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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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21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所有制
分类号: F427.57
页数: 2
页码: 359-3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永春工业、手工业多为私人独资或集资经营。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了全民所有制工业(即国营工业)、集体所有制工业,80年代又兴办了一批个体(或联办)工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本段主要介绍了永春县全民所有制、县办集体所有制工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关键词: 永春县 工业 所有制

内容

民国及其以前,永春工业、手工业都是私人独资或集资经营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始有全民所有制工业(即国营工业)、集体所有制工业。80年代兴办一批个体(或联办)工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有省属、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中有省办、县办(含主管部门办)和乡镇办。此外,还有中外合资、村办、联办、个体办的企业。本志主要记述全民所有和省,县办集体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乡镇村和联办、个体办企业另设《乡镇企业志》。
  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
  1949年8月底,永春县人民民主赚府接管原《永春日报》印刷所和美化印务馆,成立永春光明印刷所,1953年改为地方国营永春印刷厂,为永春臭首家国营工业。1956年创办永春县农具厂(1958年更名为地方国营永春通用厂)和几家地方国营粮食加工厂。同年完成工业、手工业的对私改造,使14家私营企业成为公私合营企业。至1957年,全县拥有国营工业企业12家,总产值562.37万元。
  1958年5月,动工兴建永春化肥厂1962年建成投产。“大跃进”期间,兴起所谓自办工厂的热潮,办厂385个,但投产的只有,70个,至1962年仅剩下11个。经过调整归并,年底全县共有国营工业企业28家,总产值359.39万元。
  1963年至1965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先后创办了下洋水泥厂和永春松香厂。1965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共30家,总产值605.1万元。
  “文革”期间,由于资产阶级派性的严重干扰,发展级慢,有的企业由于缺乏原料而关闭。1976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剩下26家,总产值2090.7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实行改革开放,推行经济贵任制,工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1987年,全县拥有国营工业企业51家,其中省属的有天湖山煤矿和北硿华侨茶果场的修配厂、制茶厂、食品厂和竹溪瓷厂。县属的有化肥厂、煤矿、电机厂、黄沙铁厂、水电设备厂、下洋水泥厂、小水电公司,横口、溪夏、红五一三个水电站,松香厂、木材公司、糖厂、第一、第二食品厂、酿造厂、制茶厂、味精厂、纺织厂、造纸厂、印刷厂、自来水厂、茶叶公司加工厂,制药厂,一都、下洋、坑仔口、锦斗、蓬壶、达埔、五里街、城关、东平、岵山、湖洋等粮食加工厂、粮食局面粉厂、一都、下洋、坑仔口、蓬壶、达埔、五里街、城关,岵山、湖洋等粮站食品厂和儒林饲料厂。共有职工9123人.其中工人7086人。总产值518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51%强。
  第二节 县办集体所有制
  1953年,由县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城关、五里街铁、木行业的手工业者,成立永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两个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1954年,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发展到21个。1955年,成立永春县手工业管理科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简称手联社)。1956年,全县各地按行业成立34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958年以后,手工业体制经过反复演变、合并调整,有的升格为地方国企业,有的下放为社办企业。1972年,恢复手工业管理科,1979年改为第二轻工业局,负责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行政管理。1987年,全县有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5家,即永春粉末冶金厂、轻机厂、化工厂、轮胎翻制厂、机械修造厂、建筑公司锯材厂、197地质队开发公司煤矿,塑料厂、五金配件厂、五金社、家具公司、木器厂、工艺美术厂、县第一家具厂、服装厂、家用电器厂、民政福利厂、五里街财金印刷厂、永联针织厂、供销茶厂、协作公司针织厂,劳动服务公司塑料厂、针织厂、鞋厂、城关粮站豆制品厂,共有职工1577人,总产值921.4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9%。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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