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饮水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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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77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饮水工程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2
页码: 287-2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在1978年开始饮水工程,以群众自筹资金为主,国家拨款扶持,科学规划设计,已兴建一批符合饮用卫生标准的自来水工程。全县已建的饮用自来水工程中,分散式山泉自来水占60%,集中式山泉自来水占20%,机井白来水占10%。至1990年12月,全县安全卫生饮水人口达65.7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73%。
关键词: 安溪县 水利 饮水工程

内容

1978年,安溪县开始搞饮水工程,以群众自筹资金为主,国家拨款扶持,科学地规划设计,已兴建一批符合饮用卫生标准的自来水工程。布局上有集中式、分散式和综合式三种。全县已建的饮用自来水工程,分散式山泉自来水占60%,集中式山泉自来水占20,机井白来水占10%。
  1978~1990年12月,县水利部门先后在城厢、官桥、龙门、大坪、西坪、芦田、尚卿、长坑、蓝田、祥华、桃舟、感德、剑斗、湖头、金谷、蓬莱、魁斗、参内等18个乡镇73个村和单位,规划设计兴建73处饮用自来水工程,受益人口11.95万人。完成土石方15.90万立方米,其中石方1.77万立方米,投工18.55万工日,工程总造价319.1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46.26万元,群众自筹172.84万元。
  据安溪县卫生防疫站1985年普查,全县人口78.27万人,饮用安全卫生水的人口48.14万人,占总人口61.5。饮用非安全卫生水人口30.13万人,占总人口38.5%。
  县卫生部门改水工程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承办。1986~1990年12月,定点立项兴建的改水工程有215处,工程遍布全县24个乡镇场,182个行政村,463个角落,受益人口12.66万人。其中饮用山泉自来水9.99万人,机井自来水2.67万人,完成工程总造价301.79万元,其中卫生部门拨款10.20万元,群众筹资291.59万元。
  除了水利、卫生部门支持兴建饮水工程外,还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自筹资金办工程。至1990年12月,全县拥有包括简易自来水工程在内的安全卫生饮水工程1262处,受益人口38.27万人。全县安全卫生饮水人口达65.7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73%。安溪县由此跨入初级卫生保健饮用安全卫生水普及率70%标准的行列。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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