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国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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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97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国内贸易
分类号: F71
页数: 11
页码: 245-2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国内贸易的情况,其中包括概况、各类商业、流通体制改革、商品购销等。
关键词: 晋江市 经济 国内贸易

内容

一、概况
  晋江三面临海,唐代泉州港为全国四大港之一,南宋初年发展为国际市场,元代初商业更盛。明代以安海商人为代表的私商十分活跃,长途贩运于大江南北。除县城、安海外,五店市(青阳)、南塘、石狮、龟湖都辟街列肆。清初实行禁海和迁界,商业萧条。
  鸦片战争后,厦门为通商口岸,与晋江水陆相通,英、美、日的洋货、鸦片及众多劣质商品大量流入,引起晋江人民的极大愤慨,不断发生抗烟和抵制日货的斗争。
  民国初期,逐渐出现新的商业资本家和爱国华侨投资经营商
  业。抗日战争爆发后,货物奇缺,侨汇断绝,商业萧条。抗日战争胜利后,海路复航,侨汇畅通,市场一度活跃。国民党挑起内战,搜敛民财,滥发纸币,物价飞涨,中小商业大受打击。
  新中国成立后,形成以国有为主导和集体、私人三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商业体系。1949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4189万元。1952年比1949年增长22.01%,达5111万元;1957年比1952年增长32.69%,达6782万元。1961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下降为6126万元;经过贯彻调整“八字”方针,1965年达8012万元,比1961年增长30.78%。“文化大革命”时期,小商贩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商业体制趋向单一化,至1976年,社会商品零售额9176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形成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商业发展的新局面,商品贸易空前活跃,城乡市场繁荣,社会商品零售额迅速增加,1978年1.29亿元,1990年8.18亿元,2000年达78.496亿元、是1978年的60.85倍。
  二、各类商业
  商业机构和网点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形成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县政府相继设立商业、供销、粮食、物资等商业机构,上级业务部门亦相继在境内设立医药、石油、烟草等专业经销机构,个体和私营商业受到限制。1954年县国有商业下伸网点55个,其中县属公司10个、区属(商店或营业处)24个,区下伸购销组21个。1959年~1960年,在安海、石狮设立商业办事处、在青阳等11个主要集镇设立商店。在罗山等8个小集镇建立供销社。乡以下建立供销部、供销分部、代销店、合作经营单位等。
  1961年初,基层零售商业的设置以公社为单位,建立商业
  办事处。在各集镇设生产资料、工业品、副食品门市部,收购站和服务业等。并在大队设立综合性供销部。1962年以后,整顿、转并,分合不定。“文化大革命”开始又受冲击,网点设置较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流通体制的改革,形成以国有商业和合作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流通新格局,各种商业机构和网点全面发展。1980年,全县有商业机构1130个、9518人。饮食服务业机构61个、1212人。2000年全市有批发贸易企业机构法人单位41个、网点398个、1763人;零售贸易企业法人单位110个、网点10063个、22962人;餐饮业法人单位7个、网点829个、8921人。
  商品零售额新中国成立前,商业商品零售基本上是私营的。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有国有商业和集体商业。1952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4113万元。其中国有97万元,供销合作200万元,私营3816万元。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形成国有和集体独家经营的局面。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1978年,当年全县商业零售额12533万元,其中国有和合作占94.7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流通体制的改革,各种类型的商品零售额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8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0656万元,其中国有和供销合作、集体、个体分别占40.95%、40.11%、18.94%。1990年,全县商品零售额81823万元,其中国有占14.33%、集体占33.78%、个体占41.30%、农民对非农业居民占10.59%。2000年,全市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496亿元,其中国有占2.37%、集体占19.22%、个体占70.41%、私营占3.94%、农民对城镇居民零售额占4.06%。
  三、流通体制改革
  晋江针对原有流通体制网点布局不合理、批发环节多、经营渠道少、行政干预强、国有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独家经营等情况进行流通体制改革,使商品流通体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从1983年开始实行新的国有商业体制,政企分开,精简行政机构,改革企业管理,下放权限,推行责任制,当年有19个商店实行承包责任制。1984年开展内联外引,经营外货;实行开放式多渠道进货,开展多形式销售、自办和参加各种交流会、供应会和展销会,组织行商下基层、跨区域流动批发等,促进搞活经营。全县商业系统9个县公司、68个核算单位全部以优秀合格成绩验收。同时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全县已有个体商店3781家、从业人员4562人。1986年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改革,至年底有66个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经营。1987年有18个中型企业把“经营承包责任制”改为“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针对一些微利或亏损的中型零售企业转为租赁经营。还出现了横向联营、中外合资等新的商业体制。同时,对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有商业中型企业,试行工资、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加强小型企业管理,在公司一级推行经理责任制;内贸企业实行经理(厂长)业务活动基金,对全县57家国有商业小企业全部放开经营,其形式有集体、个人租赁或合伙经营,全县26个中型商业企业有24个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种经营形式,既充分调动了职工经营积极性,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又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资金及库存商品给企业带来的包袱,实现全系统无亏损企业。1994年9月,晋江市成立商业集团公司,这是福建省县(市)级商业局第一个实现转轨的商业行政机构。新成立的商业集团公司由3个核心基层企业、7个紧密层企业以及下属131家
  半紧密层企业和松散企业共141个单位组成,职工1110人,注册资金1296万元,拥有资产总值11072万元。1995年,市商业集团公司全系统实现没有亏损企业。1993年~1995年3年共缴纳税利费661万元。
  1981年~1983年,县供销社各基层社及县公司,先后建立和恢复职工代表和社员代表会议,县社更名为“晋江县供销社联合社”,坚持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改“官办”为民办,真正恢复为集体所有制合作商业体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出现新形势,为摆脱困境,谋求生存发展,在饮食服务业试行“定额管理利润包于”的责任制,逐步推行以租赁经营为主的各种形式承包经营责任制,把责、权、利紧密挂钩。认真按照两权分离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全系统556个经营门点,有275个实行集体或个人租凭经营。各种形式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救活了一些亏损、微利的农村小店,取得显著效益。1991年供销系统实现利润135万元,成为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先进单位。1992年2月,成立由晋江市供销社总公司和5个紧密层企业(市社所属公司)、13个半紧密层企业(全市各基层供销社)组成的企业群体组织——晋江市中联集团,注册资金3684万元。市供销社系统有遍布城乡的门类齐全的经营服务网点415个、职工1221人。1995年,实现商品销售额9363.54万元,交纳国家税费349.38万元,经营成果连续多年居全省同行业之首。1994年,国内贸易部授予晋江市供销社为“百强县供销社”称号,是福建省唯一的百强县级社。1995年,社有资产4664.66万元,比1993年初增加1642.56万元。2000年,商品购进总额6118万元,商品销售总额6862万元,分别完成计划的100.96%和97.05%,上交国家税费406万元,实现综合经济效益136万元。
  1983年起,粮油开始多渠道经营,结束了自1953年以来粮
  食商品由国家集中管理、粮食部门独家经营的单一流通体制。县粮食局增设粮油议购公司,各基层粮食部门也积极开展议价工作。为广辟粮源,积极外出采购议价粮油。由于允许个体户参与粮食经营,全县粮行米市骤增,持有营业执照的粮食商贩35家。1992年晋江市对粮食商业实行承包,实行粮食价格改革,分流开办多种经营实体。1994年4月,成立晋江粮油总公司并同市粮食局合署办公。总公司为国有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经营粮油为主,并开展多种经营,承担着安排市场、采购粮食、救灾抢险、粮食储备和宏观调控等职能,在发挥主渠道职能前提下,鼓励合资合作,引进乡镇或“三资”企业的经营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发展基地产业。总公司注册资金358万元。1994年~1995年总公司经营粮食6985.44吨,获利润82.49万元。从1996年~2000年,又连续5年实现盈利。其中2000年减少财政补贴200万元,实现利润71.5万元。1998年经审计署等8个部门进行异地审计,作出“晋江市粮食系统连续几年保持没有亏损挂帐,没有挤占挪用,没有不良信贷资金,没有应收未收利息,连年盈利”的结论,这是全省唯一的市(县)。
  晋江县物资局于1989年1月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县局为县政府管理物资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晋江县金属材料公司”、“晋江县机电设备公司”、“晋江县化工建材公司”、“晋江县物资局安海物资公司”,各专业(综合)公司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单位。1994年9月,晋江市物资局建制转为经济实体——物资有限公司。公司下属4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综合)公司和一个经营部。实行面向市场、一业为主、综合经营,以各类生产物资经营为主。1993年~1995年,物资部门从物资计划供应向市场经济转化,从价格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化。在剧烈竞争中,全系统人员克服困难,艰苦创业,三年总购进8501万元,总销售8803万元,实现利润1.27万元,
  上交国家各种税费108.36万元。
  1985年1月,取消木材统购销,开放木材市场,实行议购议销。5月取消了生猪派购,实行议购议销,对蔬菜、水产品、禽、蛋等商品也同时开放。
  通过流通体制改革,晋江形成了开放、竞争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条流通渠道和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打破由国有商业和供销部门统购包销及地区分割的局面,驱动“四个轮子”(国有、集体、个体、外商)开拓五大市场(区内、国内、边贸、金台、国外),使各类产品销售大幅度增长。2000年市内社会商品零售78亿多元,全社会外贸出口130多亿元,还在全国各地销售200多亿元以及边贸、金台贸易10多亿元。
  四、商品购销
  (一)农副产品购销
  粮食购销。晋江人多地少,历来是严重缺粮县。新中国成立初期,粮油是自由贸易。从1953年秋开始,执行国家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至1984年共征购粮食628277吨,占粮食总产量12.6%;期间还议价收购余粮。1985年4月,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当年定购任务7750吨,以后定购任务逐年减少,2000年减为3000吨。为确保粮食供应,大力组织协调购进粮食,1950年调进15000吨,1985年调进24714吨,1985年调进90570吨,2000年调进24236吨。
  国家对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和工商行业等行业用的粮油,实行计划定量平价销售,并建立储备粮,农业用粮返销、奖售粮及军供、侨供粮等。1988年后,虽保留定量供应标准,但实际是敞开供应。粮食总销量:1952年15155吨,1965年55582吨,
  1985年104770吨,2000年29767吨,储备粮24294吨。
  油料购销。晋江油料收购主要是花生,从1953年秋开始实行统购统销,当年收购花生果4660吨,1971年~1985年每年平均收购8986吨。1985年4月开始实行合同定购,当年收购7280吨,以后逐年减少。2000年收购仅1600吨。食用油从按计划供应到敞开供应,总销售量:1952年1425吨,1990年3010吨。
  农副产品购销。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个体商贩经营。1953年以后,主要由供销合作社和国有食品公司经营。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全面开放。主要副食品购销情况:生猪,1953年采购62353头、销346.15万公斤,1990年采购38892头、销38137头;鲜蛋,1953年采购6.37万公斤、销9.47万公斤,1990年采购2.32万公斤、销2.37万公斤;水产品,1953年采购1301.5万公斤、销478.1万公斤,1990年采购70.64万公斤、销54.71万公斤。1991年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农副产品产量日益增多,因销售渠道多元化,社会收购量大增,国有食品公司和供销系统收购及供应量锐减。
  (二)生产资料供应
  新中国成立后,主要物资均实行计划供应。从50年代~70年代,主要物资供应量和消费很少。1984年后,逐步取消计划分配,走向市场调节,物资渠道畅通,主要物资供应量和消费增加。1990年,物资部门主要物资收购和拨出量:钢材收2260吨、出2344吨,生铁收152吨、出176吨,水泥收8445吨、出8654吨,平板玻璃收2256重量箱14640平方米、出2208重量箱14415平方米等,物资消费总值7271万元。改革开放后,生产资料转向以市场调节为主直至全面开放,由物资部门经营的日渐减少,社会购销量却大增。据1999年统计,市国有物资企业购进和销售金额仅分别为750万元、892万元。而全社会仅工业部门就购
  进原煤61219吨、焦炭1030吨、柴油38477吨、燃料油12744吨、液化石油气1845吨、其他油品1811吨,消费原煤60301吨、焦炭927吨、柴油38632吨、燃料油12805吨、液化石油气1851吨、其他油品1790吨等。晋江石油公司,1995年销售各种油品28110吨,销售金额4729万元;2000年,销售各种油品48996吨,销售额13863万元,分别比1995年增长74.3%和193.15%。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据县供销合作系统统计,1952年~1988年共组织供应各种农业生产资料3.86亿多元,供应各种化肥70.33万吨(其中氮肥56.8万吨、磷肥11.94万吨、钾肥0.8万吨、复合肥0.77万吨),各种化学农药2.95万吨,农药械6.96万件,中小型农具6228万件及大量渔业生产资料,供应各种生产资料达11.07亿元。2000年,市供销社销售各种化肥9618吨、农药308吨、农用薄膜36吨。1990年,全市农业生产资料总销售额5100万元,1995年增至43897万元。
  (三)日用品购销
  新中国成立初期,除粮油等农副产品外,主要日用品为煤油、食盐、食糖、肥皂、火柴等。60年代~70年代,日用品购销仍以低档次、实用、价廉为主。进入80年代,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日用消费品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以品种新、质量好、中、高档为主。摩托车、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照相机及各种家具,大量进入城乡居民家中。据1990年统计,全县主要日用品购销量,食糖购进52385吨、销售28563吨,化纤布购进20.62万米、销售23.40万米,缝纫机购进5492架、销售7611架,自行车购进2267辆、销售8243辆,电视机购进2433台(其中彩电1596台)、销售2342台(其中彩电1208台),收录机购进1028台、销售1437台,电风扇购进3144台、销售3443台,洗衣机购进309台、销售206台,电冰
  箱购进178台、销售206台等。1983年开始实行烟草专卖。1995年统计,全市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日用品购进总额21.6329亿元,销售总额22.9301亿元,人均2212.6元。
  (四)医药经销
  1955年前,晋江县医药购销业均属私人经营。1955年10月,县供销社成立药材经理部。1965年4月成立晋江县医药公司。调入除本地生产以外的大宗中药材、成药和西药。1988年批发销售额达2488.35万元(其中中药1218.44万元,西药1269.91万元),零售额1484.37万元。至2000年实现销售额3004.5万元,税利总额124.63万元。
  (五)集市贸易
  50年代,县政府对集镇市场进行整顿,组织各种形式的物资交流会,市场日趋活跃,当时全县有大小市场30个。1958年人民公社化,集市贸易消失。1961年恢复农村集市贸易,上市品种达240多种,当年成交额1477.86万元。“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混乱,市场萧条。随着改革开放,集市贸易迅速发展。80年代全县有21个集市贸易市场,年成交额3亿多元;90年代又发展到28个,年成交额超过20亿元。
  (六)饮食服务业
  1949年~1955年,饮食服务业均系私人经营,网点分布与社会需求基本相适应。1955年,全县饮食服务业(包括小商贩)饮食业811户、服务业(包括照相、客栈、理发)391户。1956年对私改造后,撤并网点,全县饮食业网点269个、服务网点18个。1960年创办晋江干部招待所(现为晋江宾馆),1978年在青阳、安海先后兴建2个国有旅社。改革开放以后,第三产业崛
  起。2000年,全市有宾馆、旅社150多家。建成全市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已有87家旅馆实现电脑联网。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晋江市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不设上限,下限至2000年。分概述、建置与人口、自然、党政社团、经济、晋江与侨台港澳关系、文化、方言与风俗、人物、大事记等10章,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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