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78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国营
分类号: F421.3
页数: 2
页码: 311-31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县内国营工业从解放初期到80年代,经历多个阶段的管理机构改革和产业调整,由国家投资兴建,逐步改变经营管理模式,参与市场竞争。到1990年,有50家企业,职工6360人,产值12742万元,利润595.2万元。
关键词: 国营工业 管理机构 安溪县

内容

县内国营工业,1950~1953年,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由县财政科管辖。1954年成立工业科,统一管辖国营工业。1958年改为工业局。1963年精简机构,工业局与手工业局合并成立工业手工业科。1970年恢复工业局,至1984年撤销并入县经济委员会,管辖国营工业。
  解放后,安溪印刷厂为首家国营工厂,产值1万元,职工17人。1952年有国营工业10家,职工74人,产值37.30万元。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有国营工业18家,职工1262人,产值416.26万元。
  1958年大办工业,大炼钢铁,一年间国营工业发展到22家,产值728.17万元,职工7501人。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开始进行调整,停撤了一批原料不足的厂矿。1965年有13家企业,职工770人,固定资产(原值)404.99万元,完成产值636.60万元,实现利润46.48万元。
  1966~1968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生产管理受到冲击,企业大都陷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1969~1972年先后恢复和发展了炼铁、建材、煤炭、化肥、制药、化机、制糖、造纸等工。1976年,全民所有制企业31家,职工3577人,产值1647.29万元。
  1979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内工业生产迅速发展,到1980年,工业总产值4349.63万元,平均年递增率上升到14.1%,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5.6%。1981年以来,推行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落实经济责任制,对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并扩建和新建一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逐步形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生产规模。
  国营工业,由国家投资兴建,实行计划经济,职工编制按生产规模核定,原材料按计划安排供应,销售由商业包销,盈利上交,亏损拨补,生产流动资金由国家拨给。1984年后,生产流动资金和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改为贷款。1988年以后,逐步改变以往经营管理模式,国家把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落实企业经营承包,扩大企业自主权,产品允许参与市场竞争。根据企业效益好坏,职工工资浮动。对于个别长期经营性亏损企业,即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至1990年底,有能源、冶金、建材、化工、机械、造纸、印刷、食品、陶瓷、制药等工业行业50家,职工63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40人),固定资产原值11055.3万元,产值为12742万元,利润595.2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阅读

相关地名

安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