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刑事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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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24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刑事侦查
分类号: D631.2
页数: 2
页码: 733-73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惠安县在建国初期就开展了禁毒、反封建械斗等社会治安工作,并在之后成立了专门的刑侦机构以打击刑事犯罪。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活跃,刑事犯罪活动更加猖獗,县公安局成立刑侦股进行专门斗争。县公安局刑侦科技术组利用技侦手段打击罪犯,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惠安县 刑事侦查

内容

县人民政府建立后,案件侦查主要配合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等中心工作。从1949年8月23日至12月底,全县共击伤土匪5人,俘匪102人(自首33人),缴获轻重机枪2挺、步枪24支、汤姆枪3支、短枪49支、子弹700发,至1950年底,全县共歼灭土匪、海匪966人。
  1953年,随着政权的巩固,一些妄图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反动势力制造纵火、割电线等事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县公安机关给以坚决打击,是年破获纵火案件9起、割电线案件2起、投毒案1起。1955年,逮捕53名刑事犯罪分子,保证粮食征购工作和互助合作化的顺利进行。1964年9月9日晚,南埔公社下朱大队“惠元堂”尼姑庵的庵主和10个尼姑被6名蒙面歹徒捆绑塞嘴关在房内,被劫走现金物品1000多元,经一年多的努力,公安机关把案犯抓获归案。
  “文化大革命”时期,公、检、法机关被砸烂,公安局的职权由军管会替代,建立群众专政指挥部;虽然侦破一些刑事案件,但也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伤害一批无辜的干部、群众。
  1978年1月17日晚,山腰公社凤南大队蔡头桥村社员连玉林一家1男6女惨遭杀害,1座2层楼房被烧毁。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罕见的特大凶杀案件,中共省、地、县党委和公安机关十分重视,聘请厦门、福州等地市的刑侦技术人员投入侦破工作,在36小时内捕获凶手。
  1980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惠安县的经济流通领域随之活跃,区域性刑事犯罪、流窜犯罪活动更加猖獗。县公安局成立刑侦股,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专门斗争。
  1983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县调动警力投入“严打”斗争,第一战役分别于1983年8月19日、1984年1月6日、1984年5月29日进行,共收容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和违法分子602名(其中团伙39个、156名),依法审判230名(其中死刑6名、死缓2名、无期徒刑4名、有期徒刑218名、送大西北26名、劳动教养15名),缴获大批赃物赃款。1985年,破获刑事案件26起,稳定社会治安秩序。
  1988年,“严打”战役结束,刑侦工作坚持“严打”方针,针对各个时期刑事犯罪的特点,开展刑侦战役和专项斗争,侦破的重点为抓现行,抓大案要案,对恶性暴力案件做到快速反应,力争发一案破一案。1988年10月5日,崇武镇发生一起谋财杀人案,县公安局刑侦科在市公安局配合下,整体作战,以快制快,只用29小时就连赃带人一起捕获。
  县公安局刑侦科技术组自建立以来,充分运用技侦手段打击罪犯。1989年元月,利用痕迹连续破获2起重大盗窃案件。1月7日晚,东园镇莲埭郭某被窃现金3000多元及金戒指等,价值6000余元,技术组通过提取现场指纹与嫌疑人的指纹鉴别,捕获犯罪分子。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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