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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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6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机构
分类号: F323.3
页数: 1
页码: 1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期间,县政府设置建设科管理农业行政事务。解放后,县政府设置建设科,后分设农林科和农业科,1956年7月升格为农业局。1960年2月分设畜牧水产局,1963年9月撤销,业务归农业科管辖。
关键词: 安溪县 农业 农业机构 行政机构

内容

民国以前,知县直接管理农业。
  民国期间,县政府设置建设科,配备农业技士分管农业行政事务。
  解放后,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置建设科,农业行政、事业均属建设科主管。1951年5月,分设农林科,与建设科合署办公,是年10月,设置农业科。
  1956年7月,农业科升格为农业局。
  1960年2月,分设畜牧水产局(局里只配备一名水产技术员),与农业局合署办公。
  1963年9月,机构调整撤并,改为科建制,畜牧水产局同时撤销,业务归农业科管辖。
  1968年9月,农业科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领导组,后生产领导组改为生产指挥组,不久又改为生产指挥处。
  1969年11月,成立农业科学服务站革命委员会。
  1970年9月,恢复农业局。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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