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永春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136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银行 |
分类号: | F832.3 |
页数: | 4 |
页码: | 504-507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的金融发展历程和机构设置。抗日战争前后,多家银行开始在此地设立分支机构,主要办理存款、放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永春支行开始办理金融业务,随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相继恢复。到1985年,全县有金融机构135个,金融工作人员447人。文本还详细介绍了永春县的一些主要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永春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等,这些机构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关键词: | 永春县 金融设施 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