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人口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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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66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人口计划管理
分类号: C923
页数: 2
页码: 171-1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从70年代开始从单纯“四术”管理转向人口的有计划管理。80年代开始,根据国家人口政策和国民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状况,每年由县计生委进行科学测算,确定年度人口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并组织实施。1990年,县、乡(镇、场)两级党政签订三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把控制人口的总量等9项指标作为责任目标,实行人口有计划管理。
关键词: 安溪县 人口 计划生育 人口计划管理

内容

50年代初至60年代末期,人口再生产处于无计划状态。70年代,开始从单纯“四术”管理转向人口的有计划管理。1978年,县在龙门公社开展晚婚、生育两个规划的试点,通过调查摸底,按“晚、稀、少”的要求,把生育计划落实到每对育龄夫妇,并将试点经验推广全县。
  80年代开始,根据国家人口政策和国民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状况。每年由县计生委进行科学测算,确定年度人口控制目标,报县计委审定,由县人民政府按年末总人口控制数、出生人数、出生率、自然增长人数、自然增长率具体分解到各乡镇,并组织实施。1980年县在城厢公社进行人口规划试点。1983年,建立健全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档卡,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1984年对全县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进行全面摸底造册,建立计生台帐。加强人口的科学管理,并在1983年5%生育率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建立22个人口测控网点,及时、准确掌握婚育和节育信息,充分发挥计划管理在控制人口中的作用。对流动人口和个体商贩的计划生育管理也作出了有关规定。
  1985年,县、乡两级实行人口计划承包。县、乡(镇、场)两级签订年度人口计划承包合同,做到任务承包,责任分明,包干负责,层层落实,把承包的“三率”指标作为奋斗目标,把落实四木任务作为实现指标的重要措施。
  1990年,县、乡(镇、场)两级党政签订1990~1992年三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把控制人口的总量、出生率、自然增长率、一孩率、多孩率、计划生育率、节育率、早婚率、晚婚率等9项控制指标作为责任目标,各乡镇按生育政策发给准生证,实行凭证生育制度,做到人口有计划管理。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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