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人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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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3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人队伍
分类号: D410
页数: 2
页码: 802-8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县工人队伍的全民所有制工人和集体所有制工人的历史和现状。民国时期,工人多为店员和手工业作坊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人分为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在全民所有制工人方面,通过接收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官办企事业,使之成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原有的工人也成为全民所有制工人。在集体所有制工人方面,通过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出现集体所有制工人。改革开放后,对集体企业进行整顿、调整,就业人数随之增加。
关键词: 惠安县 劳动人事 工人 工人队伍

内容

民国时期,境内的工人多为店员和手工业作坊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人分为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
  一、全民所有制工人
  人民政府接收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官办企事业,使之成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原有的工人也成为全民所有制工人。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全民所有制的工人人数猛增。1957年,全县工人7409人,全部为全民所有制。1958年,大办工业,从农村大量招收工人,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人11654人,其中工业企业从1957年的695人增至1958年的2963人。1960年国民经济调整,精简大批工人。1961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人21510人,其中工业企业6331人。1963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人13173人,其中工业企业430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境内工业发展,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人猛增。1969年,增至14113人,其中工业企业4391人。此期间,由于搞运动,工人人数再度减少,1971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人减至13622人,其中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由1969年的3086人减为2823人、科教文卫部门由1969年的3673人减为2909人、金融部门由1969年的145人减为49人,其余部门的工人人数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落实各项政策,全县的全民所有制工人人数增加。1977年,达16358人;1978年,猛增至19293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各行各业迅速发展。1979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人20329人。此后,人数逐年增加。至1989年,达29097人,其中企业13520人、事业11821人、机关3756人。
  二、集体所有制工人
  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先后建立合作商店、手工业联社、运输搬运站、建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出现集体所有制工人。“公社化”时期,“五社合一”,这些企业下放给当地人民公社管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县的手工业企业下放各公社、镇管理,商业机构网点实行大精简、大合并,合作商店(组)机构撤销,人员下放。故在此阶段,集体所有制工人人数变化甚大,难以统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对集体企业进行整顿、调整,陆续收回“文化大革命”中下放的工人,对商业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1979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人15451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人数随之增加。1985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人达19138人。1989年,由于退休、减少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等原因,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人人数降为18084人。其中,企业16699人,事业、机关1385人。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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