有乡村公路桥280多座,总长七千多米,随四通八达的乡村公路网分布在全县乡村,其中有民国期间建造的澳江桥和120米以上的大型桥梁5座。
  澳江桥原名磐石桥,在城厢雅兴和官桥碧一交界处,民国初由县城黄贻霖等开始往南洋向华侨募捐,民国6年动工建造,次年初步完工,因高度不够,泄洪受阻,被洪水挟带倒树冲坏。9年重建,12年建成,长94.2米,宽6米,高18米,分为2墩2台3孔,净跨2×19十18米,该桥为民国期间县内建造的最大石拱桥,1984年雅兴公路开通后被利用成公路桥。
  芦汀大桥在官桥赤岭,长110米,宽4.2米,高6米,为9墩2台10孔钢筋混凝土平板桥,净跨9.7米,设计荷载为汽—10级。1957年7月开工建造,1959年建成。1980年再从桥中心垂直接建往赤岭小学的钢筋水泥桥,长155.67米,宽4.2米,最高处6米,形成县内唯一的大型“丁”字桥,芦汀桥两次建造均由华侨捐资。
  奇观大桥在魁斗奇观,长145米,宽5.5米,高12.6米,主要由民办公助集资建造,华侨捐资4.5万元助建,结构为石拱,分3孔净跨(3×30)十(4×5),桥基为岩石,设计荷载为汽——10级,1979年6月建成通车。
  仙苑大桥在凤城吾都,长240米,宽6.8米,高11.85米,由民办公助集资建造,为目前县内最大型石拱桥和第二长公路桥,桥基为砂砾,分7孔,净跨径30米,设计荷载为汽—10级,1981年1月建成通车。
  榜头大桥在龙门榜头,长123.3米,宽5.5米,,高10米,由华侨捐资39万元、国家拨5万元建成。该桥为4墩2台5孔钢筋混凝土T型梁架,净跨径22.6米,设计荷载为汽一10级。1981年11月开工,1983年冬建成,桥梁地处河弯,首次采用单柱(圆柱)式桥墩,以减少水流对河床的冲刷,是县内较具特色的桥梁之一。
  美光大桥在龙门光孝,长200米,宽4.5米,高4.5米,主要由侨胞林道远、林英亮等96人捐资40万元建造,国家少量补贴助建。桥基为砂砾,分12孔净跨径15米,结构为T型梁,设计荷载为汽—10级,1983年10月建成。
  第三节 铁路桥
  漳泉铁路建设延伸进县境至1990年,县内共建有铁路桥43座,总长5065米,其中200米以上的大型铁路桥有5座。
  尾厝大桥在感德尾,编为6号桥,长459.78米,分2台16墩,最高墩65米,为县境内第一高大铁路桥,第一次造桥时铁道兵建成了大深方向台和4、5、6、7、12号墩,除15、16号墩及福德方向台未施工外,其余各墩均施工过半以上,后停工。1967年11月由交通部公路三局三处接建。接建中利用已建成的墩顶建立塔架,架设空中索道,配合环型活动木制脚手架进行施工,1970年6月建成。该桥雄姿曾被泉州电视台新闻节目录为开播的第二个镜景。
  福德大桥在感德福德,编为11号桥,长218米,有2台8墩,最高墩35米。桥位于直线上跨越福德溪,与水流斜角较大,阻水严重,1961年施工时曾采取加固措施,将位于水中的桥墩加固为圆端型。第二次建造时采用连拱式桥台接长,使桥台直接与路堑衔接,取消桥头护坡。
  感德大桥在感德,长273.5米,有2台3墩,最高墩20米,由省公路局二处承建,为福剑段最长的铁路桥。
  白濑大桥在白濑,长309.56米,有2台10墩,由省公路局二处承建,为剑湖段最长的铁路桥,建成后尚未通车。
  潮斗大桥在剑斗潮碧,属天湖山支线,长209.13米,有2台5墩,为长下段最长铁路桥,由省公路局二处承建,建成后尚未通车。
  第五章 运输
  第一节 客运
  县内没有公路以前,人们外出办事、探亲旅游,大都靠徒步跋涉,少量以轿子、木船代步。修建公路后人力车、机动车等客运业务逐步发展。
  一、人力客运
  (一)轿子抬运古时县内的轿子有上等轿、花轿和普通轿3种,可2人抬也可4人抬。上等轿专供达官显贵使用,花轿专供娶亲之用,普通轿使用较广,村村都有。现在,上等轿和花轿已消失,普通轿在少数交通不便的山区还偶有急用。轿子载客古时较多,现已消失。
  (二)自行车客运
  民国23年(1934),县内始有自行车。当时县城西街王素购买旧日自行车3辆出租,租价每小时2角钱。26年,县城自行车增至21辆,官桥、龙门、西坪一带也有5辆。28年,县城自行车又增至72辆,并开始载客营业,蓬莱、湖头两地也有10辆。
  解放后,自行车逐年增多。1952年县城地区投入营运的自行车27辆。1957年全县营运自行车有109辆,分成7个营运组,年客运量57174人次,年周转量904791人公里。此后机关单位和私人购买的自行车逐年增多,至1990年全县拥有自行车14万辆。自行车成为许多城乡人民必备的交通工具。近年自行车载客随着机动车运输业的发展而减少。
  二、木船客运
  县内木船客运很早就有。古时沿溪居民和内地长途旅外者,特别是到沿海地区的人,除个别徒步行走或乘轿外,一般都到附近渡口乘船。客运船只没有固定的航次,载货的船只如没满载一般也捎带载客,价格面议,除包船外,一般比乘轿便宜得多。木船客运顺流下驶较多,逆流驶运的少。县内木船客运在民国以前是客运业支柱,随着陆运的发展逐步萎缩,至70年代清溪断航而停止。目前只有渡口在营运渡客,年载客量98万人次。
  三、汽车载运
  县内自安同公路开通后始有汽车客运,每天(雨天停)有客车1班,至1938年5月金厦沦陷,公路奉令自毁而停止。1946年冬始恢复业务。
  1951年5月,县城至泉州客班车开通,每天1班。1955年1月,县城至湖头、西坪也通行客车。1958年,客班车线路延伸至长坑、感德、剑斗、芦田、龙涓。1964年又延伸至祥华和邻县长泰、华安仙都等地。
  70年代后,除国营安溪汽车站经营客运外,县汽车运输公司、县公交公司、县中旅社也陆续参营客运,众多的个体(或联营)的大小旅行车、柴油机三轮摩托车、小四轮也参加客运。1990年每天从县内发往各地的大型客车有126班(其中安溪汽车站103班,县汽车运输公司12班,县公交公司11班),客运量4764258人次,周转量127101250人公里。中巴、旅行车等机动客运班车更多。全县25个乡镇场以及沿途160多个村每天都有客车往返。县外可直达往返汕头、南昌(与南安隔天合开1班)、福州、三明、永安、漳平、大深、漳州、厦门、长泰、华安、泉州、石狮、晋江、南安、同安、永春、德化等市县。近年还拓营了至广东珠海、深圳和海南、浙江普陀山等地的不定期客运业务。
  (一)国营安溪汽车站
  1954年成立,址设北石,时有人员2人,后迁入县城租用西门南侧一座民房作站址,随即在西门北侧征地建站。1957年至1961年安溪车站下属设有湖头、剑斗、尾园、西坪、长坑、龙涓、官桥7个运输站,后尾园、西坪、龙涓降为代办站。1982年再投资翻建成4层综合楼1座。1990年下设湖头、剑斗、长坑、官桥4个下属站和魁斗、金谷、彭亭、科名、感德、龙门、金榜、虎邱、尚卿、西坪、龙涓、罗岩、深内等13个代办站以及漳平火车站和安溪宾馆2个售票点,有干部、职工63人。
  安溪汽车站负责编制全站客车运行路线、班次、开车时刻、停靠站点、调度车辆、开展营业等业务。1990年每天从县内发往各地的客车有103班,年客运量3294052人次,周转量92370222人公里,约占全县客运量的70%。
  (二)国营湖头车队
  1958年建队,有福特牌货车117辆。后撤回泉州,成为泉州汽车保修厂货车二队。1971年4月由省汽车一团(泉州总站)六连迁至湖头成立车队。时有2.5吨位卡斯货车20部,驾驶员25人,其他人员60多人。1976年购入客车9辆,1981年增至25辆,1984年又增至40辆。1990年拥有客车57辆,职工290人,该车队的客车由安溪汽车站调度,客运量计入安溪车站。
  (三)安溪县汽车运输公司
  1970年成立时为安溪县汽车运输队,址设中山纪念堂,1974年迁至北石。该公司于1975年用2辆客车投入客运。1981年在县城设立客运站,后又在剑斗火车站、龙涓、蓬莱设立下属站。1983年1月改为今名,1988年公司分设有客车队、货车队和修理厂。1990年拥有大客车13辆,职工142人,每天从县城发往县内外班车12班,年客运量570206人次,周转量16291028人公里。
  (四)安溪县公共交通公司
  1980年10月成立,有2部客车80个座位,1981年在县城西门外建立站址,1990年拥有大型客车13辆,职工56人,每天往返于县内外班车11班,年客运量90万人次,周转量1844万人公里。
  (五)个体或联营客运
  1983年以来,个体或联营车辆客运逐步发展。至1990年个体或联营参加客运营业的旅行车有129辆1618个座位,三轮摩托438辆。这些车辆分散在全县各集镇、车站、旅游点,随叫随到随运,大多没有固定的运行路线,小部分固定运行在县城至泉州、石狮和龙涓、西坪、官桥、虎邱、湖头、清水岩、蓬莱等线路上。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用车
  从1958年县委配备第一辆公用吉普车起,至1990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旅行车、吉普车135辆,这些车辆大多为公务用车,不参加客运营业。
  四、火车载运
  县内火车客运始于1970年8月1日,至1978年随福德至剑斗铁路通车而增加。至1990年,县境内设有格口、小舟、福德、感德和剑斗5个火车客运站,每天上午由漳平发往剑斗一列客车,下午再从剑斗驶回漳平,火车每趟7节,每节108个座位,年客运量195662人。
  第二节 货运
  一、人力货运
  (一)肩挑、扛运
  县内建公路前,货物运输主要靠人力肩挑抬扛。肩挑的工具是扁担(有木制和竹制两种)、布袋、斗笼、粪箕、木制桶、金属制桶、绳索等;抬扛的工具主要有木杠、竹杠、绳索和袋等。抬扛常见于农村建房从山上取运石料及城镇多层楼建筑运料。肩挑抬扛重量因人而异,一般都加拄槌辅助,使换肩和小息不用从肩上放下货物,节约人力。现在,长途肩挑已少见,短途肩挑抬扛仍为日常生活中的一种重要运输方法。
  (二)手推车载运
  手推车为县内运输的重要工具之一,始为木轮、木架,后发展为胶轮铁架和胶轮木架板车、独轮车、双轮车和铁斗车数种。1952年县内始有板车运输,共有12辆,每辆载重400公斤。1957年增至81辆,营运人员162人,年货运量5228吨,年周转量57278吨公里。1959年增至694辆,年货运量达41097吨,周转量227876吨公里。1965年成立县板车合作社,加强对板车运输的管理。
  铁斗车以胶轮铁架呈斗状故称,每辆载重500公斤,1960年开始在县内厂矿出现,以后逐步分布在水泥、石灰、化肥、电冶和煤矿等厂矿以及建筑工地上,供短途运输。
  独轮车1958年试制由单人操作,每辆载重150公斤。1960年改木制为胶轮铁架,更轻快耐用,供建设工地和砖瓦厂等单位作短途运输,独轮车现已少见。
  以上各种手推车至70年代后逐步被机动力运输车所取代。
  二、畜力载运
  县内畜力运输有马车和牛车两种。1958年有马车18辆,从业人员29人。次年县交通局在县城成立民间运输队,有马14匹、牛2头,从业人员40多人,后又在湖头、长坑、官桥、金榜等地成立4个马车运输队。1961年马增至44匹、牛21头、车65辆。1969年货运量达到37700吨,周转量328800吨公里,后随着汽车运输的发展业务逐步减少。至1975年畜力运输被机动力运输所取代。1979年,民间运输队,改行成立安溪交通修配厂。
  三、木船、竹筏载运
  (一)木船载运
  古时县内船运发达。竹木、瓷器、土纸、笋干、粮食、茶叶、香菇、木炭等土特产和食盐、海鲜、工业品等均靠水运与沿海交流,至清代船运达到鼎盛。木船从泉州靠人力拉纤至县城需二至三天,五至六天可抵湖头。下行高水期一天抵泉州,一般二天亦可到达。清末因地方不宁,船运大减,年从事船运的船只仅30多艘。民国18年(1929)又一度复兴,22年成立安溪民船公会,时有船只50多艘,每艘2至2.5吨位。27年增至132艘。30年发展至235艘。后曾降至90艘,1949年又增至108艘370吨位。
  解放后,船运曾是县内主要运输方法。1955年木船增至156艘510吨位。1956年在合作高潮中,县成立三个木帆船运输高级合作社,入社木船77艘294吨位,从业人员219人。1957年又成立四个初级木船运输合作社,入社木船85艘356吨位,从业人员255人。是年全县共有木船155艘606吨位,年货运量1.39万吨,周转量48.57万吨公里。1959年9月运输社更名为安溪县木帆船联运站,拥有木帆船139艘646吨位,年货运量18129吨,周转量705014吨公里。以后陆运日渐发达,木船及其货运量逐年减少。1975年木船减至48艘141吨位,年货运量仅1100吨,周转量3万吨公里。1978年县城上游断航,下游只剩安溪船队10艘船在冬季驶往南安运载甘蔗,平时运货量大减,至1989年船只大都损坏而淘汰。
  (二)竹筏载运
  县内竹木资源丰富,旧时竹木都通过河道运至湖头而达泉州。从桃舟经永春一都、横口转入仙荣、剑斗、白濑至湖头60公里河道流急、弯多、滩险。竹木采用零散漂运和扎成竹木筏由排工撑运。湖头以下航道较宽,竹木放运至湖头后再集捆成大排放运至县城、南安、泉州等地,放运时间视枯水期和旺水期而变化。快则二至三天,多则七、八天以至半个月。
  县内放排古已有之,历代相传,至民国时期,剑斗等地有横口排、剑斗排、仙荣排、屏格排、溪埔头排、举口小庵排、举口排、小溪排、赵兜石湖洋排、溪东狐狸坂上下排、怀树排、洋坂排等放排组织。民国27年剑斗从事放排人员有150多人,湖头有200多人。1950年,县政府在湖头和剑斗成立湖头排工会和剑斗排工会。湖头加入排工会有200多人,剑斗有45人。从事支前竹木放运,每星期放100驳出境。1954年成立安溪县东西溪木材交易所,排运由县供销合作社调度。从1950年至1958年,年输出竹木1万立方米。1964年后排运随着陆运的发展而消失。
  四、汽车载运
  民国时期,县内公路路况差,时通时停,汽车货运量很少,主要由安溪民办汽车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解放后,汽车货运逐步发展。特别是1983年开始,国家、集体、个人都可以经营运输,其中机动车货运迅速发展。至1990年,全县共有货运企业18家,包括个体户拥有各种型号的货车1733辆5478.5吨位,小四轮机动车498辆,年货运量共计83万吨。
  (一)国营安溪汽车站
  1983年以前县内货运主要由该站经营,实行统一行车路线,统一票证,统一调度。1983年后允许集体、个体(或联营)车辆参加营运,但大宗物资、重点物资、救灾抢险急需等物资仍由该站安排调度,保证及时发运,及时送达。
  (二)国营湖头车队
  1958年建队,时有福特牌货车117辆,驾驶人员120人,主要承运潘田铁矿石给泉州炼钢厂和安溪钢铁厂,年周转量2106万吨公里。1968年合并到泉州汽车保修厂。1971年重建队,时有2.5吨位卡车20辆,驾驶员25人,主要承运县内煤、石灰、竹木等,单车年运457万吨公里,同年冬增购7吨位解放牌货车18辆。1976年又增购30辆、卡斯51型19辆。1981年拥有解放牌货车69辆、日本货车31辆、挂斗60个,年货运量238249吨,周转量21735698吨公里。1983年后由于企业和个体车增加,该队货车及运量逐年减少,增营客运。1990年拥有货车18辆,年货运量76561.4吨,周转量5905084吨公里。
  (三)安溪县汽车运输公司
  该公司前身为县车队,1970年有货车16辆,1982年增至38辆,年货运量44600吨,周转量351万吨公里。1985年货车减为28辆,年货运量增至67640吨,周转量3640845吨公里。后淘汰旧车,车辆和货运量逐步减少。1990年有货车4辆,年运量7200吨,周转量为86.4万吨公里。
  (四)厂矿、企业车队
  县内一些厂矿企业随着生产的发展,先后建立了自己的车队。1990年共有粮食局、县供销社、湖头水泥厂、安溪水泥厂、安溪化肥厂、安溪茶厂、安星竹藤公司、凤华制衣厂、湖头电冶厂、安溪造纸厂、安溪碳酸钙厂、安溪铁厂、福前农场、安溪纸箱厂、安溪中国旅行社等15个车队,拥有车140辆6661.5吨位。这些车大都载运本单位物资,1990年总运量344171.7吨。
  (五)个体(或联营)车辆
  1983年以后,县内运输市场实行改革开放,允许个人购置机动车、拖拉机从事营业性运输,个体车辆迅速增多,至1990年12月,全县个体(或联营)户共有货车316辆1277吨位,活跃在全县城乡运输市场。
  此外,至1990年全县共有轮式拖拉机24辆(其中个体9辆),手扶拖拉机2641辆。常年随时随地开展货运,长短途均营,价格面议,运输业务非常活跃。
  五、火车载运
  大福铁路通车后,县内火车货运业务随之开展。1978年业务和规模进一步扩大,现时县内从闽西和省外调进的大米、大宗物资以及县内外调的矿石、大宗物资均由福德、剑斗火车站调进运出,转运各地。1990年县内火车货运量3471499吨。
  六、索道载运
  1970年10月,潘洛铁矿潘田矿区开始建设潘田至福德火车站空中索道,次年春建成,单线长5公里,来回一圈10公里,全线设34个线架4个转运站,总投资300多万元,是为省内最长的空中运输索道。该索道挂斗100个,每斗载重1吨,索道转一圈需72分钟,每天用电1000度,自1971年投运以来年均运量30万吨。
  第三节 搬运装卸
  县内搬运装卸行业随船运产生,至民国时期,城关、湖头已有专门从事搬运装卸的码头工人,负责船运货物的搬运装卸。搬运工具主要有竹杠、木杠、扁担、麻绳,货物皆由人力肩扛背负,劳动强度大,码头工人收入低薄。
  解放后,搬运装卸行业迅速发展。1950年10月,成立中国搬运工会安溪县码头委员会,1956年成立安溪县搬运服务社,从业人员147人(其中城关80人,湖头40人,官桥27人),统一承揽车船装卸,统一搬运价格。工人实行按劳取酬。1957年人均工资664.32元,比其他行业人均工资略高。
  1959年县搬运服务社更名为县搬运站,属县办集体单位,下设城关、湖头、官桥、剑斗4个搬运站,从业人员275人,1960年全县搬运量288352吨。
  1967年,龙涓、蓬莱、西坪、金榜、龙门、魁斗、长坑、祥华先后设立搬运站(组),至1975年全县设有搬运站(组)25个,从业人员456人。其中县属集体单位6个,职工279人。年搬运量209715吨,周转量272687吨公里。1978年后,铁路和公路运输迅速发展,货物流量成倍增长。1985年至1987年,年搬运量均在50万吨左右,搬运工具逐步更新,已配有多种吨位的吊车、汽车、拖拉机和板车、手拉葫芦以及卷扬机、控压机、化肥运送机、煤炭输送机等机械设备。1990年,县内有城关、湖头、剑斗、官桥等4个县属单位职工296人,还设有魁斗、金谷、蓬莱、桃舟、康随、长坑、祥华、尚卿、龙涓、西坪、金榜、虎邱、龙门等13个乡镇属搬运站,从业人员130人。
  第六章 管理
  第一节 行政管理
  解放前,县内未设立交通管理机构。解放后,随着交通事业的日渐发展,交通管理机构和措施才相应设立和完善。
  1950年6月,县政府设立建设科,兼管交通事务。1956年2月,正式成立县交通局,定编制11人,内设秘书、民间工具管理和建设三股。局址设在西门码头,1958年在中山路兴建一座2层办公楼。1963年,县交通局更名为交通科,编制减为4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交通科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9月15日,交通科被取消,工作归县革委会生产领导组管理。1969年12月,成立安溪县交通运输管理站革命委员会,行使交通科职能。1970年8月,又改称安溪县革委会生产指挥处交通局,下设汽车、公路、邮政、民运4个管理站。
  1972年10月,恢复县交通局机构,定编15人,下设文秘、财会、汽车运输管理、公路工区管理、民间运输管理等股。1974年10月,理顺交通运输系统所属关系,设人秘、交管、工程三个股。1988年在后垵龙津大桥头新建交通大楼。1989年7月14日迁新址办公。至1990年,全局人员57人,设有人秘、交管、计财、工程、安全企业管理等五个股,同年交管股升格为交通运输管理所。
  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和条例在县境内的组织实施,规划全县公路、桥梁、航道、渡口、码头的建设,对交通建设工程进行勘测、设计和施工监督,对全县公路、渡口、交通运输、车辆维修进行管理,检查督促交通各行业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二节公路管理
  一、公路养护
  (一)养护机构
  民国时期,县内未设公路管理机构。1953年,县内始配公路管理人员2人,归南安公路工区领导。1954年1月,成立安溪公路工区,配备人员70人,业务、人事由省局领导。1957年人员增至80人,组成4个道班;次年人员增至110人,设4个养路队10个道班;1961年人员又增至154人,下设33个道班;1968年至1971年工区下放县管理,把201人34个班缩为167人17个道班24个保养组;1972年再收归省局领导,次年在中山路建1座4层办公楼。
  1979年9月3日,安溪公路工区更名安溪公路段。至1990年,全段共有人员307人,内设人秘和工程、财务、机材等股室,下辖38个专业道班和1个乡常备道班(与乡共管),负责管养398.46公里公路。
  (二)养护工具
  道班初设时,养护工具主要是锄头、粪箕、扫把,以后工具逐步改进和购置。1955年6月,工区工会主席兼养路队长杨根朋在魁斗首创筛沙机,提高工效88,被省局推广使用。1959年进行工具改革,用畜力拖带板车,以减轻劳动强度。70年代开始逐步实行机械化养路。1990年,全段配备驾驶班、机修班各1个,拥有载重汽车4辆,工具车、吉普车各1辆,另有小汽车1部,压路机15吨位、8吨位、3吨位各1辆,养路机35辆,小型喷油车3辆,小型洒水车6辆,中型破碎机2台,小型破碎机7台等重要工具。
  (三)养护成效
  县内年均降水量在1500~2000毫米之间,自然条件复杂,公路养护工作艰巨。道班初设时人手少,工具简陋,养护工作大多靠当地政府组织民工协助。1956年9月,全县公路遭水毁,沿线群众投5465工日及时修复。1959年安南、安湖两线遭久雨浸蚀,路面泥泞达86%区组织职工抢修,采用犁耙拌合料、活钩倒土、水滚筒压路面、洋铲撒沙、回沙、畜力拖带等方法修路养路,提高了路面标准,车速由15公里/小时提高到35公里/小时。
  1962年起对公路采取小修保护,公路标准迅速提高,干线晴雨均可通车。1972年起,对公路进行裁弯取直、拓宽路基、修改桥涵、降坡、砌边等基本建设,干线公路好路率提高至96%。新集、围禾、郊柏三线公路开通后,一部分路肩、边沟相继被沿线农民侵占,一些单位和个人任意在公路上堆放沙石物料,造成路面损坏、狭窄,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县道和乡村公路也时常发生类似情况。1978年,县成立整顿交通秩序领导小组,由县领导组织交通、公安、监理、工区等部门,对公路干线的路障进行清除。此后每年结合宣传教育进行清障护路,并组织了几次规模较大的统一清除活动,保证了公路的畅通。80年代以后开始在干线公路铺设沥青路面101.95公里,大大提高公路的使用率和抗灾能力。
  乡村公路由县交通局按年公里一等路420元、二等路340元、三等路260元、等外路200元标准,加上普修费年公里30~50元拨给所在乡村,由其包干管养。1990年全县列养的专养公路11条398.46公里,乡村公路157条1082.94公里,专用公路43.2公里。
  二、交通标志
  公路设交通标志在于提高驾驶员的注意力和警惕性,提高行车安全系数,县内公路交通标志的规格、形状、颜色、图案均按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标准局有关规定制作,并于新建公路竣工时分设在公路边缘、弯道、陡坡和险段上。
  第三节 铁路管理
  县内铁路隶属铁道部上海铁路局福州铁路分局龙岩车务段,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以及有关铁路法规进行管理。各站点均制订行车工作细则,循章工作。铁路管理分有机务、车务、工务、电务、车辆等5大工种段,境内设有格口、小舟、福德、感德、剑斗等5个客货运输站和线路、桥梁2个领工区以及大深路基领工区下辖的2个工区,对铁路和车辆运行进行严格管理。
  一、机务
  主要管理列车机车头,隶属漳平机务段。
  二、车务
  统归龙岩车务段管理,包括列车运转、接发车、装卸车以及大部分司乘人员的调配。货车一般配有司机、副司机、司炉和运转车长等工作人员;客车1列7节车厢,配有列车长、乘检、乘警、列车员、行李员和运转车长等工作人员。这些随车人员又根据不同的工种分属各自的上级部门领导,如乘警归属铁路公安局管理,司机归车务段管理。
  三、工务
  统归漳平工务段管理。主要抓平时巡道,检查管护路轨桥涵。工务分工较细,境内设有线路和桥梁2个领工区以及大深路基领工区下辖的小舟、感德2个工区。
  线路领工区设在感德,专管铁轨,境内现有格口、小舟、福德、感德、剑斗6个工区,其中格口、小舟工区归属大深领工区,其他工区隶属感德领工区,6个工区共有职工40多人。
  桥梁领工区设在感德,主管铁路桥、隧、涵的养护,辖有小舟、西坑、感德、剑斗4个工区,其中从格口至尾厝大桥铁路的桥涵归大深领工区管养,其他归感德领工区管护,职工45人。
  路基领工区设在大深,主管路基养护。县境内设有小舟、感德2个工区,职工23人。
  四2、电务
  主管电力、供水、电话、行车信号,其中电力、供水归永安水电段管理,电话、行车信号归厦门电务段管理。
  五、车辆
  主管车体。其中货车车皮归永安车辆段管理,客运列车归福州列车段管理。
  此外,境内铁路沿线的办公设施、站房、职工宿舍归永安建筑段管理,铁路管理分工细密,各行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四节 运输管理
  一、机构
  解放前,县内未设专管运输的机构。解放后至1958年8月,运输业务归晋江专署交通部门管理。同年9月,成立安溪县交通运输指挥部(临时机构),统一调度运输工具为大炼钢铁服务。1962年成立安溪民间运输工具中心管理站,管理运输业务,并设城关、官桥、湖头、长坑4个下属站。1978年9月29日更名为安溪县交通运输中心管理站,由交通局长兼任站长。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公路运输规则的执行,维护公路运输秩序;办理和审批汽车营运手续,核发运输许可证;征收公路养路费和运输管理费,配合交警大队和公安部门对汽车和驾驶员检审,处理交通事故;管理乡村公路及渡口等项工作。1990年4月,再更名为交通运输管理所。至1990年底,共设有城关、官桥、湖头、剑斗、长坑、虎邱6个下属站,配有人员22人。
  二、管理
  (一)计划管理
  1983年前,运输实行统一运输计划、统一调度车辆、统一运价票证,由国营单位独家经营,市场缺乏活力与竞争,有时车等货,有时货等车。1983年7月,运输市场实行改革,允许国营、集体、个体一起多家办运输,促进运输市场的发展与繁荣。运输管理由计划管理改变为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办法。
  运输经营者须持有《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公路运输营运证》。1987年换发营运证1800多辆,对无证运营进行检查处理。对客运实行定路线、定班次、定站点,保证边远乡镇有客车正常运行。对货运实行合同运输,自货自运,自找货源,允许正当竞争。对有关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火车站大宗集散物资,实行指令性计划运输。
  (二)运价管理
  客货运价由省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县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经营单位和个人执行。1983年前严格执行统一运价和票价。1983年后客货运价公营的仍按省统一制定的价格执行。个体私营的由双方面议。
  (三)两费征管
  公路养路费和运输管理费由省交通厅统收、统支、统管,专款专用。征费标准由省统一制定。汽车养路费委托省公路局代征,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除按省政府闽政(1985)52号文“批转省交通厅《关于修改公路养路费、费率、费额及若干条款的报告》的通知”规定暂免征收的车辆外,委托市县交通局代征,运输管理费由交通部门代征。
  (四)质量管理
  经常向运输行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优质服务和安全运输检查、竞赛活动,表彰奖励优质、安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批评或处罚违章和不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树立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第五节 交通监理
  一、机构
  1960年以前,交通监理工作由晋江专区交通监理所负责。1960年成立安溪县交通监理站,从事交通监理工作,1968年改称安溪车辆理站。1972年恢复原名,隶属省交通厅公路局,行政上受泉州市监理所管理,政治上受县交通局领导。1988年1月改编为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安溪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归属公安系统,现有人员22人,住址设在凤城镇北石。
  二、管理
  (一)车辆管理
  凡属县境内的机动车辆,均须向交警大队申请入户、技术检验、挂牌发证方准行驶。1968年前由地区监理部门办理,此后,除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辆的检验、挂牌、发证下放县由交警大队办理,并每年进行一次年检。1990年,全县拥有各种机动车9474辆,其中汽车1605辆,拖拉机2665辆,摩托车4631辆,其他车573辆。
  (二)驾驶员管理
  县内现有驾驶员6983人,其中汽车驾驶员1377人,拖拉机驾驶员3393人,摩托车驾驶员2035人,其他机动车178人。驾驶员主要来源于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和通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县内1978年后陆续举办多期驾驶培训班,共培训动车驾驶员2847人。驾驶员须持有交警大队发给的驾驶执照方准营运,并在车辆年检时,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审验,对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或教育、罚款直至吊销驾驶执照等处理。
  (三)安全管理
  县交通部门经常向司乘人员及有关业主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并运用广播、电影、电视、墙报、黑板报、图片、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在驾驶员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行车、安全月、安全优质等竞赛活动,强化安全意识。
  1960年4月,县交通局与县公安局联合组织义务交通警察大队,下设9个中队220名义务交通警察,协助抓全县的交通安全。
  1972年以后,监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过往车辆的检查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驾驶执照、行车执照,是否酒后开车、开病车,是否人货混装、超载,载物是否超高、超宽、超长,行车是否超速,是否靠右行驶,转弯是否减速,并行是否礼让。其中1980年至1987年,共检查车辆90000辆次,纠正违章30000辆次,办违章驶员学习班120期1500人,尽可能消除事故隐患。
  遇有交通事故发生,监理部门立即赶赴出事地点,保护现场,拍照丈量,对车辆进行检验,经过论证,确定事故责任者。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没有责任6级,并根据不同责任进行处理。
  第六节 航政管理
  一、机构
  解放前县内未设立航政管理机构。解放初船运业务仍由船主自行经营。1953年以后,业务由供销社调度。1956年成立安溪县木帆船运输社,辖3个船运队。1959年成立安溪港航管理站,隶属县交通局,取代木帆船运输社的行政职能,1961年撤销,1967年恢复,1968年9月又被取消,此后航运萧条,业务由交通局兼管。1987年2月复设安溪港航管理站,为交通局下属单位,负责全县渡口的管理工作。1990年航管站职工3人。
  二、管理
  解放后,县加强航政管理,1956年前,整治县城至湖头30公里河道,炸除多处险滩。1956年11月至1957年2月,又整治湖头至桃舟航道。1959年对县城至田隙河道进行疏浚。1987年后对各个渡口逐个进行有关数据的测绘,为安全运行提供资料,还对每只木船进行检测,核定载重量和载客人数,进行签证,未经航管站签证不准航行。对船工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发证,不能当舵手,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渡口实行乡镇长、派出所、村长责任制,逐步改善安全设施,1985年至1990年未发生事故,1988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先进县。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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