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81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森林保护
分类号: S76
页数: 3
页码: 255-257
摘要: 本章记述了惠安县森林保护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
关键词: 森林 保护 惠安县

内容

第一节 森林防火
  50年代初期,县政府颁布《惠安县保护山林暂行管理办法),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配备护林员(林业员),乡村成立护林小组。1952年,在黄塘区林口乡南坑村进行封山护林试点;尔后,全县开展护林防火教育,改变山区农民放火烧田岸草的习惯,改用割草熏土积肥办法,避免山林火灾;制订护林防火公约,禁止儿童玩火、扫墓烧金纸、进山吸烟;生产性用火,做到人走火灭。1954年晋(江)惠(安)仙(游)三县交界处,成立护林防火联防组织,火险季节,举行联防,采取措施,以防为主,50年代全县未发生山木火灾。1959年林业部授予“护林防火先进县”称号。
  1958年“大炼钢铁”,大片林木毁于一旦。是年12月,县人民委员会颁布《山地水土保持和林木管理办法》,禁止在30度以上的陡坡和水库周围、公路两旁、溪渠两岸挖垦,已垦者退耕还林。还建立林木修枝砍伐制度,凡修枝3000公斤、砍树60株以上,须经乡证明,由县林业部门批准。群众上山割草,不准损坏幼林。
  1960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调整编制,落实政策,实行三级所有制,以队为基础,做到树有人栽,林有人管。60年代,根据县内素有“割八月草”的习惯,县政府每年都发出通知,规定割草不得损坏幼林,马尾松剪枝条至少留五层,入山割草必须有组织地进行,要有大队干部带队,以及防火的具体措施。“文化大革命”期间,沿海防护林被破坏,崇武半岛的后海和东坑村海堤上的木麻黄林带被砍光。1973年县再次发出保护林木果树的布告,崇武地区被毁坏的林带(网)很快恢复起来。
  1979年6月,县七届二次人代会通过《林木保护管理条例》。1981年10月,县政府发出制止乱砍滥伐山林的通告,重申山林政策,规定砍树必须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运输者必须向县林业局申请办理全省统一的《运输证》。1983年,重新调整护林队伍,全县颁发《护林员证》295份,林区大队(村)以队(村)为单位,明确本队山林保护范围及职责。
  1984年,在林区各村和国营林场各工区,修筑公路,安装电话;村与山林的交界处,开辟防火路。整顿1957年以来社队建立的林果专业队,建立责任制,管理山林面积达38万亩。县在大雾山建立护林瞭望哨,在大红埔、驿坂和翁后设立护林检查站。1989年3月,重新建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80年代后,全县护林防火措施得力,虽有森林火警但未成灾。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
  1949年后,人工纯林面积迅速发展,特别是马尾松林占林地面积64%,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随之逐年增加。
  1980~1981年,晋江地区组织各县进行森林病虫普查,初步查清主要树种病、虫害的种类、分布及其发生面积。惠安的森林虫害危害最严重的为马尾松毛虫、木毒蛾、星天牛,其次为多纹豹蠹蛾;病害主要有杉木、马尾松苗猝倒病、木立枯病、褐斑病等。调查的马尾松林56360亩中,松毛虫为害面积2480亩,被害率4.4%;木麻黄林5290亩中,被木毒蛾为害的面积310亩,被害率5.86%。
  一、虫害防治
  (一)松毛虫防治
  松毛虫为境内危害最大的森林虫害。民国初,涂岭的原义路、寨后一带,曾发生松毛虫为害,群众称之“钩子虫”。松毛虫因缺乏食物,甚而爬入百姓家中。1956年3~4月份,涂岭区的陈田、黄田、樟脚、寨后、菱溪等地3000多亩马尾松林松毛虫为害,发动500多人,捕虫1250多公斤。1969年春,黄塘公社半岭大队600亩、大雾山400亩马尾松林发生松毛虫害,毛虫随风飘落,遍地皆是,经人工捕杀,集中沤作肥料。
  1973年3月,涂岭公社18个大队的马尾松发生松毛虫害,1米高的松树,虫口密度达每株58~100只,最多的达150~200只。在发生虫害的3万亩马尾松林中,有1万多亩松林针叶被吃光,为害面积为该公社春季造林面积的2倍多。3月18日,公社党委每天动员干部、社员0.8~1万人上山,4天捕虫5.5万多公斤。
  1979~1981年松毛虫害再度发生,1980年达最高峰。涂岭、黄塘二公社松毛虫害面积25万多亩,遍及境内14个公社(镇),77个大队和国营笔架林场。在笔架山、烟倒山、观音山、文笔山等用飞机喷洒白僵菌、超低溶量化学药剂5.47万公斤,防治面积17.1万亩。经3年飞机喷撤防治。毛虫平均死亡率为84%,1981年最高达91.2%。至1989年未再发生松毛虫灾害。
  (二)木毒蛾防治
  1972年首次在赤湖林场种子园发生虫害,面积40亩。最初组织人工捕茧。后蔓延扩大,净峰、“七一”垦区、五里沙滩等沿海地区木麻黄林中也有不同程度发生。1979年全县发生面积1万多亩,纵深蔓延至东岭屿头埔。是年以赤湖林场为主,经飞机防治,喷洒白僵菌1500公斤,防治面积3300亩,虫口死亡率平均79.8%。1980年,用白僵菌粉孢防治;1982年,用多角体病毒在“七一”垦区和赤湖两次防治4100亩,蛾虫死亡率93%。
  (三)多纹豹蠹蛾防治
  1985年,在赤湖林场发生。面积156亩,5年生幼林被害率最高达82%。1986年,省林科所和赤湖林场协作,设点进行防治试验取得效果。1988年,该研究项目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四)星天牛防治
  1961年,赤湖林场发生少量为害。1962年,逐渐蔓延;1963年,赤湖林场2074亩木麻黄被危害124万多株,被害率33.4%。是年,采用人工捕杀和药剂毒杀相结合,并进行虫害生活史的观察。
  二、病害防治
  主要有苗圃中的杉、松幼苗猝倒病、立枯病。采用以营林技术为主,辅以硫酸亚铁和敌克松的药剂防治法。1988年以来“七一”垦区,赤湖林场和辋川乡跳虎村村办林场营造的湿地松也发现褐斑病,因发现及时,未酿成灾。
  三、林木检疫
  森林病虫检疫工作开始较晚。1985年,县派检疫人员参加省林业厅培训。1987年,开始进行检疫工作。1987~1989年,进行从台湾引进的龟背竹种子和苏铁、南洋杉苗检疫,以及马尾松种子木材调运检疫。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阅读

相关地名

惠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