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土流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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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78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水土流失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305-3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增加,安溪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治理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成效。
关键词: 安溪县 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

内容

解放初期,安溪自然植被较好。1963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55000亩。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对自然界的干预越来越多,特别是森林过量砍伐,开垦新荒及城乡基本建设,植被受到严重破坏,流失面积逐年增加。至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80941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9%。其中轻度流失面积237947亩,中度流失面积348484亩,强度流失面积152761亩,水田隐匿流失70220亩。水土流失面积中,有林地81490亩,疏残林地158093亩,无林地272746亩,茶园168670亩,果园8491亩,经济林10150亩,坡耕地39552亩,水田70220亩。安溪属晋江流域面积2864400亩,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13667亩;属九龙江流域面积1654800亩,其中水土流失195745亩。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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