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煤炭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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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268
颗粒名称: 卷十二 煤炭志
分类号: F407.21
页数: 17
页码: 393-40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煤炭资源的分布情况,包括天湖山煤田中段的天湖山矿区、红旗桥矿区和上姚矿区的煤炭资源。文章还探讨了煤田地质情况,包括地层、构造、水文瓦斯等方面的特征。此外,文章提到了永春县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历程,以及乡(镇)村煤矿发展迅速所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最后,文章指出,为了更好地利用煤炭资源,需要解决一些问题,包括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巷道工程质量、增强矿井抗灾能力、理顺管理体制等。
关键词: 永春县 煤炭工业 能源经济

内容

永春县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县境西北部天湖山一带,面积约58.6平方公里。至1987年底,已勘察探明的储量为12000.2万吨。
  本县煤炭资源的开发,始于清同治十二年(1873)。宣统三年(1911),马来西亚华侨颜穆闻(有传),曾聘请工程师和技术员,勘察铅坑煤矿,並向周姓购买山地,计划开采。民国22年(1933)晋江旅菲华侨陈清机等集资300万元,拟办安(溪)南(安)永(春)煤矿公司,开采天湖山无烟煤,因地方不安定,交通不便而未办成。抗日战争期间,玉斗土豪康明深曾聘请日本技术员吉田久吉,勘探天湖山煤炭资源,并绘制出天湖山煤矿开发图。民国37年9月,原立法委员连谋(惠安人),曾组织福建省天湖山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拟遨请华侨投资15万美元,后因没人响应,只用人工挖煤300担.运往上海,想借此引进上海资本家投资,但未如愿。
  新中国成立后,天湖山煤炭资源得到开发利用。1956年中共晋江地委工交部,抽调干部,工人150入到天湖山,创办地方公私合营永春煤矿,在铅坑建平硐一对。1958年改为地方国营永春煤矿(属专区管的企业),是闽南第一个小煤矿。同年,惠安、晋江,南安、仙游、德化先后来天湖山办煤矿,1961年全部并入地方国营永春煤矿,1962年改称晋江专区天m山煤矿。一都、锦斗和矿区周围群众在铅坑,荷殊等地采挖露头煤。1969年6月,县成立永春煤矿筹建纽,创办磨刀坑矿井。1970年,达埔、曲斗公社和长溪、新村、上姚等大队在牛辑林,天湖岩,铅坑、荷殊等地开采露头煤和浅部煤层(艉社队煤矿)。1978年全县有社队煤矿17个.1979年,天湖山煤矿正式成立福建省天湖山矿务局,并由地属企业改为省煤炭工业局直属企业,拥有四对矿井和机修厂、化工厂(生产电雷管)、土建队、汽车队,服务公司、工人医院、矿山中小学等设施,国家总投资3427.68万元。同年,永春煤矿拥有三对矿井和汽车队,柑桔场。1987年,天湖山矿务局有职工3649人,产原煤47.08万吨;永春煤矿有职工357人,产原煤6.06万吨,乡(镇)村煤矿63个,产原煤53.1万吨,相当于省属矿和县营矿产量的总和。是年,永春县被煤炭工业部列为全国首批重点产煤县。
  由于乡(镇)村煤矿发展速度快,有的基础设施较差,布点不够合理,巷道工程质量不离,矿井抗灾能力较低,加上管理体制复杂(主要有合资办矿和承包经营二大类),影响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一章 煤炭资源
  永春县煤炭资源包括天湖山煤田中段的天湖山矿区、红旗桥矿区和上姚矿区,属早二迭统龙岩组(童子岩)煤系。其中天湖山矿区煤系地层连续性较好,保存较完整(龙岩组第三段P113保存较差),为福建省主要煤炭生产基地之一。
  第一节 煤田地质
  天湖山煤田的主要含煤地层是下二迭统龙岩组地层,其分布面积大,含煤性较好.龙岩组的沉积与区域古构造、古地理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加里东运动后,闽西南复式拗陷形成,先后沉积了古生代以浅海相为主的林地组、船山组、栖霞组及文笔山组。早二迭世晚期,闽西南地形平坦,海水辽阔,进退频繁,在相对稳定的古地理环境控制之下,沉积了以海防交互相为主的龙岩组含煤建造。
  一、地层
  在早二迭世晚期,当沉积了以海陆交互相为主的龙岩组含煤建造之后,经东吴运动,地壳上升,以防相沉积为主的上二迭统翠屏山组以假整合覆盖于龙岩组之上。晚二迭世末期再度经受海侵,连续沉积了以浅海相为主的长兴组、大隆组、溪口组。中生带早期(T2)印支运动使先期沉积的地层褶皱隆起,遭受剥蚀,而后在山间盆地中发育上三迭统文宾山组,陆相含煤建造,.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早侏罗世开始的燕山构造阶段,使下侏罗统梨山组不整合于三迭统文宾山组之上,上侏罗统地层又以明显的不整合关系上覆于中侏罗统漳平组。
  二、构造
  天湖山矿区广泛地发育了缓倾角断裂,沿德化阳山—安溪剑斗北北东向复背斜的两翼分布,使龙岩组(P11)被较大规模地推硬于不同时代的地层之上,造成了地层的“重复”或“缺失”,给矿区和井田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天湖山矿区的平缓推覆断层的典型代表是Fa1断层,其基本形态特征是:南北延伸8.5公里,东西宽6.75公见,控制面积29.5平方公里,走向以北北东向为主,倾向北西,倾角平缓,一般5。—30°,局部稍陡60。—60°,水平推覆距5公里以上。已控制的断面最大标高1115米,最低2米,形态呈北东向高低相间展布,最大幅度200米以上。Fa断层上下盘构造形态有不同的特点.下盘以轴向北偏东20。—35。的线状紧密褶皱为主,断层较稀少,主要有北北东向正断层和北西走向正断层,上盘总倾向为南西和倾角变化剧烈的单面斜构造,局部褶皱发育,逆断层较多,对开采影响较大。
  三、水文瓦斯
  天湖山地区为中低山区,最低标高为501米,最高为1207米。沟谷陡峻,切割强烈,地表水系不发育,南湖沟早季流量4.6—9.0升/秒,雨季大沟谷流量19.8—52升/秒,暴雨时最大流量为264升/秒,东部的下洋溪、西部的洋山溪常年平均流量为667.94—5.96升/秒。龙岩组地层属含水不均匀岩层,一般含水较弱,底部文笔山组地层为隔水层,断层导水性弱至极弱。地下水含量受大气降水控制,水文地质条件简单至中等。工业用水取地表沟谷水或硐内水,生活用水东部取下洋溪灰岩裂隙泉水,西部用水比较困难。
  天湖山煤田煤层都为暴露式煤层,开放性断层发育,瓦斯含量极微。整个煤田处于瓦斯风化带之内,相对瓦斯涌出量都在5立方米/吨之内,但如通风不良或不通风,残留瓦斯仍可局部积聚造成窒息中毒等灾害。
  第二节 储量
  天湖山矿区从1956年至1987年,先后进行了三次普查和勘探工作。1956年至1963年,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对铅坑、大蔗沟、南湖,新村、含春等井田进行普查和勘探。1966年至1970年,省三○一地质队又对铅坑、大蔗沟、曲斗、南湖、天湖岩、含春、新村、西坪等井田进行普查和补充勘探。由于本区煤系褶皱,断裂发育,岩煤层变质程度较高,尤其是矿区内存在一规模较大的Fs.平缓推覆断层,上下盘错距达5公里以上,使龙岩组地层推覆重迭而复杂化。因此,前二次的勘探对龙岩组地层层序、构造等尚未查明。1976年,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197煤田地质勘探队,进驻天湖山矿区进行普武勘探,经过10多年的努力,先后提交了铅坑(南块段)、南湖井田地质勘探详查最终报告,荷殊井田详查报告,含春井田地质勘探普查最终报告,新村井田普查最终报告,西坪井田普查最终报告和长汀井田普查找煤报告。
  省197煤田地质勘探队将天湖山矿区划分为铅坑、大蔗沟、曲斗、南湖;含春、荷殊、新村、西坪、长汀,天湖岩10个井田。截至1987年底,累计探明煤炭储量12000.2万吨。上姚矿区和红旗桥矿区为普查找煤远景区.尚未计算储量。
  天湖山矿区在勘探过程中,对钻孔煤层及其顶底板作过取样分析,发现个别样品中镓、储元素含量达到工业品位。在铅坑井田范围内的石灰岩,有矽卡岩化现象,铅、锌矿局部富集。
  第三节 煤层
  一、含煤性
  天湖山煤田龙岩组(P11)地m总厚度870米,可分为三段,其中一、三段含煤,二段不含煤厚度50米,即动物泥岩段。第一段地层总厚度344米,共含煤36层,主要可采煤层7层(即37、53、59、60、62、63、64号煤层),厚度5.25米,局部可采煤层7层(即34、41、50、51、52、54、56号煤层),厚度2.9米。第三段地层总厚度476米,共含煤7层,主要可采煤层三层(即10、13、29号煤层),厚度2.48米,局部可采煤层8层(即11、15、16、20、23、24、26、27号煤层),厚度4.19米。
  天湖山矿区的60、62号煤层厚度较大,煤质也较好,m开采的主要对象。63、64号煤层在铅坑井田以北,可采性较好,南部受断层切制,保存甚少。49—56号煤层,煤层密,间距小,一般10多米地层就可见一层,也是开采的主要对象。37、41号煤层在天湖岩、含春井田上郁,经乡(镇)衬煤矿揭露,稳定性较好,是发展乡(镇)村煤矿的基地之一。
  在国营煤矿较难利用的边角块段中开采,或者是在国营煤矿已报废的采空区中复采,资源情况不清,生产能力难以确定。
  第一节 生产规模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种种原因,天湖山煤炭资源得不到开采利用。1956年,晋江地委工交部派郝文年、宋忠义、赵富林到铅坑开办永春.煤矿,主要是开采露头和浅部煤层。因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当年仅生产原煤5400吨,1958年上升到7.59万吨,1960年6月发展到年产20万吨的规模。1967年8月建曲斗矿井,1973年11月投产,核定年生产原煤9万吨。1969年建杏山买矿井、大蔗沟矿井和天湖岩一号井。大蔗沟矿井于1970年11月投产,核定年生产能力9万吨,杏山头矿井因地质情况复杂,于1972年闭坑,累计生产原煤6.43万吨,天湖岩一号井至1975年12月才投产,年生产能力为4万吨。1976年1月,又建天湖岩二号井,1979年投产,核定年生产能力9万吨,1981年因地质情况复杂闭坑。1987年,天湖山矿务局生产原煤47.08万吨.累计产量达626.97万吨,其中铅坑矿井生产原煤18.72万吨,累计产量279.49万吨;大蔗沟矿井生产原煤11.02万吨,累计产量143.45万吨,曲斗矿井生产原煤15.10万吨,累计产量130.72万吨,天湖岩一号井生产原煤1万吨,累计产量54.94万吨。
  1969年7月,把“大跃进”时期柳坑的个小煤窑,改造为年产3万吨原煤的磨刀坑矿井,建成永春煤矿。1977年兴建南湖一号井,1979年接办天湖山矿务局的南湖二号井,二个井于1983年投产,分别核定年产能力4万吨、2万吨。1987年,生产原煤6.05万吨,其中磨刀坑矿井产煤3.42万吨,累计产量40.17万吨,南湖一号井产煤2.12万吨,累计产量7万吨,南湖二号井产煤0.51万吨,累计产量2.26万吨。
  乡(镇)村煤矿(原称社队煤矿)始办于1970年。最早的是曲斗公社煤矿和达埔公社煤矿,其次是上姚,新村和长溪三个大队办的煤矿,当年生产原煤4300吨。1972年和1973年又新办9个社队煤矿,即横口公社、坑仔口公社、含春大队、福联大队、西坪大队、蓬壶公社、仙夹公社、景山大队和曲斗联办。1974年,国家通过投资和无息贷款支持社队煤矿。1978年办矿单位增至17个,年产煤9万多吨。到1981年全县有社队煤矿21个。在这一阶段中新办的7个社队煤矿为杏村大队、岵山公社、湖洋公社、下洋大队,曲斗大队、下西坑大队,涂山大队。1983年,执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大中小煤矿一起搞”的方针,小煤矿迅速发展。1984年就W办31个矿,即玉斗,锦斗、呈祥、桂洋4个乡办矿,新坂,大荣、贵德、云贵,上西坑、姜埕、观山、壶中、都溪、前峰、环峰、福中、高峰、塘溪、磻溪、南石、洋头、福地,岐山、壶永、桂洋、东溪,红山、玉三、吴殊、丽里等26个村办矿,以及县复退办公室办的小煤矿。1985—1987年又有东平乡、大荣林场、苏坑乡、石鼓乡、外山乡、呈祥联办、南幢村、春城、孔里村:龙周村、吾江村等11个单位创办小煤矿。至1987年,全县共有乡(镇)村和单位办的小煤矿63个,其中乡(镇)办16个村办42个,联办3个,集资办2个,当年产煤53.34万吨,其中产量最多的是下洋村煤矿8.1,万吨,其次是上姚村煤矿5.7万吨曲斗村煤矿3.3万吨,蓬壶乡煤矿3.2万吨,横口乡煤矿3万吨。这一年,横口乡、蓬壶乡洋村、上姚村和曲斗村煤矿,总收入均超过100万元。,下,从1970年至1987年,全县乡(镇)村小煤矿累计产量263万吨,其中下洋村、上姚村和曲斗联办煤矿均达25万吨左右为最多,其次是蓬壶乡煤矿17万吨,横口乡煤矿15万吨,下洋镇和长溪村煤矿各12万吨。
  福建省197煤田地质勘探队服务公司于1984年筹建197煤矿,1985年3月投产。
  第二节 生产工艺
  一、掘进
  国营煤矿的开拓方式主要为平硐或平硐暗斜井,乡(镇)村煤矿多平硐开拓,个别的采用斜井或平硐暗斜井。
  国营煤矿在建矿初期,采用手工打眼,火雷管、炸药爆破,一般月进尺为30~60米。主要的生产工具有磅锤、钢钎、畚箕,锄子。常用梯形断面,围岩坚硬稳定性较好的采用裸体巷道,围岩稳定性较差的用木支架支护。60年代中期以后,国营煤矿各矿井都安装空压机,井下改用风钻打眼,并使用电雷管放炮,一般月进尺可达60—100米。天湖山矿务局主巷掘进都配备了装岩机械,减轻工人体力劳动强度,提高了工效,曾创造全岩独头月成巷进尺360米的全省最高纪录。永春煤矿至1987年底为止,仍采用手工装渣。
  乡(镇)村煤矿从1970年至1985年,大部分巷道掘进手段和工艺与国营煤矿建矿初期相同但巷道断面比较小,一般的石门断面为3—3.2平方米,打4—5个炮眼,月进尺30多米。早期办矿的坑仔口、曲斗公社及长溪大队煤矿曾采用风钻或岩石电煤钻打眼,后因电源供应不足,缺少维修而停用。1986年至1987年,有相当一部分乡(镇)村煤矿,由专业m进队承包祠进,开拓巷道,配备小型空压机和风钻,实现机械打眼,但仍采用火雷管、炸药爆破,其巷道断面一般为2.7—4平方米,打10—12个炮眼,一般月进尺可达60—100米.全岩巷道每米单价,1981年为50—60元,1987年为100—120元(不包括支护材料)。
  二、采煤
  天湖山矿务局大多采用短壁式、蚕巷落垛式的采煤方法,或二者结合,也有采用残采、巷采等方法。永春煤矿是以短欲式采煤法和残采为主,乡(镇)村煤矿大多是残采和巷采.采煤工艺一般用炮采。初办矿时,采用手工打眼,后用煤电钻打眼,爆破落煤。工作面单产一般为3000吨,最高达1万吨。回采每个工日为3—5吨。
  三、运输天湖山矿务局原煤或矸石采用矿车装载,机车奉引运输。在采区小片盘中用2.5吨电瓶车牵引至采区中部车场,用绞车提升至采区的上部车场或下放至下部车场,再由7吨架线电机牵引到煤场或排矸场。永春煤矿磨刀坑矿并初办时,用人力板车将原煤由工作面运辕到井口,然后人工桃运至煤场,生产材料也是用人工搬运到井口。70年代采用Y—0.55型矿车装煤和矸石,平巷用人力推车,上下山用纹车升降.1979年南湖一号井,采用u型矿车和架线电机车运输.地面矸石场采用翻矸机倒渣,煤场用机械倒煤。乡(镇)村大部分矿井采用人工肩挑的方法,把原煤从井下桃至地面煤场,少数矿井用矿车或板车,也有用绞车提升矿车运煤的。
  第三节 安全防护
  一、设施
  1975年以前,天湖山矿务局,在生产技术科设专职安全员1人。1976年成立安全科,并规定工程技术人员有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责。1979年安全科改为安全监察处,各矿井成立安全监察站.1984年成立通风科,负责矿并通风和综合防尘工作。至1987年,全局有安全监察员11人,专职安全员59人兼职安全员180多人。永春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矿生产部门管理。1979年成立安全保卫股,各井口配安全员1人,至1987年底,共有安全员38人。县煤炭工业公司于1985年成立安全监察股.乡(镇)村煤矿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天湖山矿务局的矿井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采区实行分区通风,井建有主扇风机房和反风装置,利用机械通风。每个矿井设有专业通风队,负赍测风、测气、测尘和通风设葙的施工、管理工作.永春煤矿初建时,靠自然通风,年代采用高压风或局扇辅助通风,80年代采用抽风机.井下各着道挖有排水沟,使水能自然地流出巷道。乡(镇)村煤矿主要靠自然通风,辅以局扇通风。开采下山矿井时,采用潜水泵排水。井下机电,采用防爆安全型,有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提升装置设有阻车器,上下车场装有声光联系信号。经常进行有害气体的测定,严格按规范保留煤柱。采掘工人进入工作面,严格进行“敲邦问顶”(检查边板和顶板的安全)制度。
  永春煤炭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矿每月进行2~4次安全大检查,各井口每旬自检一次,通过检查进行总结评比。1987年县煤炭工业公司对乡(镇)村煤矿实行“重奖严罚”.因事故死亡1人的矿井,罚款1万元,重伤1人罚款5000元,对事故的资任者,按其情节罚款50—1000元,按煤炭部规定百万吨死亡率6人的标准,低于指标1人者,奖励1.2万元。1987年有58个煤矿实现安全生产,计奖给2.5万多元。
  天湖山矿务局设有职工医院一所,现有医务人员125人,病床120张。配备有较现代化的纤维胃镜、人工肾、超、激光治疗仪、体外反补。基层设有6个卫生所,医务人员30人。1982年组建矿山救护队B,队员14人,经过几年来的培训,已达甲级队标准。救护队除为全局矿山救护外,多次为乡(镇)村煤矿服务。永春煤矿各矿井设有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6人。矿部有救护车一部,驾驶员日夜值班。1985年7月,省地方煤矿公司拨款30万元,在下洋组建泉州市矿山救护中队,人员编制13人(现有7人),由永舂县煤炭工业公司代管,并负责工资费用。矿山救护队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各矿井如发生事故,即刻投入抢救工作。
  煤炭生产属地下作业,开采从上到下,由浅到深,难度较大,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比较突出。虽然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但仍有伤亡事故发生。从1956年开始创建煤矿至1987年,全矿区因事故死亡计118人,其中矿务局顶板事故死亡45人,放炮事故死亡4人,爆炸事故死亡6人(1976年167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中毒死亡5人,运输事故死亡5人,机电事故死亡1人,其他事故死亡2人,永春煤矿顶板事故死亡2人,运输事故死亡1人;乡(镇)村煤矿顶板事故死亡45人,中毒死亡2人。
  二、劳保
  1958年下半年,开始发安全帽,绑腿,1961年开始发水鞋,费用由职工目付一半。1966年以后,劳保用品费用全部由矿务局负责。1980年8月,矿务局根据井下,地面职工的不同工种,制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各劳保用品使用期限具体如下:工作服(套)12—48个月,中统水鞋10—24个月,高温鞋18—24个月,轻便雨鞋12—24个月,毛巾4—12个月,手套1个月,口罩1—2个月,矿灯带46个月,矿帽48—72个月,工作帽、白工作帽、风镜、护腿套、白长衣24个月,太阳镜24—36个月,长雨衣48个月,水壶36个月,布胶鞋12个月,白的确凉衫18个月。
  1971年至1984年,天湖山矿务局与永春县商业局签定保健食品大包干合同,按全局2828人供应糖、油、肉。井下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可享受营养补贴和安全津贴,班组长也给津贴。上述津贴均按出勤天数,每天标准0.1—0.3元。患矽肺病的职工,每月发给保健费6.5元,并按本人标准工资15%发给津贴。1985年10月,井下津贴每天提至1.8元,保健费每天0.26元。
  永春煤矿有井下、职务,夜班和副食品等津贴。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有工作:服、轻便鞋、中统鞋、毛巾、肥皂,纱手套、袖套,围巾、布帽、口罩、胶手套等。乡(镇)村煤矿职工防护用品,一般只有矿帽和雨鞋。矿帽由矿部供应,雨鞋由个人购置。
  三、职业病防治
  天湖山煤矿于1958年建立卫生所,定期送工人到泉州进行X光透视检查。1962年出现首例Ⅰ期矽肺病患者。1970年天湖山煤矿医院开诊,自置X光机,1975年被授权拍矽肺片。1987年已拥有两台200毫安X光机。1962年至1987年底,全局矽肺病患者151人,其中1期78人,Ⅱ期46人,Ⅲ12人。先后死亡15人(Ⅰ期4人、Ⅱ期5人;Ⅲ期6人)。永春煤矿和乡(镇)村煤矿的井下作业人员较常更换,仅发现3名矽肺病可疑者。
  天湖山矿务局和永春煤矿职工,均享受公费医疗,对1、Ⅱ、Ⅲ期矽肺病患者,除工作上给予照顾外,还可享受营养补贴,或到疗养院疗养。
  第三章 煤炭供销
  天湖山矿务局生产的原煤由局销售科管理,按国率下达计划调拨。现有装载机6台,地磅3台,煤质化验室1个,实行按质论价,超计划产量由局自行销售。永春煤矿的销售,由供销科管理,各矿井煤场设有管理员,计划内销售由县燃料公司下洋采调组调拨。1984年以后.计划外销售增多,由各矿井负责现金销售,原煤每立方米按1.3吨计量。乡(镇)村煤矿生产的原煤,1970年至1983年由县燃料公司下洋采调组调拨。1983年产大于m计划外销售增多,各矿井压价竞销。1984年实行“四统一”(统一计划、经营、调拨、结算,).理顺了请售渠道。1985年,煤炭由各矿井按市场价格自由销售,检查站按煤炭体积计量监督。同年10月,下洋地榜投入使用,计划内煤炭由县煤炭工业公司下达计划,燃料公司调拨。1986年坑仔口和溪塔格地磅建成,计划内和计划外煤炭的销售,全部归煤炭工业公司管理。
  1987年,永春原煤运销泉州市各县(区)约有50万吨,运销莆仙等地约30万吨,其他地方约20万吨。这一年,天湖山矿务局生产的煤炭,按用途可分为工业用煤和民用煤,工业用煤占65.59%,民用煤占34.41%,按使用性质可分为工业原料用煤和燃料用煤,原料用煤占44.85%,燃料用煤占55.15%;按分配性质可分为统调、本地销售和自用三种,统调占90.5%,本地销售占7.78%,自用占1.71%;按运输流向分则泉州占68.31%,莆田占31.69%。
  一、工业用煤
  1983年以前,由地区燃料公司计划调运,县燃料公司采调组调拨。1984年至1987年,矿区煤炭产大于销,计划内的价格高于计划外,有的工厂企业不采购计划内煤炭,而直接向乡(镇)村煤矿采购。工业用煤主要供应化肥厂(永春化肥厂、安溪化肥厂、南安化肥厂、泉州合成氨厂、仙游合成氨厂,苗田合成氨厂、福清合成氨厂),电厂(仙荣电厂),水泥厂(下洋水泥厂、黄沙水泥厂、剑斗水泥厂、湖头水泥厂),燃料公司(泉州市、莆田市及各工厂用煤)等。
  二、民用煤
  永春县城镇居民按规定每人每月供应粉煤30市斤,由地区(市)燃料公司计划调运,县燃料公司采购组调拨,各基层供销社或供应点负责供应。因各地运输距离远近不同,煤价也不一致,城关煤场吨煤价格28.4元。民用煤纳入县财政预算,历年由县财政拨款补贴。民用煤除供应本县外,主要是运往鲤城、晋江、惠安、南安、德化、安溪、仙游、莆田、福清、福州、长乐、连江以及同安、厦门等地。
  三、价格
  原煤出售价格原为国家统一制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煤炭销售价受市场经济影响,时有调节。
  1969年,矿务局原煤每吨售价8元,永春煤矿吨价10元。1972—1978年,价格较稳定,粉煤吨价16元,块煤吨价21元。1981年,矿务局、永春煤矿粉煤吨价升至23元,乡(镇)村煤矿吨价升至21元,块煤吨再加价5元。1983年开始,矿务局部份煤炭实行按质论价,一级煤吨价37元,二级煤35元,三级煤33元,四级煤31元,五级煤29元,六级煤27元。
  1987年,矿务局、永春煤矿粉煤吨价33元,块煤吨价40元,可面议价格,矿务局西部矿区、乡(镇)村煤矿粉煤吨价31元。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生产管理
  一、计划管理
  天湖山矿务局实行“直线职能制”即局领导根据上级下达全年计划任务,提出总体要求,由计划调度室结合各矿、厂生产单位,的承受能力,编制年,季,月的计划指标。“三总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负责计划的审核和落实具体措施。局、矿、厂均实行领导负责制。
  永春煤矿年度的计划编制工作,是在矿长主持下,由生产技术科会同有关科室,在前一年底编好。计划内容包括生产和基建所需的资金、材料、定员定额、全员劳动生产率、采掘接替、产量进尺、安全规划、质量管理目标等。计划送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生产技术科按年度计划,编造季度和月份计划,经矿长同意,发给各矿井组织实施。乡(镇)村煤矿年度生产计划,由县煤炭工业公司根据各矿的生产能力,把上级煤炭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指标分配至各矿实行。
  二、生产技术管理
  天湖山矿务局实行局,矿两级负贵制管理。局设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局的季度计划和月计划的具体落实,督促检查各矿井的生产工作及技术资料。各矿设生产技术股,负资本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生产指导.
  永春煤矿1979年设生产技术科,负责计划、采掘、地质、测量等工作的落实,进行生产指导。
  乡(镇)村煤矿1970年至1976年,由县工业局兼管。1978年以来由县煤炭工业公司进行全面的生产技术指导,内容包括地质、测量、采掘、建并等。
  1987年天湖山矿务局有工程技术人员111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17人。永春煤矿有工程技术人员22人,其巾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8人。县煤炭工业公司有工程技术人员13人,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8人。
  三、质量管理
  天湖山矿务局设煤炭质量检查化验室,具有现代化设备,控制含矸率在3%以下,水分在8%以下。各矿设煤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煤场的筛选,拣矸和测试含矸率等工作。
  永春煤矿实行原煤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采区、检验、装车、运输、煤场、外运等环节,层层把关,把原煤含矸率控制在2.5%以下。地面、井下基建、巷道开拓和砌殖等工程设专人负责。1986年成立质量监督小组,1987年底开始搞矿井标准化工作。
  乡(镇)村煤矿的煤炭质量,主要是控制原煤含矸率,由工作面、装卸煤等处把关,将原煤含矸率控制在3%以下。
  四、机电管理
  天湖山矿务局现有三座水电站、一座火电站,装机容量1480千瓦。设机电科统管设备,发电,供电、供水、通讯、广播等工作;机修总厂负赍机电设备维修、加工配件和小型制造。矿设机电车间,负贵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车间内设井口机修班、电修班,电工班和设备运转班。局矿两级机电管理部门对所有的机电设备均实行牌板化系统管理,至1987年已有85%达标。
  永春煤矿机电管理原由综合股负责,1979年各矿井设有机修组、电工组、空充组,绞车组等。1982年全矿实行岗位贲任制,对机电设备实行牌板化管理。
  乡(镇)村煤矿的机电设备由各矿的电工或聘用技术员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和管理。
  五、基建管理
  天湖山矿务局的地面基建工程由基建科负贲设计、施工、核算、验收,井下工程由各矿自行施工。基建工程大部分由局土建队施工,小部分由建筑公司承包。永春煤矿的基建工程则由矿生产技术科兼管,地面工程由建筑工程队实行包工包料施工,井下基建工程大部份由本矿并下工作队负贵,少量由建筑工程队承包。竣工后,由矿领导组织有关人员验收,核算。乡(镇)村煤矿的基建大部份由各矿自行解决,较大工程和公共设施由县煤炭工业公司生产技术股统一规划,负贵测量、设计,概算、检查监督、组织验收。
  第二节 劳动管理
  天湖山矿务局,1956年至1957年,实行计时工资制,没有定额考核。1959年至1966年,实行计件工资制,遇有问题面议补贴。1967年至1972年,恢复计时工资制。1973年开始编制劳动定额手册,但完成任务的质量好坏与职工个人的收入和单位的利益没有挂钩.1978年8月,对定额手册进行全面修订,把完成任务的质量好坏与个人收入和单位利益挂钩。基层矿按全局定额标准进行考核奖励,采榈队超定额1%,按在册人均奖0.5%。这种办法,使管严的单位职工收入降低,管松的单位职工收入反而增加。1981年1月改按各矿现有在册人员实行奖金承包,但生产任务与经济利益仍然没有挂钩。1983年1月,采用吨煤工资总m包干办法,多超产,多工资,职工多收入。
  永春煤矿原实行计时工资制,1978年11月制定劳动定额、材料定额,作为奖惩的依据,开始实行计件工资制。1984年4月1日,制订“三定四联”生产责任制,即实行定任务、定材料消耗、定工资总额和奖金、联完成生产任务、联质量、联安全、联出勤,进一步体现了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乡(镇)村煤矿,根据各矿具体情况,采取计件和承包办法,各矿内部均实行计件工资制。
  第三节 财务管理
  天湖山矿务局设有财务科,负贵全局资金成本的累总和部份核算,包括机电、供销科下属的电厂,仓库、装载业务分配的被算。矿设财务股负贵财务成本的具体核算工作。永春煤矿原只设会计、出纳。1979年成立财务科,设有会计、出纳、统计,分别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县煤炭工业公司1980年以前只有专职的会计和兼职的出纳。1984年成立财务股,有会计2人,出纳1人,负贵经济核算,工资福利的发放,以及各乡(镇)村煤矿“三金”(维简费,开发基金、安全技措费)的结算管理工作。至1387年底共提取“三金”921万元。
  一、固定资产
  天湖山矿务局固定资产实行二级核算制度,局、矿均设账卡,进行明细分类管理核算。但资产的调配,增益、报废、变实等则集中矿务局统一安排。折旧费按吨煤7元提取,只作账务处理,不作资金提取的依据。折,旧费的计算,用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和保护资产的完整。永春煤矿和县煤炭工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生产性固定资产按用途分类,由使用部门负贲管理,即谁用谁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房膣归使用单位或个人管理。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负责全面监督。1987年底固定资产原值,天湖山矿务局为3583.41万元,永春煤矿为665.59万元,县煤炭工业公司为39.54万元。
  二、成本,利润随着改革的深入,国营煤矿逐步完善年度一次核算、纵向和横向指标包干,超利分成的办法,乡(镇)村煤矿列多采取承包制,因而成本普退降低,利润则较大幅度提高。天湖山矿务局1985年实行全行业投入产出总承包,年承包基数为67.6万元。三年来共盈利528万元,超承包基数1.6倍。永春煤矿1983年吨煤成本24.97元,年实现利润3.57万元;1985年吨煤成本34.13元,年实现利润0.14万元,1987年吨煤成本29.02元,年实现利润8.34万元。乡(镇)村煤矿的利润则随着原煤销路和市场价格而升降,也受交通条件、煤质优劣等的影响。1987年,乡(镇)村煤矿吨煤利润高者10—15元,低者5元左右。
  三、工资
  学徒工。主要培养技术性工人,期限三年。学徒期间发给生活费,期满转正定级,原定为一级,1985年改为二级。永春煤矿只有汽车修理工招收学徒工,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
  熟练工。即普通工人和较繁重的技术工人,熟练期限半年至一年。熟练期间定为一级工,月工资39元。期满定为二级工,月工资43.20元。三年后定为三级工,月工资57元。
  复退军人。军龄和工龄满8年以上,试用期满定为三级工,不满8年定为二级工,永春煤矿及县煤炭工业公司按新招工处理,军龄可算工龄。亦工亦农。“文革”期间招用的,其工资待遇,津贴补贴、劳保和保险等,在矿期间与固定职工享受同样待遇,实行轮换制度;离矿时,由企业发给一次性生活卜助费(即按本人工作期限满一年发给一月工资),另加路费和补贴。
  职工学习。职工申请到高等院校学习,经组织批准,工龄满5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学习,不满5年费用自理。
  职工调动。在每月10日前调离本单位的发给当月半个月工资,10日以后调离的发给全月工资。本单位内工种调动一般按本人原工资标准。井下调地面工种,不满12年(或10年)取消放宽的级别。在井下重工伤者,不论工作时间长短,不降级别。附加工资。“文革”期间职工没有超产奖励金,每人每月固定补贴4.5—5元。科级以上干部不享受。1977年至1985年,在调资过程中先后冲销。
  第四节 物资管理
  天湖山矿务局设供应科,负责物资采购,分配和管理工作。矿设经管股(包括财务、供应、销售)负责材料保管、发放和定额标准工作。物资除部份专业材料(汽车配件、化工材料、医药)外,一律由供应科集中采购,统一·分配,矿井只负责管理,不直接对外采购。
  水春煤矿所需物资,计划内的钢材、水泥、木材和油料等,在供应不足时,靠计划外议价购进。自由采购包括矿用设备和易损易耗的用品。下属矿井需要物资,由矿部供销科根据仓管员反映库存物资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矿部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购进物资由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登记、保管、发放。矿部按各类物资制定管理权限,如行政办公用品由有关行政人员管理,生产资料归使用单位管理,安全仪器、仪表等由安全保卫科管理,地质测量精密仪器由生产技术科管理。矿井的物资可互相调拨,计资转让。矿部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物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乡(镇)村煤矿所需专用设备和材料,须经县煤炭工业公司领导批准,然后向公司仓库管理员交款提货。较易损耗的物品,由各矿井自行采购。
  附:
  大湖山矿务局历任党姿书记:宋忠义,王茂申、张德成,王正法、朱德金、吴长照、高振甲、陈秋贵,叶家全、陈春华、郑求添;历任矿(局)长{郝文年、赵富林、洪再造,刘鹤寿,林元焕,高振甲,范秉弦、叶家全、吕仪儒。
  永春煤矿历任矿长:徐琴棋、李应禄,林桂梭、陈加泽。
  永春县煤炭工业公司历任经理.赵成华,周志坚、李应禄、郑玉森、颜承裘。
  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潘时兴、王继生、吕仪儒、王培聪、徐双全、陈百城(以上均属天湖山矿务局)、陈金树(县煤矿)。
  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吕仪儒、陈百城、陈木发(均属天湖山矿务局)。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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