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人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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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0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村人民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2
页码: 152-153
摘要: 本文描述了民国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在民国时期,农民生活艰苦,大部分农家三餐都是稀饭,主食以地瓜和其他杂粮为主。新中国成立后,农民分得土地,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大幅增加,农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在“大跃进”后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和“文革”期间,农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衣食住用都有明显的改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建房占用良田,婚丧喜庆讲排场导致负债等。
关键词: 人民生活 生活方式 永春县

内容

民国25年(1936),有农户27047户,占全县总户数的80%,其中佃农16634户。民国26至38年(1937—1949),锦斗、坑仔口两乡约有2000多户,卖儿子的131户,借高利贷的359户,“草菜半腹粮”的491户,流落当乞丐的13人,外出逃荒的22人,为逃避抓丁而逃亡的92人,给地主当长工的57人,给富农打短工的659人。
  新中国成立后,实现耕者有其田,农民生活迅速改善。“大跃进”以后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有些社队每人每日仅发大米三两。德风村1960年死亡60多人,经鉴定属非正常死亡的40多人。“文革”中“政治评分”,“割资本主义尾巴”等极左做法,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20多年来的“大锅饭”,出现部分万元专业户。1987年,在黄沙、美林、嵩溪,楚安、吾中、凤美、张埔7个村中抽查70户农家,人均年总收入517元、纯收入365元;人均年总支出502元,其中生活费用支出320元,人均实消费稻谷412斤;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
  一、吃1949年以前,农民生活水平很低,一般农家三餐都是稀饭,只在大忙或逢年过节时才日吃一餐干饭。不少农家一年四季的主粮是地瓜、地瓜于、地瓜渣和其他杂粮,有的三餐难以维持,靠借贷过生活。遇上天灾人祸,则家破人亡。1951年农民按人口分得土地,做了主人,生产积极性高涨,粮食连年大幅度增产,许多农家开始有余粮。1957年全县人均口粮645斤。三年困难时期,粮食低标准,有的以瓜菜代粮食,有的甚至断炊饿死人。“文革”期间,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1976年人均口粮下降到404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多数农民迅速解决了吃饱问题,不少农家平时每日“两稀一于”,农忙时“两干一稀”,地瓜已不作为主粮。有的婚丧喜庆讲排场,节日设家宴。一般人家婚庆设筵二三十席,个别的上百席,因此而负债的大有人在。
  二、穿
  民国时期,普通农家都是穿家织土布汉装,少数地主、富农穿长袍马褂、戴爪皮帽。广大农民白天赤足,晚上穿木屐,挑担时穿草鞋。新中国成立后,农民衣着式样不断更新,但“新三年、旧三年、补补缝缝又三年”的俭朴之风不变。70年代后期,衣服的制作由主妇手工缝制转为裁缝师傅裁剪,缝纫机制作。衣料大多选用涤纶,尼龙,穿补钉衣服的少了,木屐已为各种拖鞋所代替。进入80年代,农村中讲究衣着以至穿皮鞋、西装的人逐年多起来。
  三、住
  新中国成立以前,农村盖房子的地皮要用三倍于买断土地的价钱购买。如果所买的田地是公田,还得由同宗族亲画号签字。一些地痞、豪绅以“挡风水”为借口趁机敲榨。因此,凡兴建新房都被作为大事载入族谱。住宅都是土墙平屋,居室窄小,有的,床上睡人,床下挖洞养禽畜。土地改革以后,许多翻身农民在其旧居的附近添盖新房,也有另觅新址的,但仍是土木结构平屋,传统格式。
  80年代以来,广大农村掀起“建房热”,一座座新楼拔地面起,占用了许多良田。楼房大多是二三层钢筋水泥与砖石混合结构,居室宽敞明亮,装修日趋高档。仙夹乡西向郭氏八世次塘一派繁衍380多年,前350年只建5幢房屋,近30年新建13座房屋。
  四、用民国及以前,农家家具简陋,脸盆、水桶等都是木制品。多数人家留“火种”引火,夜间照明用竹片,松脂片,能用上灯火盏(油灯)的就很不错。计时白天看日影,晚上听鸡呜。50年代,热水瓶,搪瓷制品进入农家。70年代塑料制品的应用增多,许多农家有自行车、闹钟,缝纫机。1980年以后,不少农民戴上手表,部分专业户购买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农家基本上用电灯照明,电风扇、电视机、收录三用机,洗衣机、电饭锅等家用电器也进入部分家庭。1985年东平乡共5633户,用电5626户,占99.88%,有电饭锅808个,鼓风机节柴灶615个,家用电风扇1593台,电视机703台,收录三用机466台,电冰箱7台,洗衣机5架。1987年,对黄沙、美林、嵩溪,楚安、吾中、风美、张埔7村中70户住家进行调查,拥有自行车48辆、缝纫机33架、钟41只、手表93只、电风扇15台、收音机10台、收录三用机。4台、黑白电视机10台、彩色电视机1台、沙发5个,大衣柜20个、写字台35张。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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