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封育管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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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71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封育管护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
页码: 20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该县在封山育林方面的传统和实践,以及解放后封山育林工作的重视和开展情况,包括封育面积、封育形式、天然更新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林业 森林保护 封育管护

内容

县内历来就有封山育林、保护森林传统。根据乡规民约,“风水林”、“寺庙林”、“氏族林”不能随便砍伐,村落附近树林,多在封育范围内。
  解放后,封山更被重视。1951年,首次进行封山育林,侧重于水源涵养区和水土流失区,根据人口密度,山地多少,封育目的,采取全封、半封、轮封三种形式,封育面积合计16.1万亩。
  1972年山林调查,全县天然更新面积达到147.55万亩,占全县成林面积的71.9%,这些林分,大部份是通过封山育林而成林的。
  80年代期间,封山育林以合同承包形式落实到个人。
  1982年,祥华乡同县林业局签订10万亩的封山育林合同。
  1984年,金谷乡政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封山育林(包括现有林封管),使植被和林相得到恢复,初步控制了水士流失,促进幼树生长。经林业部门二类资源调查(县级)查证,该乡通过封育,林木蓄积已从1972年山林普查时的880立方米增加到9.34万立方米,绿化面积迅速上升。
  1986年,城厢、官桥、长坑等乡镇也同水土保持站签订封山育林合同。
  1987年,凤城、城厢、参内、魁斗、蓬莱、金谷、湖头、官桥等乡镇也分别同县林业局签订20万亩封山育林合同。
  1990年,全县封育山林包括现有林封管已达286万亩。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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