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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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72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口构成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7
页码: 178-1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人口构成中,女性比例较高,1949年后性别比例趋于平衡。年龄结构呈现年轻型向成年型发展的趋势。1949年后,人口文化素质迅速提高,但文盲、半文盲比例仍然很高。农业人口占比较大,但非农业人口数量也在逐渐增加。职业构成中,大部分人口从事农业。
关键词: 惠安县 人口 人口构成

内容

第一节 性别、年龄结构
  一、性别构成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妇女深受压迫,在社会上没有政治地位,经济上不能独立,民间重男轻女,溺弃女婴,以致女孩的死亡率高于男孩,造成性别比例失调。县域内民国23年(1934年)性别比例为112.79∶100(女),民国25年为120.61∶100。抗日战争开始后,男性赴前线打仗,死亡率较高,民国28年性别比例为95.49∶100,民国30年为84.15∶100。自此以后,人口中总是女多于男。1949年以后,性别比例趋于平衡。1953年人口普查为85.62∶100,1964年人口普查为90.29∶100,1982年人口普查为96.58∶100。
  二、年龄构成
  惠安县的人口类型,1953年为成年型,1964年为年轻型,1982年仍是年轻型,正向成年型发展。
  由于人口年龄构成的变化,负担系数也在变化。
  第二节 文化素质
  民国时期,生产力水平低,境内文盲率比例较高。据民国26年(1937年)选样调查,学龄儿童男子入学率21.8%,女子入学率2.3%。在总人口中,能识字、有看书能力、有写信能力的占52.8%。
  民国28年统计,全县363737人,12岁以上不识字占总人口的64.09%。民国37年,全县307734人,不识字的249275人。
  1949年后,大力发展文化教育科学事业,村村办小学,乡乡办中学,全县人口文化素质迅速提高。据1964年、1982年二次人口普查,各种文化程度人数成倍增长。
  1982年同1964年相比:大学文化程度增加1356人,增长1.63倍;高中增加21586人,增长2.75倍;初中增加60303人,增长2.51倍;小学增加182856人,增长1.20倍。
  但文盲、半文盲的比例仍然很高,1982年全县12岁及12岁以上人口中文盲占43.81%,比全省的文盲率39.44%(不含市),全国的34.78%(不含市),分别高4.36%和9.02%。在文盲、半文盲中,妇女占84.20%。从年龄看,12~44岁的占57.40%。
  在业人口中,1982年大学文化程度的占0.44%,高中文化程度的占4.8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3.1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72%,文盲、半文盲却占42.83%。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尚属低下。
  1987年,全县各乡镇青壮年非文盲人数483531人,占92.48%。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3337人、高中文化程度的33055人、初中文化程度的87685人、高小的154842人。在就业人口中,大专文化程度的2878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2336人、初中文化程度的7553人。
  1988年,经过各种业余学校的学习培训,全县干部职工过半数达到大专和中等文化程度。
  第三节 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结构
  长期以来,县内农业经济占主要地位,城乡人口数量悬殊。
  螺城镇、洛阳镇、崇武镇于1964年恢复建制,居住在这三个镇的居民多为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较少,而部分非农业人口也散居其他乡、镇直属机关单位。
  1961年压缩城镇人口,1969~1970年动员知识青年837名和城镇居民490名分别上山下乡到龙岩县雁石、适中公社和本县涂岭参加农业生产,非农业人口转为农业人口。1972年以后落实政策,逐步把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和居民迁回县城,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1982年以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按政策规定,少量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1989年,全县非农业人口80254人。
  第四节 职业构成
  民国34年(1945年)6月统计,全县人口378584人,其中从事农业的183739人、从事矿业的3013人、从事工业的14522人、从事商业的9392人、从事交通运输的3145人、从事公务的2147人、自由职业1484人、从事人事服务的35777人、其他121769人。
  民国37年,全县人口376994人,其中从事农业163188人、矿业2513人、工业13902人、商业9701人、交通运输3558人、公务2156人、自由职业1478人、人事服务3499人、其他5288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惠安为农业县份,全县人口中大部分从事农业。1949年,全县429315人,其中农业人口386400人。此后,各类职业皆以农村及人民公社为核算单位,缺乏统计数据。
  1980年,全县总人口914346人中,从事农业的(包括林、牧、副、渔、下同)267602人、从事社队办工业的9610人、外出临时工44457人。
  1985年,全县总人口1017192人中,农业272181人、工业9901人、建筑业88918人、交通运输邮电6140人、卫生体育福利1511人、房地产公用事业283人、商业饮食6371人、教育文艺广播8695人、科研50人、金融保险560人、乡镇经济组织管理735人、其他19211人。
  1989年,全县总人口1102925人中,农业280234人、工业22672人、建筑业103193人、交通运输邮电10096人、商业饮食10447人、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448人、教育文艺广播9283人、卫生体育福利2073人、科研46人、金融保险819人、乡镇经济组织管理774人、其他劳动力26869人。
  第五节 姓氏构成
  据1989年不完全统计,全县姓氏有:张、陈、曾、王、李、蒋、刘、黄、詹、汪、林蔡、杨、钱、梁、何、谢、郑、庄、龚、魏、卢、辛、经、连、许、孙、吕、吴、周、哈、邓、戴、丁、洪、康、余、柯、赵、甘、侯、骆、史、罗、廖、叶、冯、柳、徐、纪、涂、胡、郭、江、邱、阮、朱、施、潘、温、石、蓝、肖、赖、高、欧、沈、姜、彭、伍、薛、傅、程、钟、关、楼、秦、任、章、韩、谭、柴、宋、古、游、房、倪、方、艾、潘、杜、孔、卓、董、云、季、贺、姚、封、苏、饶、郎、卜、马、曲、隋、金、翁、陆、唐、严、汤、佘、出、卞、拱、公、尤、邹、辜、阎、曹、聂、简、耿、武、尹、代、冀、毛、晏、孟、印、韦、崔、樊、顾、袁、中、颜、贾、褚、茅、于、槐、莫、牛、斯、雷、范、冷、靳、禹、舒、龙、包、刁、吉、裘、焦、田、盖、圣、成、官、扶、储、巩、费、欧阳、公孙、祝、丛、春、英、水、万、文、皮、白、危、果、犹、尚、邵、洪、夏、瞿、鲁等190姓。
  分布地域比较广的有:王、庄、刘、许、李、杨、吴、邱、苏、陈、张、郑、林、周、洪、柯、郭、黄、曾、谢、蔡、潘等姓。
  人口较多的有:王、庄、刘、李、杨、吴、陈、张、林、郭、黄、曾、骆、蔡等姓。
  第六节 民族构成
  民国及其以前,对民族构成没有进行普查。
  1954年4月,县民政科对各区、乡的人口进行调查统计,全县有少数民族5337人,皆为回族。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汉族588320人,占总人口98.89%;回族6992人,占1.17%;畲族139人,占0.02%;壮族3人,苗族1人,高山族1人,藏族1人,外国人加人中国籍的18人。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汉族923981人,占总人口的98.69%;回族11957人,占1.28%;族264人,占0.03%;壮族8人,侗族6人,黎族8人,高山族2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同第二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增长57.05%,回族增长71.01%,畲族增长89.92%。从增长速度看,少数民族增长的速度比汉族快。1985年经县民政部门调查落实,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恢复涂岭乡小坝村480.户2753名出姓村民为蒙古族身份,恢复山腰盐场钟厝工区、山腰乡鸢峰村1008户5842名钟姓盐民、村民为畲族身份;恢复后龙乡郭厝村、山腰乡龙山村,以及散居的3568户、15585名郭姓村民、居民为回族身份。1985年底,全县有回族29802人,畲族6232人,蒙古族2753人(即占全省蒙古族人数的三分之二强),共有少数民族38787人,占1985年底全县总人口的3.81%。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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