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口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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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73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口管理与控制
分类号: C923
页数: 5
页码: 185-1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口猛增,惠安县净增672864人,年均净增16822人。然而,人均耕地减少,粮食总产量和人均占有粮食下降。社会总产值和人均国民收入增长,但人民生活提高缓慢。教育事业发展,但学龄儿童大量增加,远不能满足需求,1982年文盲半文盲占12岁以上人口的43.81%。
关键词: 惠安县 人口 人口管理与控制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生产力,人们广泛就业,生活和医疗条件不断改善,死亡率大大降低,加上“重男轻女”和“多子多福”旧传统思想的影响,人口猛增。1949~1989年,全县净增672864人,年均净增16822人。
  耕地:1949年全县耕地507801亩,人口429315人,人均耕地1.18亩;到1989年,人口增加到1102179人,而耕地却减少到393794亩,人均耕地0.36亩。
  粮食:1949年粮食总产量70260吨,人均占有粮食164公斤。四十年来,单位面积产量有很大提高,1980年曾达156368吨,比1949年翻一番多,但人均粮食也只有171公斤。1989年粮食总产量158055吨,人均占有粮食反降至144公斤。
  国民收入:1949年社会总产值2715.19万元,人均国民收入51.99元。到1980年,社会总产值达到27230.13万元,比1949年增长10倍,但人均国民收入只增长3倍。1989年社会总产值138697万元,人均国民收入为605元(按1980年不变价为286元),增产的大部分为新增人口所消耗,人民生活提高缓慢。
  教育:1949年以来,境内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日益发展,实现乡乡有中学,每个行政村有小学,使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成倍增长。但由于学龄儿童的大量增加,中小学校舍、师资、经费,远不能满足要求。1982年文盲半文盲仍占12岁以上人口的43.81%。
  第一节 人口统计
  一、户口编查与调查
  宋至道元年(995年),开始建立户口版籍制度。元丰八年(1085年),把户口分为“主户”、“客户”。有土地的是“主户”,没有土地的是“客户”。年满十六岁的男子为成“丁”,“以丁力多寡科差,兼论资产,遂为一代定制。”
  元朝人户分为十等,立科差法。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颁布黄册式。正德十四年(1519年),又实行八分法。嘉靖元年(1522年)、万历四十年(1612年),对全县户口进行编查。
  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对全县的赋役进行编查,并规定五年编审一次。康熙九年(1670年),又对户口编查审核。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规定“以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按乡调查造报户口。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由官吏到各乡“查照编册造报”。
  民国时期,县政府几乎每年都进行人口统计,呈报给省政府。福建省政府也据此编有《福建统计年鉴》、《福建省经济统计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安居乐业,随着生产的发展,人口增长迅速。1949年全县人口429315人,1959年556578人,1969年701670人,1979年903025人,1989年1102179人。第一个10年增加127263人,第二个10年增加145092人,第三个10年增加201355人,第四个10年增加199154人。1949~1976年人口增加1倍,是惠安历史上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1974年以后,提倡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迅速增长的势头。人口自然增长率开始逐年下降,到1980年下降到12.88‰,人口逐渐进入有计划发展时期。
  二、人口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1953年、1964年、1982年,全国进行过三次人口普查,逐渐建立完备的人口统计和人口管理制度,为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加强国家政权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7月1日零时。登记的基本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选民登记同时进行。调查结果:全县总人口为464197人,男214109人,女250058人。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7月1日零时。登记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本户住址、非农业人口等九项。普查结果:全县总户数为122641,总人口为595475。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7月1日零时。登记项目有19项,按人登记的13项,包括姓名、与户主的关系、性别、年龄、民族、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行业、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如上学、搞家务、退休等)、婚姻状况(未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妇女生育子女总数和存活子女总数、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按户登记的6项,包括户的类别(家庭户或集体户)、本户住址、本户人数、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1981年死亡人数、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数。普查结果:全县总户数为182412,总人口为936228人,其中常住本地、户口在本地的923037人,占总人口数的98.59%;常住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地的1217人,占总人口数的0.12%;人住本地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的105人,占总人口数的0.01%,人住本地户口待定的11859人,占总人口数的1.26%;原住本地,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的3人,占总人口数的0.0003%。
  第二节 计划生育
  1971年推行计划生育,提倡“晚、稀、少”,控制多胎生育。1978年后坚持“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宣传教育,典型引路,加强科研,提高技术,落实措施,群众运动,持之以恒”的36字方针,和“晚、少、优”的原则,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8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下降到18.58‰,人口猛增的势头得到一定的控制。1981~1984年略有回升,1985年起逐年下降。
  1979年以后,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已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再生育的,发给《独生子女证》,一次奖励不低于50元,每月发给保健费4元,至小孩子14周岁止。独生子女享受免交学费入学到高中。独生子女的母亲产假可延长至4个月,达到晚育者,可延长至4个月半,工资照发。城镇按两个孩子安排住房。农村按两个孩子的份额安排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自留滩。社队企业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独生子女或其父母。
  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第二胎及二胎以上者,夫妇双方各降工资一级。并分别生育胎次多少,扣发夫妇双方每月工资的10%~20%,直至小孩14周岁。对生育胎次多,影响不好的,还要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
  城镇居民计划外生育第二胎,征收抚育费500元,限期交清。农村村民计划外生育第二胎,收抚育费400元,生育三胎,收抚育费600元,限期交清。
  凡不实行计划生育者,不能作为招生、招工、招干和补员对象。凡是合同工、临时工的一律辞退。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包庇,出假证明,有意隐瞒或相互包庇的人,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若经指出,半年内仍不作处理,给该单位领导行政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降工资一级处分。
  随着生育政策的不断完善,落实节育措施重点的转移,宣传服务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已婚育龄夫妇落实节育、绝育措施,节育率、绝育率有所提高。已婚育龄妇女总节育率由1982年的78.47%,提高到1989年的87.66%。已婚育龄妇女绝育率由1982年的13.63%,提高到1989年的56.47%。至1989年底,生育二女育龄妇女做绝育手术的累计有1579例,绝育率30.94%。生育水平明显下降,生育孩次结构也发生变化,一胎率上升,多胎率有所下降。1979~1989年全县少生58867人,有5538对夫妇申领取独生子女证。全县涌现一批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第三节 管理机构
  一、行政机构
  1964年5月,设立中共惠安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年10月,改为惠安县人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县人委卫生科合署办公,配备兼职主任和专职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3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72年2月,设立惠安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办公室。
  1975年9月,组建惠安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1977年10月,县委、县革命委员会重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81年5月31日,惠安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改为惠安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成为县政府的常设职能机构。1984年3月,又改为惠安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建立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技术管理机构
  1964年成立惠安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时,配备工作人员3名。1975年底起,陆续调进一批工作人员。1979年10月和1985年10月两次选招28名计生专职干部和16名合同干部,并调进7名干部和5名中专毕业生,形成县乡两级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计划生育手术力量不断发展,1965年抽调42名医务人员参加晋江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结业后全部返回本县,组成手术队,分6支小分队下到乡村为育龄妇女做节育手术。1967年手术队伍解体。1971年第二次组建计划生育手术队伍,以原来手术人员为骨干,成立4支小分队共24人。组织技术骨干前往莆田学习指扳女扎术,结束县内做女扎要靠外援的历史。1976年手术队伍第二次解体。
  此后,县计划生育办公室组织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对全县各卫生单位的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进行多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各卫生单位先后开设计划生育门诊。全县18个乡、镇卫生院都能做男扎、女扎、上环、人工流产等四种手术。
  为推广新技术,指导乡、镇卫生院提高手术质量,并协助基层处理并发症、后遗症,1977年成立惠安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分为男性、女性两个小组。成员由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所、中心卫生院、计生办的业务骨干组成。1979年、1986年两次调整县技术指导小组。1983年12月3日,成立惠安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1984年5月,全国第二期输卵管药物绝育术培训班在长乐县举办。福建省计生委从长乐抽调两个小组到惠安医院推广输卵管药物绝育(即粘堵术),从5月23日至6月10日,共施行1112例。
  为搞好优生优育,加强对独生子女的保育,1986年9月,成立惠安县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负责独生子女病残的技术鉴定、遗传咨询、疑难病例的会诊。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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