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女联合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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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39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妇女联合会
分类号: D442.8
页数: 2
页码: 562-563
摘要: 本节介绍了永春县妇女组织的发展历程和在不同时期所做的贡献。
关键词: 永春县 妇女组织 发展

内容

北伐军入闽后,永春妇女界开始筹备建立妇女组织。民国16年(1927)3月,陈淑莲(仙游人,崇德女校教员)、余清碧(化龙人,安息日会小学校长)、郑清和(台湾人,助产士)、郑淑珠(晋江人,医生)、孙晃清(华岩人)、郑珊英(桃城人,教员)等,组织永春县妇女解放协会,发表《永春县妇女解放协会临时总章》。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安南永德红色区域的妇女组织,发动妇女与封建礼教、买卖包办婚姻作斗争,不少童养媳参加了革命队伍,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积极分子。基点村普遍办起民众夜校,发动特区妇女参加学文化,唱革命歌曲。
  民国19年,李南金在达埔岩峰筹建妇女会组织。民国22年4月,中共永春特区委设立妇女部,陈惠兰、潘月华先后任部长。5月,成立特区妇女会,李素明任主席,各基点村建立村妇女会。在游击活动区普遍发展妇女参加革命斗争,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事绩。李素明、潘蕉、蒋文,林记、潘鸯,王吥、黄八,吕劝等先后英勇牺牲,郭秀莲、潘月华、蒋勉,蒋绥、刘聪,苏晏、徐莲、陈俭等曾先后被捕,在监狱或法庭上坚持斗争。与此同时,国民党永春县党部也在县城组织永春县妇女会,先后由张铎(北平人)、陈洁贞、洪婉秋(南安人)、张佩华(德化人)、陈玉媛、苏坚如等任主席。抗日战争初期,永春妇女会曾组织永春县妇女抗敌后援队。
  民国27年(1938)秋,永春县妇女会和女子职工学校联合组织一支妇女宣传队,上街下乡宣传抗日救国。同时举办妇女夜校。民国32年,全县民众夜校有妇女班86班,学员4104人。
  民国33年2月,中共闽中特委派洪瑞英到永春的云峰、石城开展工作,发动妇女李税、许全等参加秘密交通站。民国35年12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派史爱珠、李淑英等到永春桂地活动,动员妇女支持亲人参加武装工作队,她们有的卖田地来帮助武工队解决抢支弹药问题。
  民国38年夏,闽粤赣边永春县人民民主政府组织妇女参加支前和解放斗争。9月,成立永春县妇女运动委员会。到年底,全县有7个区组织成立区妇女会,会员1027人。1950年8月成立永春县妇联筹备会。同年,开办冬学民校,入学妇女占妇女总数50%以上。1951年7月1日,召开首次妇女代表大会,成立永春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2年,举办贯彻新婚姻法学习班。到年底止,全县自由结婚3366对,离婚340对,寡妇再嫁157人,童养媳回娘家102人。这一年,全县有226名妇女参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训练班。至1956年,妇女担任社长、副社长的187人,社委414人,副队长611人,出现了许多妇女生产能手。仰贤村郭娜为集体养牛,连续三年被评为省劳动模范。
  1958年12月3日,湖洋曙光农业社社员李文英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丧大会。到1959年全县妇女中有共产党员291人,共青团员1000多人,当选为省人民代表的1人,县人民代表30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3人,县科I;1级千部20人,人民公社副社长8人,副大队长148人,生产队副队长934人。 1959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为永春县妇女联合会。
  1962年,在战备中,妇女接受民兵训练的达23786人。 1966年1月五里街十姐妹粮店被评为全国粮食系统先进单位。同年,城关公社洋上大队创办鲁寮妇女耕山队,先后种植杉、松、竹共2200亩,茶叶120亩,柑桔40亩,砂仁60亩,并试种罗汉果获得成功,两次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单位(1979年和1983年)称号。
  “文革”初期,妇联工作停顿。1972年5月18日,召开永春县革命妇女代表大会,成立永春县革命妇女委员会(“文革”结束后恢复为永春县妇女联合会)。同年11月,县组织妇女干部290多人到尤溪县谢坑妇女耕山队参观学习,回来后建立34个妇女耕山队,共有队员280人。湖洋公社桃源大队还创办妇女茶叶专业队,负责361亩茶园的栽培管理和采制加工。到1984年产茶180担,收入6.3万余元。1980年,该大队又创办妇女柑桔场,经营柑M260亩,1984年产柑桔424担,收入2.5万余元。该大队妇代会先后被评为县、地、省“三八”红旗集体单位。
  1979年11月,成立永春县托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托幼工作的领导。到1987年,有托儿所11所,入托幼儿185人。同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的有苏玉燕、施秀宝、王志英等。
  1983年9月,苏玉燕、郑爱珠、黄仁瑌(湖洋桃源大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在开展“五好家庭”活动中,锦斗公社珍卿大队的徐面,东平公社霞林大队的孟玉梅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
  1984年2月至3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月”,政法机关依法判处了一批侮辱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分子。3月,以县妇联为主成立永春县儿童福利基金委员会。8月,成立永舂县少年工作委员会。11月2日,成立永春县家庭教育研究会,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80年代以来,在改革、开放中,广大妇女为出口创汇作出贡献。仅华岩村就设立11个毛织品加工点,300多名妇女月织针织品8000多件。达埔汉口村80%以上的妇女参加了外向型的手工业生产。锦斗乡妇女1985年养长毛兔创汇16万元。西安村妇代会主任张玉,1985年承包该村立体养鸡场,年产值达10万多元,纯利3万多元,先后被评为县、市、省“三八”红旗手、女能人。1987年,全县共有56651名妇女参加抽纱、针织、制香等手工业生产和来料加工。
  1987年,县妇联下属有22个乡(镇)妇联会,30个工矿企业女工委员会和7个个体劳动者协会妇女委员会。全县妇女中有共产党员816人,共青团员5542人,副局级及以上干部19人,主治医师5人,农艺师2人,工程师2人。
  历届县妇女代表大会:第一届,1951年7月1日召开,出席代表157人,选举李廷妮为主席。1952年6月李他调,由陈琼任主席,1955年2月陈他调,由沈少惠任主任。第二届,1957年3月23日召开,出席135人,选举沈少惠为主任。1959年10月沈他调,由王慧文任主任。第三届,1962年4月6日召开,出席229人,选举颜美珍为主任。第四届,1972年5月18日召开,出席482人。第五届,1978年9月27日召开,出席483人,选举李伦英为主任。第六届,1982年9月29日召开,出X485人,选举李伦英为主任。1983年11月改由谢雪芳为主任。第七届,1985年11月10日召开,出席343人,选举周碧华为主任。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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