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灾害性天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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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06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灾害性天气
分类号: P46
页数: 3
页码: 124-12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的气象灾害,包括台风、大风、暴雨、干旱、雷暴和冰雹等。这些气象灾害对当地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其中,台风、大风和暴雨是较为频繁的气象灾害,干旱、雷暴和冰雹则具有突发性和危害性。文章还介绍了永春县的“三寒”箱冻现象,即倒春寒、五月寒和秋寒,这些现象对水稻生长造成严重影响。最后,文章指出永春县的气象灾害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需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警,以减少灾害损失。
关键词: 气温 气象灾害 永春县

内容

一、台风
  影响永春的台风,一般出现在7月至9月,最早6月,最迟至11月。1957年以来,影响永春的台风有86次,平均每年约3次。台风的年际变化比较大,1961年受台风影响次数多达11次。台风带来的大风、暴雨对农业生产威胁很大,尤以早,晚期台风,正处在早、中稻成熟时
  期,常造成严重损失。1958年7月19日,由同安县登陆的强台风,至永春最大风力10级;台风过程降水348.9毫米,日最大降水量189.9毫米a全县倒屋690间,冲毁桥梁113座,水电站41座,大小水利工程1005处,死8人,水稻绝收1797亩……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二、大风
  累年平均大风日数12天,年际差异较大,1958年最多有28天,1972年至1974年最少,每年只有3天。8月份出现大风日数最多,平均3—4天,2月份却没有出现过。5—9月份出现的大风日数占全年的80%以上。永春历年的大风以台风大风为主,还有雷雨大风、飑线大风、龙卷大风。1959年8月一次龙卷大风,夹着冰雹,刮倒县体育场的司令台.压死儿童2人,拔树15株。
  三、暴雨
  永春属全省暴雨中心之一,年平均暴雨6—7次。年际变化比较大,1961年出现11次,1967年只有1次。一年中除12月份外,都曾出现过,5—9月份最多,占全年的90%左右。暴雨持续日数,1天的占84%,2天的占14%。暴雨常导致山洪暴发,造成危害。1902年7月,湖洋山洪暴发,漂走数十人,冲走房屋数十间,水圳,水坝全部崩溃。1934年7月,湖洋大水灾,溺死数十人,淹房50多座。1971年5月,一一都、横口、曲斗等地暴雨,倒房屋59座,毁桥37座。1972年8月,暴雨成灾,死亡5人,倒房屋22间,损失农作物7638亩。1985年6月,暴风雨,死亡7人,冲毁涵洞64座,桥梁2座,挡土墙113处,倒塌房犀10座,损失总计360万元。
  四、干旱
  干旱可分为春旱、夏旱和秋冬旱。春季小旱(连续16到30天无雨),平均每2年出现1次;旱到大旱(连续31—60天无雨),平均每4年出现1次;特大旱(连续61天以上无雨),一般10年出现一次。夏旱和秋冬旱,从1957年到1976年的20年中,出现不同程度的夏旱有12年,其中旱到大旱3—4年出现一次,出现不同程度的秋冬旱有15年。大旱对农作物威胁很大。民国32年(1943)春大旱,到5月27日才降雨,许多地方禾苗枯死,早稻几乎绝收。1955年春旱,6529亩田地未插秧,夏季又有2万多亩受旱。1969年夏旱面积29899亩。
  五、雷暴与雷击
  永春一般初雷时间在3月上旬,最早是1月27日(1970年),最迟是4月4日(1965年),一般终雷时间在10月中旬,最早是9月11日(1967年),最迟是12月19日(1972年)。年平均雷暴日数72天,最多94天(1975年),最少19天(1957年)。一年中,雷暴日数以7—8月份最多,占全年的41%左右。1974年昆仑寨(港头洞)一次落地雷暴击死4人,受伤3人。
  六、冰雹
  小的冰雹1—2年可见1次,大的数年一遇。特点是持续时间短,影响区域小,危害程度大。1964年4月湖洋一次冰雹,持续15分钟,冰块大的2—3斤,低洼地冰块堆高4—5寸,70%的小麦受害,住房损失惨重。
  七、“三寒”箱冻
  “三寒”即倒春寒、五月寒、秋寒,是水稻生长3个关腱期常遇到的低温寒害。倒春寒是早稻播种期的低温寒害,造成烂种、烂秧、死苗,损失大量种子,打乱生产布局,贻误农时。出现倒春寒年份有1962、1968、1976、1979、1985、1987年,其中以1976年最严重。五月寒主要影响早稻花粉母细胞减数分裂,造成空壳率增加,出现五月寒的年份有1960、1975、1981年.秋寒主要影响晚稻抽穗扬花,造成空壳率增加,重者可绝收,秋寒年份有1957、1966、1976、1979年,其中1976年造成损失最多.山区“三寒”出现时间较早,次数较多,危害程度更大。
  永春城关能造成作物冻害(或死亡)的霜冻一般出现在12月到翌年2月之间,山区的时间更长,次数更多,受害程度更大。
  (已写入大事记的自然灾害,本节不再重复)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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