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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造林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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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81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造林绿化
分类号:
F326.2
页数:
7
页码:
248-25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惠安县在民国时期就已设立苗圃林场,进行造林活动。50年代后,植树活动逐渐发展,县直机关干部、乡镇、工厂、学校等都参与其中。县苗圃与乡村合作造林,采取合约形式,收益按比例分配。同时,群众也自发进行封山造林。
关键词:
营林育林
惠安县
造林绿化
内容
民国时期惠安县曾设立苗圃林场。民国26~29年(1937~1940年)造林336.97亩,植树73476株;营造总理(孙中山)纪念林551.55亩218779株。同时在城厢道路两旁等植树53.2公里14406株。民国37年12月统计,县林场造林15亩,洛阳造马尾松林11亩8万株,县城造林7.5亩4.5万株。
50年代中叶后,县直机关干部植树活动,逐渐发展到乡镇、工厂、学校,除绿化驻地环境外,还营造青年林、“三八”妇女林、民兵林等。共青团县委组织团员、青年展开“百队造林”竞赛,营造绿色长城,绿化海疆。县直、乡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求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株。
1951年,县人民政府提倡“一人植一树”,群众自动封山3500亩,福厦公路惠安境内(自洛阳至界山)栽植大叶桉1万多株。1952年春,地、县两级组织造林工作队,首次在锦水乡进行造林试验。
1952~1953年县森林苗圃负责供给树苗,乡政府指定造林山地,群众出劳力,三方签订合约,规定收益比例,由县政府建设科签发合作造林股票。县苗圃与邻近的东井、东莲、锦水、林口等乡村试行合作造林。1953年冬县在玉围乡(村)举办短期林业讲习班,培训区、乡生产干部、积极分子,讲习育苗、造林和合作造林常识。1954年春,县组织苗圃和区乡干部在十四区(现辋川乡)更新乡(村)的王厝山、涵内山进行合作造林试点。当年春造林1000余亩。由乡政府签发股票(每个劳力造林一天为一股)。是年开展合作造林的有土坑、界山、松溪、锦水、杏林等乡。合作造林股份形式直至公社化后终止,林权也变为集体所有。
1953年县苗圃干部、工人在螺阳乡大红埔福厦公路东侧义务植树80亩。1954年3月中旬继续在大红埔福厦公路西侧(现冷冻厂一带)义务植树60亩,两年造林树种均是大叶桉。其后县苗圃年年于场地周围或试验山植树。1954年党政机关干部近100名,在科山不毛之地的火山,直播麻栎、相思树50亩。1955年、1956年连续栽植大叶桉、相思树、马尾松100多亩,使火山变成林木茂盛的绿化山。此后,机关干部,年年在科山风景区、“七一”水库、红星水库库区植树。1953~1957年,共造林19.03万亩。此后渐次增加,至1966~1970年,全县造林达到最高峰,为34.22万亩。
1970年后,全县每年砍伐利用、更新四旁树木3~5万株。1973年,山林普查统计,全县四旁植树计有261.03万株,其中木麻黄123.64万株,桉树10.59万株,樟树0.75万株,针叶树2.16万株,其他阔叶树104.320株,栗树0.14万株,柿子0.17万株,乌柏0.37万株,棕榈0.95万株,果树18.24万株,竹类1.1643万株(丛)。
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是年县领导带领机关干部100多名,到东岭乡屿头埔栽植柠檬桉1900株,全县参加植树节造林活动3.68万人。此后,植树节的造林绿化活动成为定制。
1982年,为全民开展义务植树的第一年,全县共13.84万人参加,植树54.6万株。
1983年起,县对义务植树采取固定地点,建立包栽包活包管护三年成林的责任制。每年还进行检查评比,成活率平均55%~60%。
1988年,第二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县四旁植树仅保存139万株,立木蓄积量11.8万立方米。
1986~1989年,共造林10.26万亩。1950~1989年共造林果153.33万亩,种草20多万亩。
一、防护林营造
(一)冲刷山地水土保持林营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县水土流失达524平方公里(其中山地261.5平方公里)。
1950年秋,筹建惠安县水土保持实验区,在今黄塘乡林口村,划出60亩耕地,作为实验区场地。1951年春培育马尾松、相思树、大叶合欢和保土植物育苗35亩。1952年在锦水乡营造马尾松。
以林口乡(杏林)水土严重流失的地带作试点,分别营造山地防护林、切沟防冲林和崩岗(沟)造林。即在15度以上的冲刷山坡,每隔5米种一等高水平线林带,林带的上方挖水平沟,共试种1250亩。并在浅沟每距2~3米长,种2~3行相思树或马尾松、龙舌兰作为生物栅篱,篱的上方筑小土埂淤泥蓄水,在尾山浅沟典型地区造这种林500多处。
杏林、锦水的水土保持林试点经验,受到国务院水土保持办公室表彰。明星农业社(杏林)于1957年被林业部授予水土保持模范单位称号。涂寨庄内村,在石缝隙地直播马尾松和草籽,绿化冲刷山地1700亩,实现燃料自给有余。黄塘的杏林、松溪、向阳,螺阳的锦水等村,在冲刷山采用“容器”苗或营养土球造林,成效显著。
1954~1955年,国家投资1.5万元,控制水土流失8平方公里。1956~1957年用民办公助的办法,控制120平方公里。1958年3月份起,发动群众,用3个月时间,把全县水土流失面积控制93%。治理冲刷山累计造林100多万亩,种草10多万亩;筑谷坊50多万座,挖水平沟700多万米,筑鱼鳞坑200多万个。经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乔、灌、草并种,森林植被恢复很快,1973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由50年代初的2%提高到31%。
黄塘乡杏林地区的虎空山、莲花山等,50年代初寸草不长。1963年有稀疏马尾松和相思树植被,是时乔木马尾松、相思树高2~3米,灌木胡栀子、黄栀子高30~80厘米,草类高10~20厘米,总盖度20%~30%。1981年演替为相思树+马尾松—牡荆+胡栀子—光高粱+裂稔草群落或木麻黄十马尾松—黄栀子十南岭荛花—白茅群落。一般乔木层平均高9~12米,胸径8~15米,灌木层高1~2米,禾草高1~1.5米,总盖度达80%~95%。
1975年对山腰普垵等社、队于60年代在崩岗(沟)地带所植造的大叶桉、相思树、马尾松等的情况进行调查,大部分相思树、马尾松已长成高6~10米、胸径7~8厘米,桉树高10米、胸径10~35厘米,灌木草类丛生,藤本植物匍匐,土壤侵蚀基本停止。
至70年代末,全县大小冲刷山、崩岗(沟)地带计1150多处基本绿化,水土流失有所控制。
(二)沿海防护林营造
沙荒防护林1951年秋,引种木麻黄育苗,先后在赤湖和峰尾的五里沙荒设点,开始造林试验。1952~1954年赤湖垒石墩、筑沙堤在沙滩引种大叶桉、合欢等10多个树种,采用“草固沙、沙蓄水、水养树”的方法,推广乡土草种老鼠刺、蔓荆、沙营,拌客土(肥土)栽植,获得成功。此后,此种的木麻黄治沙试验再次成功。1954~1968年,崇武半岛营造木麻黄防护林带(网)3000多亩,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又在荒废的沙滩上垦荒1500亩。
沿海治沙造林以赤湖、五里沙荒为试点,然后全线铺开。1958年2月15日在崇武的锦山管理区,召开万人绿化沙滩誓师大会,党、团员群众冒雨上山造林。1963年省政府授予崇武公社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的称号。
1968年冬,小岞岞乡办林场在风口砌筑长1300米、高2米石堤,七里湖防护林营造得以成功;崇武镇在后海筑两条长1000多米,高3米的沙堤,赤湖林场则竖石墙,在背风面造林带获得成功。到1973年全县共筑沙堤、石堤9条长6800米,营造防护林1万余亩;营造防护林带面积在100亩以上。
1963年,崇武半岛防护林林带背风面防护范围为树高20倍。在5~20倍之间,降低风速32.2%。1982年9月台风袭击惠安,在林网内的溪底、后洋柑桔园未遭风害或只受轻微损害。后森田基干林带迎风面20行林木,6年间由于林带阻挡风沙,其沉积物高达30~50厘米。国营赤湖防护林场溪底72号林班造林,20年流沙聚积沙丘,高达2.5米。后洋海尾小溪提高水位20~25厘米,林内土壤含水量提高12.5%,造林后四、五年增加有机质0.3%。
“文化大革命”期间,惠安供销部门砍柴生产白木耳,全县分配砍伐径粗8厘米的相思树、木麻黄6000万公斤,沿海防护林遭受严重破坏。小岞乡、崇武镇和山霞乡被乱砍滥伐2000多亩。其中大岞村前500亩左右连树头挖起。
1979年7月,组织沿海防护林规划队,经半年的实地调查,制定出沿海防护林体系总体规划。此后,沿海军民经10年来努力营造防护林带、固沙林片。至1989年,境内宜林海岸148公里,已绿化137公里;宜林荒山、荒滩1134公顷(17010亩),已造林绿化1067公顷(16005亩),全县沿海绿色长堤基本建成。
农田防护林50年代,首先在崇武半岛的溪底、霞西营造农田防护林,旋即在峰尾、辋川、东岭、张坂等沿海地区相继营造。1974年森林资源普查统计,全县营造各种林带1000多条,总长1500多公里,面积750多公顷。
1975年,“五一”、“七一”围垦竣工后,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先后建设“七一”、“五七”围垦和狮东3处农田防护林网。其中“七一”围垦林业用地173公顷,营造各种林带284条,总长160公里。
1984年,9号台风袭击惠安。狮东防护林防护的范围内5倍处,水稻只脱粒2%,10倍处5%,15~20倍处30%。无林带地段薯蔓枯焦,损失严重。
护堤红树林1956年,从同安县引种红树林野苗3300株,苗高30~50厘米,试种于洛阳江屿头海岸泥滩。栽后一年高1~1.5米。三五年后,逐渐消亡。目前仅存屿头海堤至洛阳桥一片20多亩。
1957年引进“红树林”的胎生种子147万株,在境内自洛阳庄兜埭至南埔鸠林的霞尾、洛江、侨芳、秀涂、东山、大吴、梅庄、南星、辋城、海联、肖厝、三川等12个沿海村的港湾海泥滩扦插1万多亩,当时成活率90%。此后,除了洛阳的庄兜海埭(有黄塘溪水与海潮混流,造林后4年生树高2米多)外,其余地区或因生态环境不适宜,或因围垦建设缘故,渐次消亡。
二、基地造林
全县在搞好荒山、荒滩绿化的同时,积极开展用材林和经济林两个基地建设。
(一)杉木用材林基地
历史上惠安县用材靠外援。1953年开始引进杉木种子,在县苗圃育苗试验成功后,于黄塘半岭村和涂岭乡的五社村、涂岭村和南埔乡的界山村等地进行杉木实生苗造林。但生长缓慢,萌蘖丛生。1958年,建立笔架林场,营造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1959年,笔架林场根据国营造林规程,进行选地、整地,营造杉、松混交林,初获成功后,在全县推广。1973年,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县杉木林保存面积11440亩,其中笔架林场占6295亩。
1974年,县规划旗头山(朝阳场)、笔架山(黄塘乡半岭村、官溪村)、烟倒山(涂岭乡涂岭村、南埔乡界山村)三个杉木用材林基地。1975~1979年,全县营造杉木林11342亩。由于管理不善,成活率不高。1979年,经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对杉木基地进行调查,共保存7702亩,保存率为60%。一类的只有307亩,占4%;二类的3174亩,占41%;三类的4295亩,占55%。
1980~1989年,全县每年营造杉松混交林1000~1500亩。1988年,森林资源清查,全县杉木保存面积11278亩,其中以笔架林场规模最大,面积3433亩;全县杉木总蓄积量31695立方米,笔架林场占21190立方米。
(二)柠檬桉用材林基地
民国26年,县苗圃(考棚)引种大叶桉,供螺城街道和校园绿化栽培,至1953年,保存约300多株。1951年春,在福厦公路惠安地段两侧种植大叶桉。1952年,开始引种柠檬桉、蓝桉、赤桉、窿缘桉、柳叶桉等10多种,并连续零星栽培。1954年柠檬桉引种成功,至1979年,全县四旁栽植桉树类20万多株,皆已成林成材。70年代末,群众中出现营造“柠檬桉热”。
1978年春,总结县苗圃在50~60年代以后“容器”育苗的经验,在东岭举办全县“容器”育苗技术训练班,推广柠檬桉营养杯育苗造林。此后,每年培育柠檬桉“容器”苗60~100万株,同时在路口、世上、前欧、松园、后张、前烧、东岭、屿头、石井、庄内、盘龙、下曾、官溪、何剑、松溪、跳虎、仙境等23处,采取挖大穴、下肥土,成片造林,建立用材林小基地(点)。通过调查、计算,幼林年高生长一般1~1.5米,最高可达3米,24年生的柠檬桉,树高可达23米。幼林年胸径生长一般1.5~2.0厘米,最大达7厘米,胸径24年生可达53.8厘米,单株材积可达2.18立方米。东岭石井农场,砍伐15年生的柠檬桉33株,材积19.2立方米,平均单株材积0.58立方米。
1984年,县政府把建设柠檬桉用材林基地列为惠安县八大基地建设项目之一,提出全县建设万亩柠檬桉速生丰产林。同年6月,全国桉树学术讨论会在惠安召开,13个省(市)80多名代表出席,并参观东岭的石井、涂寨的弄内等桉树基地。
1987年,与广东省雷州林业局合作在屿头、坑尾、瑞东营造柠檬桉速生丰产试验林250亩,获林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1989年,在涂岭乡前欧村营造示范林500亩,在黄塘乡赤土村营造250亩。全县至今保存16万亩柠檬桉林木。
(三)木本油料林基地
1956年,从大田县广平购进油茶种子4000公斤。1957年,从福安县购进1.5万公斤,先后在黄塘乡的松溪村,涂岭乡的涂岭村、溪西村、五社村和笔架林场直播造林。至1960年,全县计营造油茶林1.02万亩。1962年,由于调整山地,抚育未跟上,至1973年仅保存0.48万亩,保存率为47%。1975~1980年,惠安县第二次发展油茶,又营造油茶林0.66万亩,至1980年,全县油茶林种植面积达1.14万亩。其中可采收面积0.55亩,每年采收茶子25~30吨。
1977年以来,对1956~1960年营造的油茶林,进行垦复,3年间共垦复3259亩。垦复后,油茶复壮很快,结实逐年增多。1978年,亩均收茶油21.5公斤;1979年,51公斤;平均每人可得油4公斤,增加集体收入1180元,并提供农用茶饼0.5吨。由于县内历史上没有经营油茶习惯,垦复后又荒芜。1980年,把5000多亩的油茶低产林改为种余甘、湿地松、柠檬桉林。1989年,全县仅保存4886亩油茶林。
(四)沙滩开发柑桔基地
1958年,由南靖县引种柑苗山地栽培;翌年县苗圃培育大批实生苗供应全县。1972年继续发展。目前界山、涂岭、梅山、仙境等处山地年产数万公斤供应市场。
1974年,在省农科院指导下,惠安县于郭厝、诚峰、溪底海岸沙滩引种以温州蜜柑、芦柑为主的品种,栽培15亩试验观察;1977年以后,后龙、净峰、山霞、崇武等6个沿海公社(乡)10个大队(村)相继引种,试种面积537亩,品种达22个。经过10年的自然选择后,郭厝、诚峰、山霞、溪底等四处保存11个品种,面积385亩。1980年投产250亩,收果实5.17万公斤。
(五)经济林基地
余甘 1949年,全县余甘面积约500亩(指嫁接的田船余甘),主要分布在黄塘乡蓝田(田船)大队(村)。至1983年,全县嫁接的余甘达2300多亩,产量700多吨;1987年,发展到15178亩,产量2000多吨,产值200多万元。1988年,新造1010亩,改造4971亩。1989年,省林业厅下达惠安县发展计划2500亩,经过认真整地、选苗、定植,是年冬验收达3111亩。40年来,全县共种植4.25万亩,分布于县内西北部山地和中部丘陵地带。田船余甘优良母树穗条除满足境内的嫁接繁育外,还提供南安等县推广繁育。
龙眼 民国时期,黄塘乡的虎窟、后店、后龙乡的后田,涂岭乡的五社、前欧、白潼,南埔乡的界山、鸠林、天湖、岭头,山腰乡的锦山,洛阳镇的西吟头均有5~10亩连片栽植的龙眼,苍劲挺拔,结实累累。群众在房前屋后亦多栽培,技术上采用高压苗繁殖。
1957年后,乡村创建的林果专业队(场),由县政府拨款扶持种苗,群众出劳力,开垦山地和赤土埔,先后建设后龙的岩山,山腰乡的凤山、后张、前黄、普桉,辋川的跳虎,螺城的北关、西北街,螺阳的盘龙、溪边、梅山,涂寨乡的曾厝、庄内,东岭的屿头、许山头,洛阳的西塘、下曾、塘头,黄塘的后店,涂岭的岭口、路口、前欧、松园,南埔的界山、玉湖、鹅头、仙境等龙眼基地。下曾150亩赤土埔,1966年春栽植龙眼3180株,5年后投产,1973年收获亩产值1500多元。1989年总产值100多万元。
70年代末,发展经济林,龙眼列为经济林发展树种。县政府先后拨款70万元扶持,在福厦公路两侧种植,贯彻“谁种谁有”政策。80年代中期,县成立龙眼基地开发中心,与省林业厅开发公司合资经营,在螺城的洪厝山,螺阳的下埔、东风,黄塘的林口,涂岭的前欧、朝阳、路口等处集中成片发展龙眼基地780亩,每亩投资225元,计17.55万元。1989年,全县栽培龙眼64.5万株4.3万亩,年产鲜果1.6万多吨。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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