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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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48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费管理
分类号: R197
页数: 2
页码: 981-982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82年前后,国家对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和管理方式的变化。
关键词: 卫生事业 经费管理 惠安县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将卫生事业经费长期作为一项社会主义福利事业费支出。
  1982年以前,卫生事业经费由省、地(市)直接分配,地方财政拨款。其后实行“分灶吃饭”,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县卫生局根据“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分三类统筹安排。
  全额预算管理的单位有: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所、县皮肤病防治院、县卫生进修学校、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县药检所、县红十字会、县公费医疗办公室等。
  专项补助的有:合作医疗(村卫生所)、科研经费、干部培训、大型修缮、基本建设、医疗器械添置等。
  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分为定项预算管理单位和定额预算管理单位两类。定项预算管理单位有县医院、中医院、惠安玉埕医院(按病床数定额),各乡(镇)卫生院为定额预算管理单位。
  1982年始,改人员工资的补助为补助费与任务挂钩,即按“工资、任务、三配套”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年年终根据检查评比完成任务的情况按所得分数分配任务补助经费,这对巩固和发展农村三级卫生网起到促进作用。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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