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电力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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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77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电力建设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1
页码: 288-3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电力建设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水力资源、电站、电网、用电。
关键词: 安溪县 电力建设 资源

内容

第一节 水力资源
  安溪县境内溪流密布,河道坡降大,雨量充沛,水力资源丰富。全县水电资源蕴藏量30万千瓦,年电量26亿千瓦时,定点可开发装机18万千瓦,年电量7亿千瓦时。境内河流分属晋江西溪及九龙江北溪两大水系。西溪干流在县境内全长105公里,从西北流向东南,流域面积1972平方公里,较大支流有蓝溪(官桥溪)、龙潭溪(长坑溪)等。九龙江北溪在县境内的流域面积1070平方公里,流向西北,主要溪流有福前溪、龙涓溪、举溪等。
  晋江西溪干流上游剑斗至湖头为狭谷区,落差较集中,在24公里长河段内,天然落差135米,平均坡降5.6%0,支流龙潭溪和蓝溪流域面积都在400平方公里以上,上、中游河道坡降都很大。长坑溪的落差最为集中,从南斗至温泉33公里河段中,天然落差达500米,平均坡降15%0,可开发装机4.60万千瓦。长坑溪上游的一级蓝田电站装机2.50万千瓦,已动工建设。
  安溪县水能已开发利用36705千瓦,仅占可开发资源的20.39%,潜力还很大。1990年12月,安溪县被正式列入全国第二批(2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
  第二节 电站
  1952年1月,在城关西门兴建全县第一座火电厂——地方国营安溪电灯厂,安装直流发电机1台,容量9.50千瓦。
  1956年3月,湖头电冶厂水电站1号机组68千瓦和2号机组280千瓦建成发电,为安溪最早的水力发电站。也是县内第一座百千瓦电站。1956年7月1日,凤城北石水电站建成,装机1台64千瓦。至1960年,全县建成水电站24座,总装机1339干瓦;火电厂7座,装机容量1016千瓦。这些电站(厂)中除电冶厂、北石、长坑凤山(64千瓦)、参内电站(56千瓦)外,其他电站装机容量均在几千瓦至十几千瓦之间。至1970年,全县水力发电站达98座,装机105台,总容量4411.5千瓦,其中剑斗双溪电站装机3台,容量1200千瓦,湖头桥头电站装机容量200千瓦。至1980年,全县有水电站358座,装机388台,总容量20192千瓦,其中装机百千瓦以上电站有32座,装机容量14047干瓦,占总装机容量69.6%。火电厂有剑斗仙荣、凤城北石2座,装机6台,容量6264千瓦。1981年以后,有一部分较小规模水电站报废,一批小电站得到改造扩建,同时开发建设一批装机容量百千瓦以上及具备蓄水调节功能水电站。1982年6月建成村内水库二级电厂,装机2台,容量3200千瓦,系县内单机容量和装机容量最大的水力发电厂。至1990年底,全县水力发电站有308座,装机370台,总容量36705千瓦。其中100千瓦至1000千瓦电站60座,装机105台,容量17713千瓦;1000千瓦以上电站7座,装机20台,容量12370干瓦。全县百千瓦以上电站计有67座,装机125台,容量30083千瓦,占总装机容量82。火力发电有仙荣电厂、县糖厂、茶厂自备发电机组,共装机7台,容量8108千瓦。全县水火电站(厂)合计311座,装机377台,总容量44813千瓦。1990年发电量13596万千瓦时。
  主要电站(厂)简介
  村内水库二级电厂 位于龙门乡龙门村畲格寮。过水流量1.92秒立方米,水头267.41米,装机容量2×1600千瓦,为县内单机容量和装机容量最大并具备水库调节的骨干水力发电厂。
  1979年9月,工程全面铺开施工,1982年6月14日第一台机组投入运行发电,翌年5月5日第二台机组相继投产。工程总投资304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04万元,自筹资金200万元;完成土方10.54万立方米,石方5.22万立方米,投工20.58万工日。1985年3月13日,正式成立“安溪县村内水库二级电厂”。村内水库供水发电,水费标准每千瓦时0.02元,由电厂交纳水库管理处。1990年发电量1074万千瓦时,机组利用率3272小时。
  工程主要建设项目:前池容量3416立方米。由村内水库左干渠引水。压力钢管长829米,管径800毫米。厂房建筑面积456平方米。35千伏升压站安装主变压器1台,容量4000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20.20公里,经官桥至安溪县城北石35千伏变电站。1989年投资19万元建成厂部办公与职工宿舍楼1幢,建筑面积820平方米。
  电冶厂电站 位于湖头镇美溪村,坝址上游集雨面积1051平方公里,设计水头27米,引水流量7.83秒立方米,装机5台,总容量1470千瓦。该电站与凤城北石电站同属安溪县首批兴建的水力发电站,亦是迄今装机容量最大的工业厂家自备电站。
  电冶厂电站前身为泉州市光明水力发电厂。1955年由泉州刘胜裕、蔡瑞裕、源利、华大四家批发商经市政府商业科批准转产来安溪私营投资39万元,建设水电站和电石生产车间,时称“泉州市光明水力发电厂”。1954年12月首次实地勘测。1955年1月复测设计,同年6月开工,1956年3月,一号机组和二号机组建成发电。1956年由于私营乏于财力,呈请公私合营,经安溪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易厂名为公私合营安溪电化厂。1958年过渡为地方国营,翌年1月改称安溪县电冶厂。发展过程中,水力发电作为一个生产车间设置。1958年建成第三号机组。1972年利用电站尾水在桥头建成第四号机组。1973年,县财政投资28万元增建五号机组,1975年1月投产发电。1988年投资42万元改造原有配电装置,建立配电中心控制室,安装主变压器800千伏安1台,1250干伏安2台,架设联络湖头变电站10千伏输电线路4.10公里与县电网联网。1956年发电量0.78万千瓦时,1990年达823万千瓦时。
  剑斗电厂 1971年5月,双溪电站和剑斗电站合并成立安溪县剑斗电厂。两座电站装机各为3台,单机容量均为400千瓦,总容量2400千瓦,是县内最早建成的1000千瓦以上骨干电站。电力主供剑斗“五小”工业区。
  双溪电站位于剑斗镇剑斗村,晋江西溪支流岐阳和霞春溪相汇的双溪口。电站由两翼引水,左引霞春溪,渠道长0.98公里,引水量1.20秒立方米;右引岐阳溪,渠道长5.86公里,流量0.84秒立方米。两处坝址上游集雨面积104平方公里。设计水头80米。首期工程于1966年10月动工,1967年12月一号机组安装发电,装机容量200千瓦。完成引水渠道5.86公里;前池容量400立方米;压力管长165米,管径500米。工程投资34.70万元。二期扩建工程于1968年6月动工,1970年12月二号和三号机组投入运行发电,装机容量2×400干瓦。同时,更换一号机组装机容量200千瓦为400干瓦。工程投资22.30万元。两期建设总投资57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3万元。完成土方10.58万立方米,石方3万立方米,投工11.25万工日。
  剑斗电站位于剑斗镇剑斗村汤尾。坝址上游集雨面积346平方公里,设计水头26米,引水流量7.50秒立方米。1970年5月动工,1971年10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翌年5月,第二、第三台机组相继投入运行。完成主要工程项目有:浆包干砌重力坝1座,引水渠道6公里;压力前池;压力管2条;厂房建筑面积158平方米;配套的升压站安装主变压器750千伏安1台,辅设地下电缆150米联络剑斗35千伏变电站与县电网并网。工程总投资168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17万元。完成土方29.10万立方米,石方10.04万立方米,投工36.43万工日。
  枷楠电厂 位于金谷乡汤内村枷楠,坝址上游集雨面积1644平方公里。设计水头7米,引水流量55秒立方米(包括已安装120型水轮泵1台所需的水量),发电装机3台,现已安装2台,容量1600千瓦,是一座低水头大流量水力发电厂。工程总投资755万元,其中国家拨款318万元。1990年发电量769万千瓦时。
  工程主要建设项目:试验橡胶坝,系国家水利电力部、省水利电力厅科研项目,列全国第14座,福建省首座试验坝。工程由安溪县农业局水利组设计施工,1970年2月动工,1973年3月完工。坝分3孔布置,每孔净长50米,全长155米,充水饱满坝高3.30米。引水渠长540米,设计流量55秒立方米。厂房建筑面积532平方米。1975年1月开工,1980年1月完工,一号机组开始发电,翌年1月二号机组投产。电厂升压站安装主变压器2台,容量2000千伏安,架设35千伏输电线路15.60公里和10公里分别联络凤城北石、湖头变电站与县电网并网。
  橡胶坝袋系用维尼龙帆布合成橡胶制成。坝袋里充水形成拦河坝。坝拦水高度多少或不拦水,以橡胶坝袋充水量或排泄贮水灵活调节。
  橡胶坝运行后,具有调蓄灵活,减少上游蓄水区淤积的优点。但在丘陵山区,由于河道坡降陡,泥沙砾石量大,木头桠枝等杂物漂流多,冲击磨损刺破坝袋严重,维修成本高,有待探讨其适应性及提高坝袋质量。1988年9月动工改建为露顶式定轮平面拦河闸坝。闸坝全长155米,1990年10月工程全部完工,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70万元,枷楠电厂自筹330万元。
  潮碧电站 建于剑斗镇潮碧村潮兜角落,坝址上游集雨面积262.10平方公里。设计水头34米,引水流量5秒立方米,装机3台,容量1200千瓦。电站由剑斗镇举建,是安溪第一座乡镇办的装机1000千瓦以上的水力发电站。工程由安溪县水利电力局设计施工,1980年1月开工,在主体工程完成后,1984年10月电站先期投产发电,至1988年12月工程全部完工。完成土石方12万立方米,其中石方5万立方米,投工15万工日,其中技工3万工日,总投资215.3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40万元,自筹资金175.30万元。1990年发电量677万千瓦时,电费收入48.94万元,盈利11.93万元。现有职工28人。主要建设项目:浆砌单曲石拱坝1座,高22米,顶长88米,宽2.10米,底长75米,宽5.40米。输水隧洞长249.60米。压力管长16米,管径1800毫米,末端3条支管连接水轮机。厂房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升压站安装主变压器1600千伏安1台。35千伏输电线路2公里与泉州市仙荣火电厂并网。
  圆潭电站 建于丰田乡圆潭村落,属九龙江北溪福前溪支流。坝址上游集雨面积371.50平方公里,设计水头41.90米,引水流量8.50秒立方米,装机容量2×1250千瓦,属地方国营福前农场举办。主要建筑物有:浆砌块石重力坝1座,坝高16.70米,顶长58米,顶宽2米。引水渠长4.55公里,前池容量648立方米,压力管2条长148米,厂房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升压站安装主变压器1台,容量3150千伏安,架设35千伏输电线路10.80公里联络福前变电站并与县电网联网。电站于1983年8月动工,1987年4月17日第一机组投产,翌年4月20日第二机组相继发电。全部工程完成土石方58.50万立方米,其中石方6.73万立方米;投工75.60万工日;投资655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01万元,自筹554万元。电站投产后,福前农场实现生活电气化,茶叶制作机械化,并收到节薪护林的效果。同时,富余的电能输供福建省潘洛铁矿驻地漳平县大深和安溪县电网。1990年发电量1586万千瓦时,电费收入94.50万元,盈利66万元,机组利用率6344小时。现有职工71人。
  仙荣火电厂 建于安溪县剑斗镇仙荣村,装机容量6000千瓦,属泉州市属电力企业。现有固定资产原值838万元,职工219人。1966年开始筹建。1971年1月一号机组投产发电。1974年5月二号机组投产发电。1976年,为解决安溪湖头水泥厂用电,扩建第三、四号机组,装机容量2×1500千瓦。1979年10月1日投产发电,1980年11月正式向湖头水泥厂供电。扩建工程完工后,火电厂总装机容量达4×1500千瓦,成为当时仅次于泉州火电厂的主力电厂之一。电厂供十多家企业用电。1981年4月,安溪县电网与仙荣电厂联网,丰水期县电网将富余电能输供仙荣电厂,枯水期仙荣电厂回供补偿县电网。
  第三节 电网
  70年代前,安溪境内的电站均自发自供。1952年1月,在城关西门建成第一座小火电厂,初为直流供电,电压110伏。同年5月改为电压220伏供电。1954年更改为三相交流电,供县政府及附近学校照明。1956年7月,凤城北石水电站建成后,始建安溪第一条6.3千伏高压输电线路2.80公里,供城关地区照明及祥云渡抽水机站抽水。1968年8月更换为10千伏。
  1971年,首次以10千伏输电线路把官桥向阳水电站与凤城北石电站联成区域小电网,供城关用电。同年10月,剑斗水电站一号机组投产,与双溪水电站联网,电压等级6千伏,初步形成剑斗“五小”工业区电网。
  1979年7月4日,成立县供电所并设立调度室。同年10月,在凤城北石建成安溪第一座35千伏变电站。架设枷楠电厂至北石变电站县内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15.60公里。至1980年,凤城区域电网形成,联网电站6座,装机12台,容量3649千瓦。拥有35千伏输电线路15.60公里,6—10千伏线路527.10公里,电压0.4千伏以下的低压线路1936公里。35千伏配电变压器2台容量3000千伏安;6—10千伏变至0.4千伏配电变压器332台,总容量2475千伏安。
  1981年,建成仙荣火电厂至湖头水泥厂35千伏输电线路22公里,供水泥厂生产用电。1982年,湖头、尚卿35千伏变电站,村内水库二级电厂35千伏升压站相继建成。并先后建成枷楠、尚卿至湖头变电站,村内水库二级电厂至凤城北石变电站35千伏输电线路。至此,外安溪电网形成。
  1982年11月,把仙荣火电厂至湖头水泥厂35干伏线路延伸1公里,并入湖头变电站,湖头水泥厂由湖头变电站以10千伏线路供电。1984年8月,剑斗变电站从仙荣至湖头输电线路折接,把剑斗地区电网与外安溪电网联网,形成辐射内外安溪统一的县电网。
  1986年4月,剑斗35千伏变电站建成。1987年先后又建成福前、长坑变电站。并建成圆潭电站至福前、长坑变电站至科阳35千伏输电线路。1988年7月,感德供电公司自筹资金建成感德35千伏变电站,安装主变压器2×2000千伏安,并架设福前至感德变电站、感德至剑斗35千伏输电线路,将圆潭电站和感德小水电并入县电网。
  1987年1月,福建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安溪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立项建设。2月,省电力工业局批复同意安溪110千伏输电线路于泉州井山220千伏变电站接联省电网。同时,成立“安溪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指挥部”,林园副县长任指挥。1988年4月,工程开始施工。1989年9月,建成安溪湖头至泉州井山110千伏输电线路64.80公里,并把湖头原有35千伏变电站扩建为110千伏变电站,设计安装主变压器2×31500千伏安2台,已安装一台。
  1990年底,全县联网水电站达46座,装机96台,容量25771千瓦,占全县水电装机总容量70.20%;联网火电厂2处,装机6台,容量7500千瓦。拥有110千伏输电线路64.80公里,35千伏线路188.40公里,6—10千伏线路1522.10公里,0.4千伏以下低压线路3125公里。110千伏变电站一座,容量31500千伏安;35干伏变电站10座,容量7585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984台,总容量73760千伏安。全县水电站发电设备平均年利用小时3652时,年总发电量13403万千瓦时。火电发电量193万千瓦时。加上省电网购入,全县各项用电量14612万千瓦时。
  1990年,龙涓、祥华、蓝田3个乡的小水电尚未联入县电网,这些电站均在各自的区域内自发自供。
  主要变电站(工程)简介
  北石变电站 位于凤城镇美法村狗尾山。1979年8月建成,10月1日投入运行,电压等级35千伏。安装主变压器2000千伏安和1000千伏安各一台,总容量3000千伏安。工程总投资55.92万元。1989年9月,易容量1000干伏安为4000千伏安,总容量增为6000千伏安,后又更换容量2000千伏安为6300千伏安,总容量为10300千伏安,成为县电网枢纽变电工程之一。现有输电网络,35千伏出线2回路,一路联络村内水库二级电厂长20.20公里;一路联络枷楠电厂和湖头110千伏变电站长25.60公里。10千伏出线8回路。变电站辖属县电力公司经营管理,现有职工8人。
  剑斗变电站 位于剑斗镇剑斗村汤尾。1986年4月建成,电压等级35千伏,主变压器2000千伏安和4000千伏安各一台,总容量6000千伏安。35千伏出线4回路:南联湖头110千伏变电站,北接仙荣变电站,西挂感德变电站,备用一回路。6.3千伏出线8回路:联络剑斗电站、双溪电站各一回路;供县化肥厂、水泥厂、钢铁厂、煤矿、铁路剑斗火车站及剑斗地区其他用电6回路。剑斗变电站是安溪“五小”工业区的电力枢纽变电站。
  感德变电站 1988年7月建成,总投资240万元。电压等级35千伏,装置主变压器2000千伏安2台,容量4000千伏安。网络35千伏进出线4回路:联络福前圆潭电站、剑斗、仙荣变电站各一回路,供电福建省潘田铁矿一回路。10千伏进出线9回路,其中联络岐阳、福斗、霞村、槐东、福德、睏口水电站4回路,输供桃舟、铁路感德火车站及单位企业5回路。联网水电站8座,总装机容量5600千瓦。拥有各类变压器85台,总容量15780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39.30公里,10千伏线路114公里,6千伏线路8.50公里,0.4千伏以下低压线路200公里。供电区有感德乡22个村,毗邻桃舟、丰田、剑斗、长坑4个乡镇13个村,永春县一都乡东山村及省、县属诸企业单位。1989年该变电站实现产值131万元,被国家能源部、水利电力工会联合授予“优秀乡电管站”称号。
  湖头变电站 位于湖头镇横山村金龟山寨。110千伏变电站是在1982年11月建成的35千伏变电站的基础上扩建而成,1989年9月25日投入运行。安装主变压器31500千伏安和4000千伏安各一台。550千伏安消弧线圈一台。110千伏出线1回路;35千伏出线3回路,备用4回路;10千伏出线7回路,备用3回路。为安溪电网中心枢纽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自湖头至泉州井山220千伏变电站联接省电网,全长64.80公里。县乡(镇)两级投资架设的35干伏线路188.40公里。网络北挂剑斗、感德、福前及仙荣发变电厂站;南联村内水库二级电厂、枷楠电厂及北石、南山变电站;西接温泉电站及尚卿、长坑变电站。10千伏线路联络白濑高〓、电冶厂电站及湖头电厂,输供湖头水泥厂、县化工厂、铁路火车站、珍地和湖上等地区单位。一期35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59.92万元,二期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投资83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350万元。
  南山变电站 位于虎邱乡美亭村吾音埔,1990年12月建成。初由虎邱、西坪、芦田、大坪4个乡及县电力公司以股东形式集资180万元兴建,之后解除股份统归县电力公司经营。电压等级35千伏,安装主变压器3150千伏安2台,容量6300千伏安。35千伏出线4回路:一路从变电站至官桥铁峰山麓“T”接北石变电站联络村内水库二级电厂的线路长11.30公里,备用3回路。10千伏出线9回路,以联络芦田、西坪、虎邱、大坪、竹园、官桥发电厂站,备用3回路。变电站二次系统采用国家航空航天部第014中心计算机室设计生产的DWJK—ⅢG电网微机装置,集控制、保护、测量、信号、调度于一体,除具有二次系统所有功能外,并具有自动监测、自动记录、自动计算及画面显示的功能。10千伏采用户外式配电装置,取消常规的高压开关室和开关柜,采用新型的六氟化硫LW3—10/400开关。
  第四节 用电
  一、工业用电
  民国时期,安溪没有工业用电。解放后,发展冶炼、机械、化工、建材、煤炭、陶瓷、造纸、印刷、皮革、食品等机械化生产的工业用电。1956年7月,凤城北石水电站投产发电后,电力输供印刷厂、农械厂、综合食品厂等企业单位。1957年,凤城地区的工业用电量4.11万千瓦时。同年,厂址位于湖头美溪的安溪电化厂,利用自备水力发电站的电能,生产电石117.79吨,年工业用电31.69万千瓦时。1960年该厂生产电石826吨,石墨195.23吨,用电量184.23万千瓦时。1958年11月安溪茶厂自备动力发电机组1台容量10千瓦,1960年6月易容量10千瓦为20千瓦,生产生活用电量3.78万千瓦时。其他工业厂家就近利用水电或自备小火电的电力进行生产。1960年,全县工业用电量209.11万千瓦时,其中县属工业用电206.11万千瓦时,各地区、公社、大队办的企业用电3万千瓦时,占全县各项用电总量的76%。1963~1965年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安溪地方工业经过调整充实,蹭加设备,提高机械化程度,呈现稳步发展的势头。1964年6月,县电冶厂增建钙镁磷肥料生产项目;1969年9月,日产2吨低规模的安溪造纸厂投产。至60年代末,安溪拥有全民所有制地方国营工业企业12家;轻工业系统县办集体企业4家;粮食系统的粮油加工企业6家;人民公社集体的社办企业22家。1970年,全县工业用电530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65.52%。其中县属工业用电506万千瓦时,人民公社集体企业用电24万千瓦时,这一年,安溪电冶厂生产矽铁68吨、钙镁磷2425吨、电石762吨,工业生产用电421.38万千瓦时,是工业用电的大户。丰富的电能,促进安溪工业的发展。1980年全县工业用电量2242万千瓦时,其中县属工业用电1975万千瓦时,其他工业用电267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5263万千瓦时的42.60%(总用电量包括从泉州市属仙荣火电厂购入的电量)。至1990年,全县有地方国营工业企业17家,二轻工业企业14家,其他系统企业51家,乡镇级的企业75家。1990年,工业用电量7974万千瓦时,其中县属工业用电6476万千瓦时,乡镇企业用电1498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14612万千瓦时的54.57(总用电量包括从省电网购入电量)。
  二、农业用电
  安溪农业用电主要有农田机械排灌、植保、水产养殖、茶叶制作和农副产品加工。
  农业机械排灌始于1954年,至1960年,有固定排灌站6站6台,总功率193千瓦,其中电力抽水机站1座功率26千瓦。同时,农村一部分地区用上电力进行农副产品加工。1960年全县农业用电量8万千瓦时,其中农田排灌用电2万千瓦时,农副产品加工用电6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2.90%。随着电力生产的发展,农业方面的用电亦日益增加。1970年全县拥有农田排灌机械71台,总功率693千瓦,其中电力排灌机械17台,功率77.50千瓦,年用电量7万千瓦时;主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有碾米机356台,磨面机170台,饲料粉碎机190台,榨油机13台,总功率36535千瓦,其中电动机械518台,功率2396.50千瓦,年用电量54万千瓦时;其他农业生产方面用电5万千瓦时。农业年总用电量66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8.15%0。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机械使用范围扩大,门类增多。尤其是茶叶初制和精制生产系列化的手动机械和电动机械替代传统的手工操作有了显著的发展。至1980年,全县拥有农业排灌机械256台,功率3234千瓦,其中电力机械143台,功率1072.50千瓦;拥有茶叶摇青、杀青、揉捻、包捻、烘干系列机械6017台,其中电动机械993台,总功率1821千瓦;农副产品加工各类机械1516台,其中电动机械1213台,功率5152千瓦。植保方面,拥有除害灭虫电动喷雾器57台。这些农业机械共用电1008万千瓦时,占全县各项用电总量19.15%。其中农用排灌机械用电32万千瓦时,农副产品加工用电447万千瓦时,其他农业生产用电529万千瓦时。1980~1990年,全县拥有排灌机械484台,功率3267千瓦,其中电力机械248台,功率1458千瓦;主要农副产品加工有碾米机1233台、磨面机261台、淀粉机611台、榨油机35台,总功率32799千瓦,其中电动机械功率28489千瓦;茶叶初制精制系列机械摇青机5698台、杀青机2364台、揉捻机3837台、包捻机834台、烘干机261台,共12994台,总功率12035千瓦。电力也用于水产鳗鱼养植的电动机械提水及增氧。1990年,全县农用排灌机械用电47万千瓦时,生产用电1017万千瓦时,农副产品加工用电740万千瓦时。农业用电量1804万千瓦时,占全县各项用电总量12.34%。
  三、生活用电
  民国20年(1931),民军团长陈佩玉购置动力发电机组一台,在安溪城关(今凤城)发电,电能供其团部、县政府诸单位百余盏电灯照明。
  1952年1月1日,安溪电灯厂建成发电,当年供城关单位及居民用电0.77万千瓦时,1953年1.55万千瓦时,1954年1.85万千瓦时,1955年2.01万千瓦时。1956年3月,安溪湖头私营光明水力发电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当年发电量0.78万千瓦时,部分电能输往湖头街道供居民照明。1956年7月1日,安溪城关北石水力发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以水火电兼供城关地区生活及其他用电。至1960年,全县生活用电户有2556户,占总户数3.13%,用电人数13367人,占总人数3.12%。生活用电量21万千瓦时,占各项总用电量7.63%。随着水电事业的发展,水力发电量逐年增加,生活用电日趋广泛,不仅生活照明用电,还有家用电器、文化生活用品等方面用电。1970年,全县有18436户用上电,占总户数18.50%,用电人数97342人,占总人口17.32%。生活用电量151.53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12.27%。其中城镇用电32.20万千瓦时,农村用电119.33万千瓦时。70年代,安溪水电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县、乡(镇)、村建设了一批装机容量上百千瓦、千千瓦的水电站,发电量有较快的增长,用电面迅速扩大。70年代末,县电网形成后,逐渐改变以往发供电区域单独运行的状况,提高电能质量和用电保证率。1980年,全县用电增至83142户,占总户数64.53%。用电人数469752人,占总人数64.47。生活用电量991万千瓦时,占社会总用电量18.83%,其中城镇用电176万千瓦时,农村用电815万千瓦时。1980年后,县电网幅射到23个乡镇场,用电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随着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显著提高,各种家用电器为千家万户和集体单位所采用,用电量剧增。1990年,全县25个乡镇场、426个行政村均用上电,城乡居民用电户达172630户,占总户数98.46%,用电人数902092人,占总人口98.62%。全县生活用电量1998万千瓦时,占社会各项总用电量的13.67%,其中城镇用电548万千瓦时,农村用电1450万千瓦时。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民国32年(1943),县政府建设科曾配备水利技士(技术员)负责水利工作。解放后,逐步建立和健全专业管理机构。
  一、县水利水电局
  1949年10月,水利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负责。1955年10月成立县水利科,1958年6月改为水利电力科。1960年2月改水利电力科为水利电力局,翌年8月复改为水利电力科。1968年10月,水利电力科事务归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农林水组负责,1969年4月改归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站,1970年8月,改归县农业局,设水利组。1972年10月,由县农业局拆设水利电力局。1985年1月,水利电力局改为水利水电局。1990年县水利水电局设人秘股、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站、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技术服务站,人员45人。其中工程专业人员有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9人,助理工程师21人,技术员1人。
  县水利水电局下辖村内水库管理处、澳江渠管理处、三英渠管理站、火烧桥水库管理站、县电力公司和全县24个乡镇水利水电工作站。县属水利工管理单位有干部职工40人,其中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1人。乡镇水利水电工作站有干部职工42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10人,技术员9人。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及官桥水土保持站,有干部职工13人,其中农艺师1人,助理农艺师2人,助理工程师4人,技术员3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人员2人,其中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各1人。
  二、县电力公司
  1952年1月,设立地方国营安溪电灯厂,1954年1月,转为晋江区地方国营安溪电厂,翌年改为地方国营安溪电厂,1957年改为福建省华侨投资公司安溪电厂,1965年1月再度改为地方国营安溪电厂。1979年7月,成立安溪县供电所,原国营安溪电厂隶属为一个发电车间。1985年1月,县供电所改为县电力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县电力公司下设行政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用电管理科、保卫科、财务科、电力调度室。公司下辖县属剑斗电厂、枷楠电厂、村内水库二级电厂、凤城北石35千伏变电站、南山35千伏变电站和湖头110千伏变电站。1990年,县电力公司有职工314人,其中生产工人257人,技术人员34人、管理人员23人。技术人员中有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20人,技术员9人。乡(镇)、村有电力职工1843人,其中技术人员27人,工人1272人。
  第二节 水利管理
  一、工程管理
  民国时期,安溪农田水利管理体现受益管理的基本方式。管理由受益区指派专人负责。岁修费用及投工按受益田亩比例分摊,由各耕作业主承担。解放后,水利工程管理岁修在沿袭旧有受益管理基础上,视工程类型、规模等级、受益范围、行政辖属诸方面关系,实行系统化、专业化管理,建立县管、乡镇(公社)管、村(生产大队)管多种体制的分级管理组织。中型工程设立管理处,小(一)、小(二)型工程设置管理站(管养会),小(二)型以下成立管理组,按照组织、人员、报酬、责任制“四落实”的措施,加强管理。
  运行管理:各级水利管理单位,根据管理项目、范围,实行定员定岗定任务的责任制管理方式。渠系一般区分干、支、斗、毛渠渠段包干分级管理。管理队伍实行专业与兼职管理相结合。
  工程岁修:除突击性抢险抢修外,实行经常性与常规性整修相结合。常规性中修在夏收夏种时节进行,全面清淤整修在秋收后至翌年春播前完成。做到有计划、抓措施,层层把住技术质量关。投资投工按受益田亩比例分摊。用工多、投资大的工程项目,国家适当拨款。
  用水管理:实行节约科学用水,依据灌溉时节,作物品类、土壤性质、灌区大小,设置分水闸、节制闸、放水涵孔调度供水。
  安全管理:汛前汛后对各类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下达水库汛期安全运行控制水位和小(一)型以上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对人为的损害和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纳入法制管理。予以教育或惩处。
  技术管理:各级各类水利设施的技术资料由具备条件的管理单位、乡镇水利水电工作站和县水利水电局(科)分别立档保管。
  1965年,对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清查整顿,造册立档;1981年,小(二)型以上蓄水工程、小(一)型以上引提水工程开展查安全定标准、查效益定措施、查综合经营定发展规划“三查三定”工作;1986年,对小(一)型以上蓄水、引水、提水工程进行效益复核,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供技术保证。
  二、水费征收
  民国时期,安溪农业水费按年度和受益田亩计收。标准各地不一。以货币和粮物兑交。解放后,水利工程供水收取少许水费,作为管理岁修费用支出。80年代前,水费标准以维持管理支出为限,由各地自行确定。1955年5月,澳江渠规定每亩每年计收0.80元,1957年计收水费7300元。1960年,陈厅渠规定上游灌区每亩计收粮谷1.50公斤,下游灌区收5公斤。1964年收水费谷7800公斤,折合人民币1248元。征收方式,独立核算的水利管理单位,对兑交现金的直接收取;兑交粮谷的委托国家粮站代收,向粮站结算收取款项。没有核算单位仅指派专人管理的,人员报酬以评工记分参加社队分配,岁修费用由社队统筹支付。1960年、1970年、1980年全县水费收入分别为6.72万元、9.39万元、16.60万元。1986年8月,县政府颁发水费文件,对水费标准作统一规定:引水工程每年每亩4元、蓄水工程每年每亩5元,提水工程参照两个标准另加燃料动力费。随社会物价上浮,管理费用增多。1990年7月,县政府颁发水费计收稻谷实物标准:蓄水工程年亩收干谷12.50公斤,引水工程年亩收干谷10公斤。1988年、1990年全县水费征收金额为31万元和52.80万元。
  三、综合经营
  水利工程综合经营从50年代开始。经营主要项目有:水库淡水养鱼、农副产品加工、农林茶果生产、水力发电。淡水养鱼,各时期均有开展,时兴时衰,产量低,效益差。较好的村内水库1990年产鱼4500公斤,平均亩产6公斤,产值0.70万元。农副产品加工,60~70年代,主要有澳江渠管养会在后垵街创办碾米、蘑菇、淀粉加工,年收入0.40~0.5万元;陈厅渠管养会在陈厅桥头和后堀经营水力加工兼发电,年收入1.0~1.20万元;三英渠管养会在路尾建立加工兼发电,年收入0.90~1.10万元。还有白左渠也有加工兼发电。水力加工今已废止。农林茶果生产,主要有村内、东青、中池、祥洋水库,拥有茶园80亩,杉竹林50亩,柑桔5亩,柿、龙眼、荔枝、芒果、杨梅、李果树825株,农业耕作2亩。水力发电有村内水库、火烧桥水库、长虹水库、三英渠、百里渠、白濑左渠,装机9台,总容量1365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80万千瓦时。其他小水利管理单位以管水员承包或自营一些综合经营项目。1990年全县水利综合经营收入20.30万元。
  第三节 电力管理
  一、经营管理
  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50~70年代,各级发供电企业接受所属行政主管机关下达的产量、产值、原材料消耗、利润、提留等各项经济计划指标,并在经济指标规范指导下开展电力企业的经营活动。1980年以后,各级电力企业推行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1985年县电力公司对辖属的剑斗、枷楠、村内二级电厂及公司直属单位实行发、供、配电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实施生产与效益、奖金与效益挂钩的生产责任制。
  1987年,县电力公司与县财政局签定为期分别2年和1年的经营承包合同。按照“包死基数,超多留多,欠收自补”的原则和超收比例分成的办法。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任务、企业上等级、奖金分配等都明确规定目标。1988年,与县财政局、劳动局签定工效挂钩合同。合同条款确定利润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售电量基数、含量工资售电量、浮动比例、挂钩职工人数。经营承包和工效挂钩合同签定后,县电力公司即把各项指标分解下包到公司本部直属单位和所辖剑斗、枷楠、村内二电四个核算单位,将经营好坏与职工的利益直接挂钩。公司本部实行多种形式承包责任制:对物资供应处实行招标承包;对低压电器安装检修队实行定额上缴承包责任制;对高压外线班实行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日的“五包”办法;对管理职能科室,按需设岗,以岗定员、责任到人,考绩奖励。承包后财务仍由公司统一核算,年终按承包合同方案及奖惩规定兑现奖金,做到“责、权、利”三结合,初步形成一个人人为企业作贡献,人人关心企业效益,人人关心企业分配的新气象。推行生产责任制后,县电力公司实现的利润逐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85年124.97万元,1987年131.80万元,1989年136.86万元,1990年169.55万元。
  在整个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总的趋势:县级及乡镇级企业技术力量较强,管理水平较高,企业效益较好。村级及以下企业效益较差。
  二、生产管理
  50~60年代,安溪未有电力联网,电力企业在各自区域内融发供电为一体。生产计划,运行调度、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供电配套生产管理由发电厂(站)安排进行。70年代,县内有16个人民公社和2个农茶场(乡镇级)建成装机容量百千瓦以上水力发电站,各地以骨干电站为主体逐步形成公社、场级区域电网,发供电生产管理由骨干电厂(站)承担。未联入区域电网的电力企业,自行管理。这一时期,以地方国营安溪电厂为主体与官桥向阳电厂联网和以县剑斗电厂为主体的剑斗“五小工业”区两个县属区域电网,电力生产调度运行管理由主体电厂负责。80年代,县电网形成。除龙涓、蓝田、祥华外,其他乡镇区域电网都与县电网联网。生产管理采取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乡镇一级由乡镇供电公司、供电所及主体电厂(站)承担。县电网的电力生产运行调度由电力公司生产科、调度室履行指挥调度职责。公司根据县水电局下达的总生产指标分解下达各联网厂(站)年度计划和月份生产任务。对各厂(站)时段的发电能力、水库调节、事故处理以及用电负荷等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做到综合平衡,安全经济,多发多供,提高效益。对发供配电设备按设备技术要求,及时安排检测检修,提高设备完好率。有计划地搞好技术改造和配套项目,以稳定扩大电力生产。
  统一调度管理,制定调度室的调度管理职责。规定本系统内的各有关发、供、用电户应严格服从公司调度室统一调度指挥,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运行。调度室的调度值班人员,根据电网负荷的变化,及时准确向各发变电厂(站)发布调度命令。发变电厂(站)值班人员应无条件执行。调度通讯由公司调度室设立总机,与县直属、乡镇、村联网发变电厂(站)均有载波或专线通讯。做到线路畅通,调度灵活。鉴于安溪以小水电为主,多为迳流开发,丰水时期,以较低廉的电价开辟富足的电能代柴代煤就地用以煮饭、烧水及工业冶炼、烧瓷等,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枯水期采用“电票”调度供电制度。发电调度实行有功、无功发电量比例搭配,无功电量不足罚,超给补偿的管理办法,确保电网电能质量。
  用电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各类电费价格,实行表计计量。定期抄表结算,定期交费。为防止盗滥用电,普遍采用用电户表计集中箱管制办法。县电力公司和有条件的乡镇供电部门设立用电仪表校定、检修组,配备专职人员,定期检校仪表,保证用电收费合理准确。
  三、安全管理
  电力生产始终把“安全第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企业管理议事日。70年代前,各级电力企业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生产安全工作与技术生产管理工作齐头并重抓。1980年后,县电力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公正副经理分别兼任委员会正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各科室及公司直属车间班组指定兼职安全员履行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公司辖属剑斗、枷楠、村内水库二级电厂以及乡镇村发供电联网单位,相应成立生产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安全网。县电力公司专门制定《安溪县电力公司安全管理规程》,严格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试行办法,授予安全员职责权利,健全发供用电生产岗位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保持设备完好率,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和月安全生产总结分析例会。防范事故于未然,出了事故及时排除恢复生产,查明情况,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认真处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活动。设备检修岗位工作时,严格执行“工作票”批准手续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岗位操作练兵,使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形成制度化、常规化。1980~1990年县发供电系统没有发生重大生产事故,但农村用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1980~1990年触电死亡63人。为避免伤亡事故,特规定用电户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统一由电工接线安装,并加强对城镇农村用电管理,进行《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宣传教育。
  第四章 水土保持
  第一节 水土流失
  解放初期,安溪自然植被较好。1963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55000亩。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对自然界的干预越来越多,特别是森林过量砍伐,开垦新荒及城乡基本建设,植被受到严重破坏,流失面积逐年增加。至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80941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9%。其中轻度流失面积237947亩,中度流失面积348484亩,强度流失面积152761亩,水田隐匿流失70220亩。水土流失面积中,有林地81490亩,疏残林地158093亩,无林地272746亩,茶园168670亩,果园8491亩,经济林10150亩,坡耕地39552亩,水田70220亩。安溪属晋江流域面积2864400亩,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13667亩;属九龙江流域面积1654800亩,其中水土流失195745亩。
  第二节 综合治理
  安溪县50年代就开始水土流失治理工作。1953~1957年,由水利部门拨款4万元,在官桥、寮山、吾都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修建谷坊工程232座。其间,1954年3月,完成福建省水土保持第一个试点安溪官桥谷坊工程221座,控制水土流失面积5平方公里。
  1959年冬,在官桥公社建立200亩植物引种试验园,培植试验苗木270多种,为全省采取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提供示范经验。翌年春,福建省政府在该试验园召开全省水土保持现场会,国家水电部副部长张含英、副省长刘永生到现场视察。至1960年,先后完成各种工程740多处,修梯田8000多亩,营造水土保持林10万多亩,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坡沟兼治的方式,对减轻水土流失和抗御自然灾害起了一定的作用。
  1963~1966年,全县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99万亩,其中初步治理7.45万亩,加固提高5.54万亩,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治理成果得不到巩固,人为的新的水土流失不断发生。
  1981年底,成立安溪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983年10月~1985年10月,组织普查小组对全县水土流失进行调查分析,写出《安溪县水土流失普查报告》。1986~1990年,相继建立23个水土保持管理站和水土保持防护督导站,每个管理站配备1名专职检验员及2~3名兼职水保干部。全县58人持有福建省核发水土保持检验员证。结合各种会议宣传贯彻国务院《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省政府《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细则》,市政府《关于开荒采石采矿以及基本建设中做好水土保持的通知》以及国家的《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环保法》等,使群众树立保护水土资源光荣,破坏水土资源违法的观念。查处乱垦滥种,乱砍滥伐,乱采石、沙、土,乱挖矿,乱倒土“五乱”案件2132件,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1981~1990年,全县布设94个水土保持供煤点,年供煤达5.375万吨,解决37万人的生产生活用煤,节省薪柴消耗841.5万担,又可结合封禁治理面积135万亩。还抓好节能措施,全县有32400多户落实节能措施,其中使用节柴灶3万户,节能灶1500户,沼气池900户。用煤代柴烘制茶叶,烧制砖瓦,用电冶炼生铁、铁合金等。还有一些厂矿、机关、学校使用微型鼓风机、电饭锅。坚持对重点流失区强化治理。建立3个重点示范片和11个不同类型的示范点,实行统一规划,分户治理和建立防治水土流失责任制。官桥镇蓝溪小流域的碧一、官郁、仁宅、仁峰、莲美、莲兜美6个村的治理点连成一片,形成林、果、草万亩基地。善益小流域的上苑、善益、马狮、山珍4个村连成5000亩的林果基地。城厢、凤城、金谷等地的治理点也逐渐基地化。全县砌筑水平梯田3858亩,挖鱼鳞坑31030亩,修竹节沟61210米,建土石谷坊148座,拦泥沙坝5座,防洪堤3574米,排洪沟3420米。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274亩,其中封禁治理393700亩,强化治理78574亩。治理中种果27777亩,种草5702亩,沿溪种竹1880亩。点上治理带动面上营造各种水土保持林41.6万亩,改造老茶园5.1万亩。总投资282多万元。
  1963年,官桥水土保持试验站开始投入水土保持各种试验工作并承担省水土办部署的水土保持重点科研课题。1965年3月,在官郁大队的草埔山、莲美大队的虎形山的流失山头,进行鹧鸪草繁殖试验获得成功。70年代,由于机构被撤销,试验工作被迫中断。1981年底,恢复机构。1983年,官桥水土保持站接受省水土办委托与省农学院合作,开展迳流测试研究,建造10人组人工观测记载的迳流小区和15组自动记载的迳流小区,积累大量有关数据,为分析探索花岗岩地区土壤侵蚀规律寻求切实可行的治理技术措施,合理开发利用坡地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为制订适合本省实情的土壤侵蚀通过方程的经验指标提供第一手资料。1984年,分别引进国内外25个草灌品种,分山脊区和坡面区进行试验,经过观测,筛选出13个品种作为水土保持的优良牧草。1986年承担完成“安溪县崩岗侵蚀现状及其综合治理”的研究课题,开展“茶园改造利用与生态、经济效益研究”课题设计,均取得一定成效,为科学治理提供依据,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1986年被评为省水土保持先进单位。1987年,开展速生丰产混交林草的探讨研究获得显著效益,并主动把成功经验推向社队,带动全县推广混交林草1000多亩。1988年与邻村协作开展200亩速生薪炭林的示范治理,在应用推广方面迈出了一步。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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