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统一战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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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382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统一战线
分类号: D267
页数: 2
页码: 542-543
摘要: 本节介绍了永春县在解放初期和改革开放后的统一战线工作。
关键词: 永春县 共产党 统一战线

内容

1926年12月,国民革命军东路北伐军抵永春时,永春的共产党人曾和国民党人合作开展工作。1927年3月,共产党员颜步青和国民党员林诗必共同领导了东区农民抗捐斗争。
  1949年间,永春的共产党组织把玉坑一带的地方武装改造为游击队,争取国民党永春县县长李逸云和西安镇镇长李仁实先后率部属起义。
  从50年代开始,注意发挥各级侨联、致公党的作用,加强与香港,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对回来探亲或旅游的予以热情接待,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向题,支持他们捐资兴办公益事业。“文革”期间,统战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搞统战工作的干部被揪斗,许多统战对象受打击。中共十~属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统战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1984年4月,香港成立永春同乡会,县派代表团7人前往参加成立典礼,向港澳同胞介绍永春建设新貌,放映工农业建设成就的录像。1985年,马来西亚吡叻永春公会成立60周年,统战部门组织撰写有关家乡工农业生产、文教卫生、风土人情的文章,寄给该会出版专刊。还编印《桃x乡讯》、购买《福建侨乡报》、《温陵》分赠港澳同胞和海外20多个国家的永春华侨。1987年新加坡永春会馆成立120周年,派代表前往参加庆典,还配合宣传文化部门制作声像材料,送往海外。
  1974年10月成立永春县委对台办公室,宣传对台政策,接待台胞台属来访,帮助台属解决在生产,生活及通信联系上的困难,协助台属到境外会亲。主动对台胞、台属进行家访。妥警安置回乡定居人员,组织他们参观,使他们了解家乡真实情况。
  在本县的台胞和去台人员家属中,先后被选举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2人,县人大常委副主任1人、常委2人,县政协常委2人,县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7人,党代表1人,加入共产党组织的9人,加入共青团的31人,民办教师转正的70人。
  1982年至1987年底,旅居台湾同胞222人回乡探亲,900多名台胞台属与在台亲人取得联系。1985年有760多户台属收到汇款人民币55万元。1987年12月12日成立永春县台湾同胞联合接待小组,设立接待室。
  根据永春致公党成员年龄偏高、后继乏人问题,支持致公党发展组织,改变该党年龄结构,逐步形成梯队。1987年11月协助筹备并成立台盟永春支部,发展成员7人。开展与县政协常委,致公党员,台盟成员、工商联成员对话活动,加强和科技界、文教卫生界、基督教和佛教人士联系,听取党外人士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落实政策方面,各级党组织做了大量工作。
  一、复查历次政治运动案件
  1962年对在“反右倾”和“整风整社”运动中被处理的干部432人(其中不少是党外人士),复查纠正312人,维持原处理的120人。同时,对被错划为右派而在当时认为已经改造好的“右派分子”摘帽,安排工作。
  1979年成立县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对“文革”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落实平反,其中“四清”案件总数109人,已复查平反纠正73人,维持原处理36人,提出申诉的历史老案340人,已复查结案200人,维持原来处理140人;“中右”、“不纯”案件总数285件,已复查结案272人,维持原来处理13人,地下党历史遗留向题列入复查范围的221人,其中平反纠正115人,恢复公职70人,恢复党籍的23人,在“文革”中立案审查总数1051人,已全部复查结案。 同时,对全县在土改中划为地主、富农成份的全部(410人)“摘帽”。因历史问题被不适当处理的原工商业者42人,和在“文革”中被强制下放的原工商业者15人,都按政策给予改正安置,对“文革”中被查抄的财物也分别情况进行清理赔偿。
  二、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全县起义人员54人,1979年分别给予复查纠正、平反。本着“量才录用、妥善安置”的精神,按照政治上解决、经济上适当补助的原则,分别给予落实.在历次政治运动受错误处理失去公职而又健在的起义投诚人员20人,给予回收安置(恢复工资级别作离休安置9人、退休安置7人,重新定级作退职安置2人,回收复职2人)。原永春县西安镇长李仁实,1949年5月起义后任我游击区民主政府代县长,新中国成立后任永春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科长,1952年被判刑劳改,落实政策后安排县税务局副局长,被选为县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对生活有困难的已故的起义投诚人员遗属给予经济补助。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处理的,原无公职的起义投诚人员生浩上有困难的4人,每月发给固定生活补助金,原有公职的已亡故的5人,每月发给遗属补助金。在历次政治运动受株连的起义投诚人员家属,给予恢复名誉,因受株连而失去公职的回收作退职退休安置,并给投诚起义人员发证明书。
  三、落实去台人员政策
  由于长期受到“左”的路线影响,台·和去台人员家属受到歧视,“文革”期间尤为严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已全部落实政策,共274件274人,其中退还房产权的3户共200平方米,回收为居民的41户123人,“不纯”、“右派”改正的10人。
   第八节 县委机关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委机关仅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时,设十个部,1963年撤销合并为三个部。还有一些临时机构,如1956年县委办公室内设立生产检查团,1957年成立整风办公室、五人小组办公室,审干办公室、反右整风办公室,1964年成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办公室,1974年2月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知识育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77年成立打击投机侧把办公室、揭批“四人帮”办公室、“普及大寨县”办公室、“工业学大庆”办公室,1979年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向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县委办公室
  1949年9月设立县委秘书室,1958年6月4日成立县委办公室,1963年5月秘书室并入县委办公室。“文革”开始后“瘫痪”,1975年11月恢复。办公室负责处理县委机关事务和日常工作,上报下达。历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包括秘书室主任):张庆霖、奚奔流,林志正、林基种、马煜、苏中亚、黄种志、李祖林、顾峰、林昭群、林茂石。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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