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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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932
颗粒名称: 一、行政机关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4
页码: 128-1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行政机关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民国及其以前政府、县、市人民政府等。
关键词: 晋江市 政府 行政机关

内容

(一)民国及其以前政府
  县行政组织。晋江于唐开元六年(718)建县,列为上县,县署设县令,主管政事。
  宋代晋江列为望县,设知县事。
  元至正二十年(1360)晋江列为中县,设达鲁花赤(掌握实权的长官,由蒙古人担任)、县尹(由汉人担任)。
  明清时代均设知县。
  民国元年(1912)改县署为县公署,改知县为县知事。
  15年11月,北伐军东路军进入泉州,改县公署为县政府,改县知事为县长。
  24年推行“新县制”,机构较固定,一般设有秘书、会计、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科室及警察局(所)等。
  基层组织。唐宋时期,县署之下设乡,乡以下设里正。宋代共设5乡、23里。
  元明时代,城内设隅,城外设都,都统图,图统甲,实行隅、都、图、甲建制。
  清初,沿袭隅、都、图、甲建制,道光期间废图甲为保甲。
  民国时期,基层组织多次变动,民国初期曾在安海设立县及另立安海县。3年,县以下建制为区。25年以后,县以下设区、
  联保、甲,各区设警察所。35年以后,县以下改设乡镇。
  (二)县、市人民政府
  县、市行政机关。1949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设立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建设科、文教科、支前办事处、公安局、税务办事处和地方税征收处、军管邮电、交通银行等机构。
  1952年7月,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
  1955年12月,改县人民政府为县人民委员会(简称人委会)。县首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工作机构增至37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人委会工作停止。
  1968年10月28日,县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成立,设主任、副主任、常委、委员。直属机构为3大组,即政治组、办事组、生产指挥组。1969年11月,人民保卫组从政治组中分出,直属机关则为4大组。自1968年10月~1976年,县革委会主任更迭6次,由5人担任,均由上级任命。12月撤销县革委会“四大组”,恢复委、办、局设置。1978年3月,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县革委会主任、副主任。
  1980年12月,县第八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取消县革委会成立县人民政府,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决定党政分开办公。
  1991年,县政府共有工作机构47个(包括内含单位21个)。
  1992年3月,晋江撤县设市后,县长、副县长改称为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共有工作机构61个。
  1996年,机构改革,市政府有工作机构45个(包括内含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即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保密局)、信访局、人事局、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监察局、民政局、土地管理局、打击走私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技术监督局、旅游事业局、劳动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水利电力局、统计局、农业局、农业区划办公室、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站、交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物价局、乡镇企业局、第二轻工业总会、地质矿产局、烟草局、教育委员会、文化体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地方志办公室、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商检局。以后又设支前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基层行政组织。1949年9月9日,县人民政府成立。随即在泉州(城区)设立城南(一区)、城中(二区)、城北(三区)3个区政府,在农村设立10个区政府。同年10月,全县改划为10个区公所、1个城关特别区公所,区以下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民协会,作为过渡性的民主政权。此后区、乡屡有变动。至1956年6月,全县设8个区公所、3个镇。区设区长、副区长,乡设乡长,镇设镇长。
  1958年3月,撤区并乡,全县设立31个乡镇。同年8月又改为21个乡,10月乡改称人民公社,全县设13个人民公社管委会,实行政社合一。下设136个生产大队、9个居委会。1961年6月,全县改设20个公社管委会,下设367个生产大队,9个居委会。1964年6月,设立石狮镇;1965年1月设立安海镇。1968年6月~9月,全县20个公社、2个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管委会设正副社长,革委会设正副主任。
  1980年11月,全县20个公社、镇革委会改称公社、镇管理委员会。
  1984年10月,社、镇管理委员会改称乡(镇)人民政府,
  随即原有生产大队改建为村(居)民委员会,全县共设452个村(居)民委员会,其中农业村民委员会413个、渔业村民委员会26个、居民委员会13个。
  1988年10月,晋江县析出3个镇1个乡87个行政村(居)设立石狮市。晋江县政府辖乡、镇政府各7个,设行政村、居367个(其中行政村356个、居委会11个)。
  1992年晋江撤县设市,市政府辖15个镇政府、行政村(居)370个(其中行政村352个、居委会18个)。
  2000年,晋江市政府辖15个镇政府1个场、行政村(居)385个(其中行政村359个、居委会26个)。各镇设正副镇长、村(居)委会设主任。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晋江市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不设上限,下限至2000年。分概述、建置与人口、自然、党政社团、经济、晋江与侨台港澳关系、文化、方言与风俗、人物、大事记等10章,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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