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面积及蓄积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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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7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面积及蓄积量
分类号: F326.2
页数: 3
页码: 200-20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安溪县林业发展情况,包括从建县至清代的林业概况、民国时期的林业调查。
关键词: 林业资源 面积 蓄积量

内容

建县至清代,林地面积及森林蓄积量无考。旧志书有关森林资源仅记载一些林、木种类及林副产品如茶油、桐油、土纸、角纸等。
  民国34年(1945)资料:全县林地面积(包括林地、荒地)218.7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53.09万亩,占70%(天然林122.47万亩,占56%,人工造林30.62万亩,占14%);荒山地65.61万亩,占30%。
  1957年对湖头、长坑、西坪、龙涓等主要林区森林资源初步调查,查明:
  林业用地占总调查面积的85.28%,有林地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38.49,森林复盖率为32.5%。
  1972年,开展山林普查,首次摸清林业用地面积为324.13万亩(茶果园无计入),占总面积的72.9%。其中有林地217.7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71.75%。
  在有林地中,按林种分:用材林为主,占有林地的79.31%,薪炭林占16.34%,经济林仅1.12%,竹林占2.29%,防护林占0.94%。
  灌木林地占林业用地的1.16%,疏林地占1.15%,无林地占27.1%。
  按龄组分:幼龄林占有林地面积的94.88%,中龄林占3.90%。近成熟林占1.22%。
  按树种分:杉木占有林地的3.17%,松类占85.59%,阔叶树占7.29%,毛竹占2.26%,杂竹占0.03%,油茶占0.88%,油桐占0.04,其他0.2%。
  全县的森林覆盖率为50.3%(茶园、果园等地面积未计入)。
  全县的森林总蓄积量为131.244万立方米。其中用材林90.373万立方米(幼龄林33.474万立方米,中龄林37.323万立方米,近熟林19.576万立方米),防护林3.968万立方米,疏林16.14万立方米,散生木20.763万立方米,毛竹467.61万株,杂竹9.44万株。
  在有林地中,解放后成林面积有204.9915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94.15%。
  按权属分,国有林计10.4002万亩,占5.1%;集体所有林194.5913万亩,占94.9%;按起源分,人工林计57.5881万亩,占28.1%,天然林计147.4034万亩,占71.9%。
  1987年再次进行林业二类资源清查,查明安溪林业用地321.9065万亩,其中有林地191.5194万亩,疏林地13.1086万亩,灌木林地2.3047万亩,未成林造林地及圃地12.6103万亩,无林地为102.3635万亩,覆盖率43.4%。1990年,全县森林林木蓄积量为301.6万立方米,毛竹776.44万株,杂竹35.63万株。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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