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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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660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内容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较全面系统地反映惠安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人物为序排列。
  三、本志立足当代、详今略古,除大事记叙述自置县时(981年)、下延到1995年及县五套班子领导名表延至1995年外,其他部分上限不限,下限至1989年12月31日。
  四、本志以文为主,辅以表、图和照片。
  五、本志按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原则,设篇、章、节、目。
  六、本志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即现代汉语的书面语言。志书体裁为记叙体,对事物一般不加评论,寓褒贬于记叙之中。
  七、本志以第三人称记述,对历代政权的机构、官职、党派,均依当时名称直书,不以今称代替,不加褒贬词。古地名括注今名。人物称谓,除引文之外,直书其姓名,不加尊称、职务,不冠褒贬词。
  八、纪年表述,民国以前,记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每节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其后从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九、本志采用的数据,均以惠安县统计局的数字为准;统计局缺少的,用部门数字。
  十、计量单位表述:历史上使用的,仍用旧计量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到1955年3月1日的人民币,一律折算新币值。
  十一、人物篇由人物传、人物表、人物录组成,人物传坚持“生不入传”的原则,收录对国家或地方有较大贡献、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惠籍人物,特别注意收录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其排列以传主生年先后为序。人物表按一定规格收录历代仕外人物、专业技术人员、革命烈士、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等。惠籍仕外人物收录县团、处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收录中级职务及其以上;革命烈士以县民政部门公布的为准;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以省级及其以上单位所授予的为准。境域内专业技术人员、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不论惠籍、客籍,均予收入。
  十二、本志资料主要取自旧志、档案、部门志、有关报刊、族谱等,书中不注明出处。
  十三、因资料缺乏,本志无法设立体育等章节。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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