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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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261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企业管理
分类号: F279.244
页数: 5
页码: 388-3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以前至改革开放后,永春县企业管理和经营模式的演变过程。从私营或几个人集资合营,到由党、政、工、团和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组成的管委会实行民主管理,再到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体制改革后的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及实行的经济责任制和承包、租赁制等。文章还介绍了计划、生产、质量管理和设备、物资、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的沿革。
关键词: 永春县 工业 企业管理

内容

民国以前,永春企业都是私营或几个人集资合营的,较大的企业由董事会管理,一般的由老板自行管理。
  1950—1958年,各企业由党、政,工、团、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纽成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厂长担任主任。管委会讨论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定期向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检查、批评,实行民主管理。1961年,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在觉支部领导下,设理事会和监事会,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文革”期间,企业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实行一元化领导。
  1978年,建立以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负责行政领导的管理体系。1984年,企业开始进行体制改革,推行企业内部经济负贵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下放权力,放宽政策,为企业“松绑”,扩大企业自主权,给企业人权、财权和经营权,增强企业的动力、活力,减轻企业的压力。并在永春印刷厂和永春水电设备厂搞试点。此后,县各工业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逐步实行厂长负贵制,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贵,厂长有决策权和指挥权.企业中的中共委员会或支部对企业实行思想政治领导,保证,监督觉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支持厂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与企业行政密切配合,发挥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办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参与讨论、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统一领导、一级核算,分级管理的原则,一般企业分为厂(矿)都、车间(矿井)、班组三级管理,较大型的企业分为厂部,车间、工段、班组四级,较小的企业只有厂部、班组二级。主要权力集中在厂都。企业经济核算,原来都是厂都一级核算,现已改为二级核算或三级核算。
  1953年起,国家对建设重点的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加工,定货)。同时,开始抓三大管理,即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和技术管理。1978年,改三大管理为八大管理,即计划管理、生产管理、质蠡管理、设备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
  1986年以来,推行承包、租赁制,经营和销售等管理工作由企业自行负贵。
  第一节 计划 生产 质量管理
  一、计划管理
  县工业主管部门,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经平衡后下达给各厂矿,并对企业的产值、产品质量、资金周转、利润进行考核,企业按任务制定年度、季度、月份计划,同时层层分配到车间、班组,每月进行一次经济活动分析。
  1958年出现的“浮夸风”,生产计划严重脱离实际。“文革”初期,把各项管理作为“管、卡、压”来批判。1970年,实行原材料和产品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包销,并建立八大技术经济指标,即产品品种,产蚕、利润、成本,消耗、质量、全员劳动生产率和流动资金占用率,按月进行考核。1978年后,有些行业国家取消指令性计划,实行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方针,企业以销定产。如电机厂从1979年开始就没有按上级下达的计划进行生产和销售,而是根据定货情况安排生产。1982年,国家又制定了17项指标,並以百分制计算企业经济效益。1987年0月,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推行厂长任期目标贵任制,已经审批的有化肥厂、造纸厂、黄沙铁厂,第一食品厂和谋矿等单位。
  二、生产管理
  1953,企业建立生产原始记录,制定操作规程,运行规程、质量标准,产品检验制度和设备维修制度。1958年,这些制度被破坏。1961年贯彻《工业七十条》,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逐步走向正轨。“文革”开始后,生产管理制度被冲垮,生产秩序混乱。
  1979年以后,推行内部经济贲任制。近年来,企业推行经济承包资任制,生产管理的主要形式有劳动定额制、车问和班组承包制和租赁制。1987年5月开始,在全民所有制13家企业中签定利润承包合同,并普遥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三、质量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企业均按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产品不合格不出厂。1958年,在“先有数蠡后有质量”的口号影响下,曾出现对产品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粗制滥造现象。“文革”动乱初期,产品质量下降。
  1978年以来,规定每年9月或10月份为“质量月”,各企业都开展创优质产品活动,并建立产品检验机构,配备专职检险员,按国家、部、省制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检脸。有的企业还制定产品“内控标准”(即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创优质产品。
  1980年9月开始,全县各厂矿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各企业所属的车间,班组组织了群众性的TQC(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厂部也充实质量管理人员。
  第二节 设备 物资 财务管理
  一、设备管理
  50年代初,企业的设备较简匣,对设备的保养、维修没有一套完整制度。
  1956年后,各企业分别组建了机修车间或班组,培训操作工,设备的完好率列入统计考核指标内。同时,制定设备利用程度指标,设备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设备管理制度。
  二、物资管理
  50年代,工业原材料靠市场供应,企业没有仓库,材料消耗没有定额,也没有完整的领料制度,特别是“大跃进”和大刮“共产风”年代,管理更为松懈。
  1976年,推广大庆的物资管理办法,改进仓库管理,物资实行“四定位’和“五五堆放”(即每种物资五件一堆)制度。
  1980年后,许多企业制订了物资消耗定额,产品零部件消耗规范,严格领料手续。
  三、财务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县工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统一管理,新建,扩建项目由县审批拨款。企业盈利按比例上缴县财政,亏损由县拨补。各企业流动资金由县核定拨给,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企业均无偿使用(除超定额贷款外)。
  “大跃进”期间,企业只求产品产蠡,不计成本。“文革”初期,各种财务制度遭到破坏,财务管理混乱。
  1977年后,企业新建、改建的资金和新增加的流动资金由拨款改为贷款,企业开始注意财务核算、成本核算,逐步完善财经制度,1983年下半年,国营企业开始实行以税代利。
  第三节 劳动工资管理
  50年代初期,国营工业向社会招收工人,由工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工由双方签订合同报县工会备查。
  1955年开始,企业招收职工一律由县劳动局(科)按指标统一招收,统一制定工资标准,然后分配给企业。1956年,公私合营企业的私方人员都转为企业的正式职工。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运动,所用工人大都是农民,停办后基本回农村,留下的转为正式工人。
  1966年,增加临时合同工制度,纳入国家计划。招工名额由县劳动部门下达给各公社,每年签订一次用工合同。1971年前的计划内临时合同工基本转为固定工人,同时继续执行计划内临时合同工制度。1978年,不少国营厂矿有全民所有制职工,也有集体所有制职工(即全民带集体》。
  1985年,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县工业企业招收职工一律改为合同制工人,待遇与正式工人一样。
  目前,本县工业企业的每一个厂矿都有固定工,合同工,集体工,计划内临时工和计划外临时工5种。
  职工调动,原来一律由县劳动局批准,并给办理手续。系统内调动由主管局批准,报劳动局备查。1984年给企业放权后,允许企业在本系统内调动职工。
  劳动工资,1953年开始,工业企业均实行“八级工资制”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固定工资。集体企业翔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加奖励,因公误工采用,记工补贴,同时有综合奖金.1957年国营企业职工年均工资534元,1965年为524元。1966年改综合奖为附加工资,1975年国营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548元。1978年恢复奖金制度,一般分为三等,经班组评定,厂都批准。1979年各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多种形式的奖惩制度,包括超定额工时奖,节约奖和质量奖等。1981年,国家对企业逐步实行经济贵任制,基本分三种类型,一是盈利留成,二是盈亏包干,三是以税代利。近几年来,企业内部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劳动工资进行重大改革,打破“大锅饭”,工资形式多样,有的仍是执行基本工资加奖金,有的实行浮动工资加奖金,有的执行计件工资。1985年国营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1083元。
  第四节 民主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各企业都成立工会,工人参加管理,实行“二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技术人员、工人,干部三结合)制度。“文革”动乱初期,各种制度遭到破坏,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1977年后,各工矿企业的民主管理逐步得到恢复和加强,各企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每属代表任期二年,连选连任。职代会每年召开二次,审议厂(矿)长工作报告,审议生产、建设计划和财务预决算,制定各种重大规章制度,讨论决定各种重大问题,组织和开展劳动竞赛。
  1987年在造纸厂,煤矿、第一食品厂等单位中推行公开招标选聘厂(矿)长。永春县煤矿采取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办法,共有6人报名应聘,经过评议、咨询、答辩,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原副矿长陈金树当选,被聘任为矿长。永春水电设备厂也开始实行公开招聘或民主选举各车间主任。
  第五节 产品销售
  新中国成立以来,工矿企业产品均由计划部门统一调拨,商业和物资部门销售。1985年2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企业分成的产品,计划外超产的产品,试制的新产品,购销部门不收购的产品,库存积压的产品,可自行销售,价格按国家定价浮动20%上下。许多企业纷纷建立购销公司,开展市场竞争,进一步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在此之前,永春化肥厂曾经由于购销部门大量进口化肥,产品积压,无处堆放,职工工资发不出去,只得用一部分化肥抵工资发放。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厂方积极组织人力推销,打开出路。但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下,有些企业的购销公司,经营倒卖非自产的商品,有的随意提高价格,有的为了争夺市场,请客送礼,助长了不正之风。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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