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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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80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402.3
页数: 6
页码: 325-33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安溪县工业在解放后快速发展,实行了、供销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通过这些管理措施,安溪县工业获得了稳定的发展和提高的效益。
关键词: 计划管理 生产管理 质量管理

内容

民国期间,安溪只有一家官办印刷厂以及少数私营的工业企业,由官方和业主筹集资金,兴建简陋厂房,自行决定产品结构和销售,自行招聘劳工,盈亏自理。解放后安溪工业发展较快,管理工作也进一步加强。
  一、计划管理
  解放后,工矿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轨道,凡厂矿投建、资金运用、劳力调配、产品结构、利润分配等,均由县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工业主管部门根据上级计划指标,下达给各厂矿执行,并按月、季、年进行考核。各厂矿执行指令性生产计划,如无力完成计划指标,要报请主管部门修订。1958年“大跃进”,计划指标层层加码,刮浮夸风,生产失调,欲速不达。1961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计划管理又进而完善,全县工业得到稳定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所谓“唯生产力论”,工厂“停产闹革命”,生产计划搁浅。1970年,执行《工业企业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对产品品种、产量、可比成本、原材料消耗、质量、全员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占用率、利润等进行计划管理,并列入月、季、年度考核实绩。集体企业的计划,依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生产。
  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减少指令性生产指标,除原煤、化肥、水泥、食糖等仍按计划生产,其余产品则按市场需求以销定产,并允许全方位改变产品结构。内销或出口大多采用产品订货,依期执行合同承担责任。全县工业生产增长计划,采用经济技术指标承包。
  二、生产管理
  解放后,安溪的厂矿企业设立两级或三级的生产管理机构。百人以上的企业设厂部若干职能股、室和车间、班组;规模小的企业由厂部直辖班组。厂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贯彻《鞍钢宪法》,执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由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的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原始记录,制订技术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检验标准、设备维修制度、劳动考勤制度、交接班制度、生产事故记录和奖惩制度等一系列生产劳动制度。“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管理制度受到冲击,生产陷入混乱状态。1968年后,工矿企业实行“一元化”领导,取代厂长负责制的生产管理,出现工矿企业亏损,由国家补贴的“吃大锅饭”现象。
  1979年后,工矿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1988年以来,企业推行税利承包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招标承包、租赁经营。厂矿全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企业内部普遍实行层层承包经济责任制的生产管理体系。全县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80年的5696元,提高到1990年的10232元,增长79.6%,劳动生产率与生产经营效益同步上升,实现税利由1980年138.61万元,提高到1990年1790.90万元,增长11.92倍。1990年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比例由1980年的35.6%,提高到1990年的54.3%。
  三、质量管理
  安溪传统的工业品,历来重视产品质量和声誉。解放后,安溪工业对产品质量,实行“三检”(即自检、互检、专检)与“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制度,因而安溪乌龙茶保持独特优质产品声誉,产品有87%畅销国际市场。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的技术人员作为“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致使产品质量下降。1978年后,各厂矿提高产品质量,恢复或新置质检、化检机构。1980年,各企业开展提高产品质量,创优质产品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突出质量,把质量作为企业求效益、争发展的大事来抓。安溪茶厂、湖头水泥厂、安溪水泥厂、铁厂、电冶厂、化肥厂、农械厂、化机厂、糖厂、纸箱厂、制药厂等企业,建立在厂长直接领导下的质量管理机构,厂部成立质检科(股);车间、班组建立58个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形成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质量否决权。同时重视质量知识教育,从1984~1989年组织1670名干部职工参加中央举办的《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电视讲座》学习,并参加全国统考,有875人获中央全面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结业证书。安溪茶厂1990年2月获省经委、省质量管理协会确认为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并颁发证书。全县工业生产由班组到车间从车间到厂部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每个生产环节设置质检员,层层把关,对不合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不放过关,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建立上质量求效益的生产与分配结合的新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四、供销管理
  1953年开始,工矿企业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工业企业的供销管理机构,设立供销股或专职供销人员和仓管人员若干人,主要任务是按国家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分配供应原材料及企业生产所需的备品备件进行采购供应。产品销售按国家或地方物价部门核定的出厂价格,由商业统一包销,形成工业生产、商业销售的一条龙供销渠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工业经营管理随改革不断深入而逐步完善。1984年开始,企业党政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扩大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等十个方面的自主权,以市场为导向,国家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全县除原煤、化肥、水泥、食糖仍执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余产品则按市场需求以销定产,企业的供销管理随之而加强,厂部设立供销科(股),增加供销人员,厂部领导有一名副厂长分管供销,负责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产品推销,做到重合同、守信誉、服务上门,便利群众,促进发展生产。1981~1990年工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率为24.66%,比1980年的14.1%提高10.56%。
  五、安全管理
  1959年以前,各厂矿重视安全生产,但没有一套较完整的安全规章制度。1959年,成立县生产安全委员会,各厂矿设立相应机构,制订安全公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把防火、防爆、防损坏机械、防伤亡事故列为主要内容。1960年起规定高温、高空作业的重工业生产人员都要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输电作业穿绝缘鞋和手套;炉前工加防护镜;轻工生产也得系围裙、戴袖套,女工加护发帽。“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生产制度没有重视,致使1970年9月30日造纸厂切料车间发生火灾,1979年9月19日化肥厂五金仓库发生火灾,直接损失达35万多元。1983年,全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各厂矿消除隐患措施,抓安全管理,厂矿成立安全生产机构,修订安全制度,培训安全管理和消防人员,添置消防药械,规定每年四次全县性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形成制度。1989年8月,成立县开展创建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数,年终进行考核、评比、验收、表彰制度。全县工业系统自1979~1990年没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六、设备管理
  1951年,安溪国营工业设备仅有四开平板机、八开圆盘机、石板印刷机等5台,固定资产原值2.22万元。1953年以后,国家与集体投建厂矿企业厂房、设备以及500元以上工具等,凡建设安装完工,经验收核定固定资产原值,列册登帐,交付生产管理使用,并依据预订年限,逐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机器设备大修理费,作为企业更新改造和机器维修之用,直至提完固定资产净值为止。提完净值后,即列为无价资产。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地方财政投建安溪电力、煤炭、冶铁、化工、食品、印刷、粮油加工等项目,到1957年县办全民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已达92.06万元,交付各企业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的拆迁、转移或变卖,须报经企业主管机关和财政部门批准。
  1958年“大跃进”期间,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机械设备随意转移,工具原材料等散失。1961年,全县重工业下马,家底不清;1962年,县人委会组织工业清产核资,逐项列入帐册,由财务、仓管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企业资产管理又趋混乱。1970年,第二次清产核资,到1979年,第三次清产核资,摸清工业家底,全县全民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284.08万元。
  1980年以后,对固定资产中的工业设备投资采取倾斜政策,重点投放煤炭、建材、食品、化工、纸制品等行业中的骨干企业。到1990年,全县工业设备总值11459万元,比1980年的1215万元增加8.4倍。加强工业设备管理,各企业选配相应技术级别的人员管理、使用、维修;订立技术集中型的设备管理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并对设备完好率规定达到85~90%以上作为考核指标,管理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安溪茶厂1990年获省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奖。
  七、,财务管理
  解放后,安溪各工业企业设会计、出纳、仓管、供销等若干人,初步订立实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1960年“新三反”(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1962年全县工矿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财务管理才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企业的全部资金、固定资产、产品销售收入、中间消耗、产品成本、税金、利润、债权债务和资金周转、劳动生产率等进行全面的管理核算。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督促企业全体人员遵守财务制度,增收节支,增进企业经济效益。“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管理制度失去约束力,企业管理松懈。直至1979年,全县工业进行第三次清产核资,并切实执行1970年国家颁发的《工业企业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分项严格核算。到1980年,全县50个全民工业企业实现税利138.61万元。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企业承包税利基数;1984年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税利包干,并将企业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或企业自筹,促使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对企业产、供、销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财务核算,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1990年实现税利1780万元,比1980年138.61万元增长11.8倍。
  八、人事劳工管理(见卷二十八)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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