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性别 年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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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0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性别 年龄
分类号: C924
页数: 2
页码: 145-146
摘要: 本文分析了永春县人口性别和年龄结构的变化情况。性别方面,历次人口普查显示男性略多于女性,但在60岁以上年龄段,女性人口多于男性。年龄方面,民国时期永春人平均寿命较短,但新中国成立后平均寿命得到延长。1964年和1982年的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逐渐增加,而9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也有所增加。这些变化反映了永春县人口结构的演变和老龄化趋势。
关键词: 永春县 人口普查 性别

内容

一、性别
  历次人口普查中,男性多于女性,但如按年龄段分,60岁以上的女性却多于男性。没有生男而多生女的,个别有溺婴和弃婴的陋习。民国26年(1937)人口统计的数字,男性占52.62%,女性占47.38%,民国32年男性占49.82%,女性占50.18%。1950年至1985年的36年中,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的有28年。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中,如以女性206421人为100,则男性219156人为106.17。其中60岁以上的男性有9723人,女性14509人,比男性多
  49.23%。
  二、年龄民国及其以前,永春人的平均寿命不长,故有“五十无夭寿”、“七十古来稀”的说法。新中国成立以来,永春人的平均寿命延长。1964年,全县60岁以上的13462人,占总人口的5%其中70岁以上的4138人,占总人口的1.54%,达90高龄以上的23人。1982年全县60岁以上的24232人,占总人口的5.69%,其中70岁以上的8586人,占总人口的2.02%,达90高龄以上的70人。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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