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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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24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2
页码: 734-73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惠安县自宋代开始建立户口版籍制度,之后不断完善。明代开始实施黄册法,按军、民、盐、匠等户名色入籍管理。民国时期实施保甲制。县人民政府建立后,废除保甲制,建立区、乡、镇、村(公社、大队)户口簿册管理制度。全县共进行3次人口普查工作,并实行户口与居民身份证的一体化管理。1987年县公安局设立户政科,1988年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微机管理。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惠安县 户籍管理

内容

宋至道元年(995年),惠安县建立户口版籍制度。元丰八年(1085年)又分主、客户进行管理。明代,颁行黄册法,军、民、盐、匠等户以本等名色入籍管理。清沿袭明制,把户口按县内七铺,县东及东南东北十六铺,县西及西南西北三铺,县南及南之东、南之西十七铺,县北及北之东、北之西二十四铺进行管理。民国时期,实施保甲制,进行户口管理。县人民政府建立后,废除保甲制,先后在区、乡、镇、村(公社、大队)建立户口簿册制度,进行管理。
  1949年9月,县公安局接管全县自1945年以来的16个镇190个保的810本户籍册,建立区、乡、镇、村(公社、大队)户口簿册管理制度。1950年1月,在城关镇进行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试点。同年年底,全县完成户口登记工作。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后,全县加强户口管理,清查外来人口697人,查出反革命分子15人、刑事犯5人、有严重罪恶的5人、有政历问题的27人、嫌疑犯54人。50年代,县公安局以管理户口为中心,全面掌握敌情,有效地配合剿匪、镇反、肃反等中共的中心任务。60年代、70年代、80年代,县公安局在管理户口的同时,深入掌握各户口的社会关系和活动等基本情况,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自50年代至80年代,全县共进行3次人口普查工作,不断完善户口管理制度,同时全面掌握各户口的社会关系和活动等基本情况。1986年开始居民身份证的颁发工作,实行户口与居民身份证的一体化管理。1987年县公安局设立户政科,负责对全县派出所户籍民警和(乡)镇村户口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1988年以后,户政科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微机管理,进入以现代科技手段管理户口档案的阶段。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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