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永春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1052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行政区划 |
分类号: | K928.6 |
页数: | 24 |
页码: | 66-89 |
摘要: | 本文详细描述了永春县从北宋至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变迁。北宋时期,全县划分为5个乡,共辖17里。元代置25都,明代并为14都,清代又有不同的恢复和调整。民国初期沿用乡、里、都制度,后改为区、联保、乡(镇)制度。文中还列举了不同时期的乡、都分辖情况。此外,民国18年全县划分为6个区,设区公所,民国23年编保甲户籍,民国25年成立区署,之后又有多次调整。最终,民国31年实行新县制,整编乡(镇)、保、甲。 |
关键词: | 永春县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