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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晋江地方组织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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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90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晋江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5.7
页数:
33
页码:
61-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中国共产党晋江地方组织的情况,其中包括组织沿革、中共晋江县、市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重大决策活动、党的工作等。
关键词:
晋江市
地方组织
中国共产党
内容
一、组织沿革
(一)新中国成立前党组织
1926年11月,中共厦门特别支部派李松林等一批党团员,先后到泉州开展革命工作。1927年1月,在泉州成立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委员会。
1929年3月,成立中共泉州县委,有2个支部。1930年党支部增至15个。
1931年4月在泉州建立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并恢复2个支部。
1930年~1931年,建立中共安海支部、池店支部和砌坑支部。
1931年11月,建立中共晋南特别支部,所辖晋江县的党组
织有5个支部。
1933年7月,在南安岭兜召开晋南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晋南县委。1934年7月,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并入中共晋南县委,下辖的党组织有3个区委、10个支部。
1937年5月,中共晋南县委改为中共晋南工委。
1938年8月,建立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直属中共福建省委(闽浙赣)领导。属于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的晋江县党组织有2个区委,8个支部。
1942年1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改为中共泉州临时工委,下辖晋江县党组织的7个支部。
1942年4月,中共泉州临时工委改为特派员制。下辖晋江县党组织的2个区委、11个支部。
1945年4月,成立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下设晋江县工委、南安县工委、惠安直属区委。
1945年4月成立中共晋江县工委,下辖2个区委、11个支部。至晋江县解放时,县工委下辖有运伙区、五星区、安海区、灵山区、泉州城区、环城区、石狮区、塔山区、五一区、李刚区等10个区(工)委或工作团。
1946年10月成立中共晋(江)南(安)同(安)县工委,下辖2个区工委。1949年5月,成立中共晋南同县工委,下辖五星区工委、紫帽区工委。
1947年12月,建立中共洪(濑)河(市)区工委,直属泉州中心县委领导。1948年5月改为中共洪河区委。1949年5月,成立中共晋(江)南(安)永(春)工委。与此同时,晋南永工委在晋江县境内成立中共晋北区工委。
1949年5月,泉州中心县委决定成立中共城市工委,把原来属于晋江县工委的泉州城区、安海区、安海郊区、石狮区、环城区等区(工)委划归其管辖。7月,城市工委撤销,其所辖区
(工)委并入晋江县工委。
1948年11月,隶属于中共闽粤赣边区闽南地委的中共闽西南党组织在泉州建立联络站。1949年5月,建立中共泉州工委。同月下旬,在青阳成立中共晋江县工委,下分泉州市区、青阳、石狮(包括永宁)3片,分别建立3个党支部。
至解放时,晋江县境内的中共组织有分别隶属于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称闽浙赣系统)、中共泉州工委(称闽粤赣系统)辖下的5个县工委、13个区工委、12个乡工委、8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846人。
(二)解放后党组织
中共晋江县、市委会及工作机构 1949年9月9日,中共福建省第五地方委员会第一次扩大干部会议,宣布张格心为中共晋江县委书记,县委会同时成立。1951年4月晋江县委机关迁驻青阳。1968年10月“文化大革命”中成立县革命委员会(下简称革委会),总揽全县党政大权。1970年4月1日成立中共晋江县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8月,重新建立县委会,并与县革委会合署办公。1980年12月,县委与县府分开办公。1992年3月撤县设市,县委会易名市委会。
1949年9月中共晋江县委会成立时,仅设立秘书处(后改为秘书室,1963年撤销)、组织部、宣传部、武装委员会,以后陆续增设办公室、训练班委员会(后改为党校)、统战部、生产互助合作部(后改为合作部、农村工作部、农村政治部)、财委会(后改为财贸部、财贸政治部、城镇政治部)、沿海地区工作部、工业交通政治部(后改为工交政治工作办公室)、文教部(后并入宣传部)、县直党委会、晋江报社。“文化大革命”中成立晋江县革命委员会时,设立县革委会办事组、政治组、生产指挥组。1974年恢复县委办公室。后又恢复组织部、宣传部、统
战部、沿海地区工作部(后改为对台部,现为台工办)、县(市)直党委会(现为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并增设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党建办、精神文明办、综治办、老干部局、机要局、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改为党史工作委员会,现为党史研究室)、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局。
中共晋江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年9月,中共晋江县委正式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委一个工作部门。1956年5月,中共晋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监察委员会,同时撤销中共晋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9年9月,中共晋江县监察委员会改为中共晋江县委监察委员会。1978年,成立中共晋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下称纪委会)。1983年11月,县纪委会升格为县级机构,称中共晋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在中共晋江县委和中共晋江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届任期与中共晋江县委会同。县、市纪委会办事机构设办公室、纪检室、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宣教室、党风廉政室、信访室。1993年3月,市监察局与市纪委合署办公。
中共晋江县、市人民武装委员会 1961年6月,中共晋江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成立,受中共晋江(1985年后为泉州)军分区和中共晋江县(1992后为晋江市)委领导。
县、市直机关党组、党委 1978年10月以后,先后成立中共晋江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中共晋江县、市人民政府党组,中共晋江县、市政治协商会党组,中共晋江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共晋江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中共晋江县、市公安局委员会,中共晋江县、市司法局党组(现为党总支),中共晋江县、市财贸委员会,中共晋江县、市经委党组(后改为经委口委员会),中共晋江县、市农委党组(后改农委口委员会),中共晋江县、市农业系统委员会,中共晋江县、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后改为委员会),中共晋江县计委党组、中
共晋江市党群系统委员会,中共晋江市宣传系统委员会,中共晋江市统战系统委员会,中共晋江市政府办系统委员会,中共晋江市政法系统委员会,中共晋江市计经贸委系统委员会,中共晋江市教育系统委员会,中共晋江市建委系统委员会。
基层党委会1949年9月,在泉州城区设立南区、中区、北区3个区工委,同时设10个区工作队;10月改设1个区工委、10个区委会。1950年6月,改设12个区委会、2个镇党委会。1952年7月,改设20个区委会。1955年9月,又改设为16个区委会、3个区级镇党委会。1956年6月,改设8个区、3个镇党委会。1958年3月改设28个乡、3个镇党委会,8月改设21个乡党委会,10月设立13个公社党委会。1961年6月至“文化大革命”前期,全县共设20个公社、2个镇党委会。1970年2月,建立各公社、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至1973年12月,全县17个公社相继建立公社党委会。1977年4月设17个公社、1个镇党委会。1980年8月设17个公社、3个镇党委会。1984年10月改设12个乡、9个镇党委会。1988年设8个乡、10个镇党委会。1992年~2000年设15个镇、1个场党委会。
总支委员会1956年5月,晋江县开始在农林水系统和财贸系统建立党的总支委员会46个,其中农林水系统44个。1965年全县有党总支16个,1978年13个,1990年30个,2000年64个。
支部委员会1949年全县建立党支部42个,1965年702个,1978年690个,1990年844个,2000年1105个。
二、中共晋江县、市历次党的代表大会
1956年5月26日~31日,中共晋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88人,列席代表33人。大会听取、
审议县委书记梁子新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晋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当前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0人、候补委员4人,监察委员会委员9人和出席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15人。
1962年12月28日~30日,中共晋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22人,列席21人。大会听取、审议县委第二书记宋振林,副书记杨维辉、赵振辅代表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监察工作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晋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工作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9人、候补委员6人,监察委员会委员9人和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13人。
1971年8月7日~9日,中共晋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617人。大会听取和审议王兰斋代表中共晋江县革委会核心小组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7人。
1978年3月8日~11日,中共晋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代表571人,特邀代表8人。大会听取、审议高佐贤代表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中共晋江县委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8人,候补委员5人,纪委委员8人和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19人。
1984年10月26日~28日,中共晋江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71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齐世和代表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会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36人、候补委员5人,纪委委员12人,出席中共福建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6人。
1987年11月20日~23日,中共晋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85人。大会听取、审议尤垂镇代表县
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35人、候补委员5人和纪委委员15人。
1990年11月22日~24日,中共晋江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49人,列席128人,来宾18人。大会听取、审议施永康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3人,纪委委员15人。
1993年10月10日~12日,中共晋江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00人,列席155人,来宾24人。大会听取、审议施永康所作的报告和市纪委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以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30人、候补委员4人,纪委委员19人。大会还审议通过《关于试行中共晋江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决定》。
1998年11月17日~19日,中共晋江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在青阳召开,出席代表317人,列席159人,来宾27人。大会听取、审议朱明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市纪委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晋江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30人、候补委员6人,纪委委员17人。
三、重大决策活动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27年1月中共泉州特别支部成立后,即发动工农民众先后成立工会、农民协会、学生联合会、妇女解放协会及反抗文化侵略大同盟等群众组织。泉州等地先后成立码头、人力车、店员、木器等基层工会。晋江的清濛、池店、青阳、沙堤、西滨等
乡村组织农民协会。工农革命运动蓬勃兴起。
1930年春,中共泉州县委领导晋江等泉属各县开展“五抗”(即抗租、抗税、抗粮、抗捐、抗饷)斗争。1932年,中共晋南特别支部领导晋江各地开展抗税斗争,并在文教界组织“反帝大同盟”,发动群众抵制日货。
1934年4月,中共晋南县委组织武装小队伍,就地开展游击活动。建立和恢复党团组织,扩大根据地。红色区域遍及晋南同200多个村庄。1935年4月,晋南武装队伍扩编为晋南游击大队。
1937年8月,晋江县抗敌后援分会在泉州成立,开展抗日活动。泉州党组织派辜仲钊等共产党员和爱国进步人士到“抗敌会”、报社、书社、抗日团体工作。“抗敌会”的13个巡回剧团的“宣传工作团”,展开声势浩大的抗日宣传,还发动各抗日团体掀起献金运动,开展劳军、优属、接待沦陷区难胞等工作。
金门、厦门相继沦陷后,晋江县成为抗日前线。1938年5月,由中共晋南工委书记李刚主持在南安深坑召开晋江、南安2县的24个联保代表会议,决定成立晋南联乡抗日自卫队。各联保代表签名发表会议《宣言》,并决定以深坑为抗日游击根据地。会后,组建一支2000余人的抗日群众武装。
1939年,晋江县国民党顽固派改组抗日后援会晋江分会,解散晋南联乡抗日武装,查封进步书刊等,破坏共产党组织。年底,晋江县党组织转入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为中心的隐蔽斗争。
1940年4月4日,为打击米商囤积居奇,由中共闽南特委书记李刚指挥,将泉州市区涂门街“美耕”米店中几十袋大米抬到街中分给群众。但泉州党组织因此暴露,遭受严重破坏。
1941年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安海召集会议,传达“皖南事变”真相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国统区实行“荫蔽精干,长期埋
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16字方针。地下党组织运用各种形式,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42年8月安海抗敌剧团正式成立。演职员60人左右,排演进步剧目。共产党员许集美、黄竹禄起了核心领导作用,并发展10多人入党。
1945年4月,泉州中心县委在安海“十九间”(地名)召开扩大干部会议,传达闽南特委会议精神,明确提出新形势下的首要任务。为迎接抗日战争的胜利,会议决定调整党组织,开辟新区,成立挺进工作队,打通安溪经闽西通往闽粤赣边区的路线。
1946年5月1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书记侯如海错误决定在晋江衙口进行一次经济斗争,造成惨痛的“五一”事件。6月,中共闽中特委任命许集美为泉州中心县委书记。10月25日,许集美在南安岭兜召开泉州地区党的干部会议,传达闽中特委的指示,清算侯如海的错误,整顿组织,部署各地区的工作。
1947年2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发动群众,组织游击队。5月11日晚,组织安海、内坑一带武装人员300多人,以许集美为总指挥,分4路同时攻打镇公所、警察所、银行、邮政局。至12日凌晨2时安全撤出安海镇,给国民党地方当局以沉重的打击。
1947年8月间,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以“晋南惠同安五县壮丁大同盟”的名义,开展以反“三征”(即征兵、征粮、征税)为主要内容的生存斗争,组织武工队镇压反动的乡镇保甲长,抗击强抽壮丁的罪行。
1947年11月~1948年1月,中共闽中地委书记黄国璋在晋江县埔顶寮和塔头召开泉州地区党的干部会议。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务是:整顿组织、肃清内奸、巩固和发展掩蔽根据地;继续发动群众反“三征”,广泛开展群众性游击战争,除恶反霸,镇压
反革命。会后,晋江县各路游击武装采取小型灵活的斗争形式,镇压一批与人民为敌的反动头子、特务、恶霸,清除内奸,纯洁组织。
1948年6月28日,在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的领导下,4名武装人员同狱中的同志密切配合,成功劫狱,营救泉州和安溪2个中心县委的重要干部5人,轰动了全省。
1948年8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石狮、永宁、龙湖、深沪、金井一带主要侨乡,建立中共晋江侨区区委,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各行各业人员,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
1948年8月下旬,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安海郊区前埔小村召开干部会议,作出关于《四个月巩固组织工作的决定》。会后,晋江县党组织开展“三查”运动(即查思想、查组织、查成分)和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武器进行思想斗争,并培养大量思想作风好、立场坚定、能联系群众的各级干部。建立坚强的基层组织,建立可靠的隐蔽根据地。同时进行党员登记、清理党籍工作。
1949年1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安海郊区岭顶村召开城市工作座谈会,训练城市工作干部20多人。总结城市工作经验,贯彻白区工作新方针,改变掩蔽方针为发展方针,使城市工作迅速发展起来。
1949年春,晋江县党组织以严密组织为中心任务,扩党练干,壮大人民武装。同时,各游击武装主动出击,重点进攻国民党的乡、镇、保政权及反动武装,袭击反动军警,开仓分粮,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反“清乡”斗争。5月1日午夜,晋江县自卫队中队长朱文良率一个中队窜进塔头“清乡”。李刚区委与运伙区委组织武装力量和邻村美林、龙园、金井等地群众近万人,投入反“清乡”斗争,给敌人以打击。5月4日,游击队发动内坑等10个村农民群众500多人,攻打晋江县政府的苏垵粮仓,获粮食50多吨。5月6日,安海郊区工委带领群众500多人,攻打
南安大盈乡砖仔埕粮仓,夺得粮食80多吨。
1949年5月下旬,在内坑后溪召开干部会议,宣布成立以许集美任指挥员兼政委的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泉州团队。团队下辖晋南永游击大队、晋南同游击大队、晋江游击大队、团队直属大队,以及安溪、永春、同安游击队。各路游击队频频出击,沉重打击敌人。
1949年5月,中共晋江县工委(闽西南)成立,通过《告泉州人民书》,号召群众开展反“三征”(征兵、征粮、征税)。6月间召开县工委扩大会议,做出4项决议:一是成立泉州人民武装工作团晋江县大队;二是成立泉州人民解放同盟晋江县分盟,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广泛地团结反蒋的爱国工农群众和青年知识分子进行反“三征”斗争;三是向反动党政军机关印发信件,大力宣传解放军“约法八章”,并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展策反工作;四是向富商和地主、富农筹集粮款,准备迎接解放大军到来。
1949年7月8日凌晨,国民党泉州戒严司令部纠集325师和晋江、安海、石狮警察共1000多人,向晋东南的塔头、龙园、英林、伍堡、金井等沿海游击区进行大“清乡”。中共晋江县工委组织晋江县游击大队和李刚区、运伙区、五一区的武装力量及各村的农民自卫队、基本群众逾万人阻击来敌。后采取小型灵活的游击战术,粉碎了国民党军队的“清乡”。
国民党当局利用泉属军官、地方势力于1948年下半年就地组成325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决定组织力量进行策反工作。通过各种渠道策动副师长陈言廉于1949年8月19日率部1000多官兵在安海起义。
1949年,晋江游击武装主动出击,先后攻打康乐(灵水)、至善(檀林)、金井、梅溪(磁灶)、永宁、大同(沙塘)、张林、内坑、大盈、深沪及河市、马甲、新民等乡镇公所。晋江县国民
党的敌、特、军、警望风而逃。大部分国民党基层政权土崩瓦解。
1949年8月31日凌晨,泉州团队部获悉敌交通警察将撤离泉州,当即命令独立大队出发解放泉州城。上午10时许,第一、二中队从新门街进入泉州市区。第一中队负责解放南区各机关,第二中队负责解放泉州北区各机关。下午,晋江县城泉州各机关的接管工作全部完成,泉州获得解放。下午4时许,中国人民解放军29军先遣部队进入泉州城与游击队会师。紧接着,游击队与解放军并肩作战,至9月4日,解放晋江全境。
(二)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并开始全面建设的探索
1949年9月,中共晋江县委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支援前线。组织民工27007人,搬运支前物资、修筑军用公路桥梁及组织船只178艘,船工690人。1950年7月,又组织民工17134人次,参加修建同安机场。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晋江县委正确掌握“军事打击、政治瓦解和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大规模剿匪反霸运动。全县共捕获匪特1030人(其中匪首14名),击毙16人,基本肃清公开武装活动的残匪。
在剿匪反霸斗争胜利的基础上,中共晋江县委领导全县农民建立农民协会,培养大批积极分子和干部。至1950年底,全县211个乡、7个街都建立基层人民政权。
1950年6月~1953年7月,县委领导全县开展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教育运动,捐献慰劳金1.45万元。同时,在开展献机献炮运动中,又捐献人民币46.2万元,超额完成两架战斗机的捐献任务。
从1950年11月下旬至1952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县委抽调机关干部和部队、农村积极分子及乡主干共
642人,组成土改工作队,分别到各乡协助开展土改工作。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推翻封建制度,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翻身做主人。
1951年结合土地改革,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根据“宽大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除依法对那些罪大恶极、不杀不足平民愤的首恶分子进行镇压外,其余的或判处徒刑或交给群众管制,还对彻底坦白交代而且立功的反革命分子给予宽大处理。
1951年12月~1952年间,县委在县机关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在社会上开展反对不法商人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国家机关内部,依法惩处贪污犯13人。在“五反”运动中,清查出漏税金额达70.96万元。
1953年,全县组织2万多名乡村干部、积极分子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运动,受教育的群众占成年人的85%以上。同时,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1年开始组织互助组、变工队进行互助生产。1952年秋,试办初级合作社。1955年8月大力宣传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掀起办高级合作社的高潮。1956年底,全县参加高初级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4%,基本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县委引导手工业者逐步走集体化的道路。至1956年底,全县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组和公私合营厂、联社加工厂的人数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5.4%,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制定的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接着又实行棉布有计划供应,1956年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推进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阶段。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赎买”政策,推行定息办法,按年发给息金。同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采取包下
来的政策,根据“量才录用,适当照顾”的原则给予合理的安排。
1956年,县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至年底,吸收知识分子入党61人、入团191人,还帮助823个失业知识分子就业。举办各种训练班,培训知识分子1100人,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
1957年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进行开门整风的指示精神,通过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民主党派、工商界、教育界、宗教界等各阶层人士开座谈会及利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形式,请党外人士提意见,帮助党整风。5月中旬,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开展了反右派斗争。但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把一大批人错划为“右派分子”。反右派斗争结束后,从1958年元月开始转入全民整风运动,进行大整大改,克服“三风”(官僚主义作风、宗派主义作风、主观主义作风)、“五气”(官气、暮气、阔气、骄气、娇气)。
1958年,县委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发动全县军民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高潮,组成千军万马向大自然进军,首先掀起的是兴修水利的高潮,相继出现造林高潮、学文化高潮,接着出现大炼钢铁高潮。全县人民表现出高度的劳动热情。但是,由于瞎指挥和片面追求高速度,不断地大幅度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高指标带来高估产、高征购,也导致各地虚报高产、竞放高产“卫星”的浮夸风,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使国民经济比例失调。
1958年春,县委对全县农业社、信用社、供销社、手工业社和运输社进行合并,实行“五社合一”,组成205个联社。10月,又由205个联社办成13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社员的耕地、大牲畜、农具归公社所有,连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被收归社有。在全社范围内搞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还实行部分供给
制(包括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造成严重平均主义。同时,在各种“大办”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地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力,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从1960年11月开始,县委开展一个以纠正部分地区在公社化初期产生的“一平二调(想把公社生产队的穷富拉平;无偿地任意上调生产队的财富积累金;任意抽调社员参加义务劳动)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特殊风、瞎指挥风”和“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五风三害”的整风整社运动。同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直接组织生产,收益分配”。
1959年~1961年,全县工农业产值逐年下降。1961年1月后,县委全面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加强基层领导。由于“八字”方针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全县人民的艰苦奋斗,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的任务胜利完成。全县工农业生产超过或接近历史最高水平,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市场供应明显好转,财政收支平衡,各项事业日趋繁荣。
1963年~1966年,在机关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运动,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为“四清”运动,初期为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来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初期在处理和纠正部分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起过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作了夸大的估计,致使不少基层干部遭受不应有的打击和错误处理。
1966年5月,晋江县“文化大革命”开始,并由学校向机关、城镇、农村全面展开。“造反派”“踢开党委闹革命”,党政机关均处于瘫痪状态。在“左”的思潮影响下,广大群众分裂为
2大派,派性斗争日益严重。
196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介入地方,对晋江县实行“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3月,成立晋江县革命生产领导小组,取代晋江县党政机构职能,“抓革命、促生产”。
1968年10月28日成立晋江县革命委员会(下称革委会)。总揽全县党政财文大权,所辖25个公社(镇、场)至1969年9月也全部成立革委会。1970年6月,成立中共晋江县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各公社(镇、场)和县直机关单位也先后成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
1969年夏,县革委会领导全县开展“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同年10月,遵照毛泽东提出的建党“50字”方针,从机关到基层分期分批开展“整党建党”工作。1970年12月,中央揭发批判反革命分子陈伯达的罪行,1971年1月以后,开展“批陈整风”运动。1971年“9.13”事件后,晋江县开展“批林整风”运动。
1975年1月以后,中共晋江县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党、政等各级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进行全面整顿。从增强党性、克服派性入手,认真落实干部政策,解放一大批干部,分配工作,调整和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党在各条战线的领导得到加强。同时抓工业、交通、农业及科技、文化教育的整顿。通过整顿,政治局面和经济状况开始好转。
1976年,在所谓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晋江县委在内坑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在全县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全面否定1975年整顿工作的成绩和调整充实后的领导班子。晋江县再次陷入混乱之中。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以各种形式进行抵制。
1976年底,福州军区派出百名指战员,先后进驻县机关主
要单位和公社、工厂支持地方工作。省、地委增派5位领导干部,加强和充实县领导班子。还恢复1975年整顿工作中省、地委批准设置的机构和任命的领导人,撤销一些不适应的机构。县委成立揭批查领导小组,在全县开展揭批查江青反革命集团运动,教育和挽救一批犯错误的干部,稳定了政治局势,促进了安定团结。
(三)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晋江县委和各级党组织带领全县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开放,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使各方面的工作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前进。
1979年以后,中共晋江县委把清除“左”的影响、落实各项政策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到1987年基本完成落实各项政策的任务。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对全县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11045人(其中立案2313人),全部复查结案,平反恢复名誉。改正错划右派,复查处理“不纯分子”问题,复查平反“反右倾”案件。落实共产党地下斗争时期人员政策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认真落实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华侨、台胞台属政策,宗教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等等。通过以上大量落实政策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1980年以后,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指示,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开农副产品价格,调动农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积极性。1980年8月,县委作出《关于加快发展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11月又作出《关于当前农村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坚决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允许群众集资办企业,允许乡镇企业有经营自主权和分
配自主权等。1983年5月,福建省在陈埭召开乡镇企业现场会,陈埭被誉为“乡镇企业一枝花”。全县乡镇企业一直保持着迅速、稳定发展的势头,成为全县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
县委在农村经济改革取得巨大成效的基础上,把经济体制改革推广到工交、邮电、基本建设和财政贸易等各条战线。
从1979年开始,晋江县委把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摆在全县经济工作的重要战略位置上,充分发挥侨区优势,勇于开拓,全县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1987年,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路线,回顾总结晋江县改革开放的历程。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晋江县经济发展的方向、道路问题,包括一些十分敏感的雇工问题、分配形式问题、非劳动收入问题以及私营经济的地位问题,都通过学习得到明确的答案,从而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始终按照中央的部署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全县的安定和稳定。县委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三次重要讲话,坚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1989年11月,县委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决定,搞好治理整顿和坚持改革开放,从晋江实际出发,采取措施,既克服“过热”,又防止“滑坡”,制定“保基础(粮食),稳支柱(乡镇企业),抓重点(综合开发)”的方针;抓好乡镇企业,反复强调党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积极、慎重的态度妥善处理税收和企业定性换证工作,消除思想疑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1987年县委制定实施《晋江县“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规划》,1990年又制定《晋江县精神文明建设三、五年规划》,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确定了“三年建成文明县城”以及建设“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生活小康的社会主义新侨乡”的奋斗目标。在1990年11月召开的中共晋江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诚信、谦恭、团结、拼搏”的晋江精神,并在晋江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县委分别于8月和11月专题研究通过关于加强科技和教育工作的决定。
1991年,县委制定《晋江县“八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从晋江实际出发,发展重点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加强“三基”(即基础农业、基础设施、基础工业、科技和教育)建设,增强发展后劲,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时发表了极为重要的谈话。县委立即在全县广泛深入地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认真领会“谈话”的精神实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广泛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大讨论,强化改革开放意识,达到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伐再快一点,敢于突破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框框,大胆探索改革的新思路、新决策、新举措,从而在全县形成了加快改革开放的浓厚气氛。
1992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晋江撤县建市。3月8日,县委、县政府成立晋江建市筹备工作委员会。5月1日,来自海内外宾朋和晋江各界代表共3000多人,云集在晋江华侨体育馆隆重举行晋江撤县建市庆典活动。
1992年7月中旬,中共晋江市委重新修订“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提出晋江市经济发展的战略设想。总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弘扬“诚信、谦恭、团结、拼搏”的
晋江精神,建设稳定、繁荣、文明、小康的侨乡新型城市。全面拉开以城市建设为重点(包括交通、电讯、电力、供水)的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深入开展改革开放综合试验。
中共晋江市委书记施永康在中共福建省党员代表会议上被选为中共“十四大”代表,出席中共“十四大”。1992年10月22日,市委常委召开扩大会、10月24日召开干部大会,由施永康传达中共“十四大”盛况。强调按照中共“十四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坚持晋江模式,做好做足市场经济这篇文章。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中共“十四大”精神的热潮,并成为推进全市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强大动力。
市委按照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的总体思路,从1991年~1993年,实施“115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一个教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抓好五项工作(村级组织建设、壮大集体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农业生产和计划生育)。先后派出三批由省、市、县和镇直机关干部3784人组成的工作队分赴365个行政村,分三期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1997年10月9日,市委召开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并作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决议》,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大力推进晋江第二次飞跃。
市委制定实施“奔小康、建新村”规划,至1995年全市基本实现了小康,成为福建省第一批小康县(市),并被授予“全国小康先进县(市)”称号。1996年又制定实施“宽裕型小康建设规划”,向宽裕型小康迈进。至2000年,全市已有262个行政村达到宽裕型水平,占行政村总数的68%。
撤县设市以后,晋江城市总体规划不断编修完善,1992年城区规划面积从原来的12平方公里扩大到38平方公里。市区性
质确定为:晋江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闽东南重要工贸城市。投入10多亿元资金进行城市建设。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12.8平方公里,比原来扩大近3倍。同时加快乡村城镇改造建设步伐。全市15个乡镇全为建制镇。形成了珠链式的城镇群体,城镇化水平已达37%。
市委努力处理好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关系,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组织全市环保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计生基本国策。全市人口增长得到有效的控制。切实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团结稳定、政通人和的社会政治局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作用。市政协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充分发挥各人民团体的作用。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党管武装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从2000年3月开始,市委把“三讲”教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学习理论,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整改。在“三讲”中,认真学习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终始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自觉找差距和不足,破“满”戒“骄”。
2000年12月8日,市委召开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九五”,全面规划“十五”计划,并研究部署从严治党重大举措。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晋江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
划的建议》,进一步明确新世纪晋江市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至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到2005年城市化水平达50%,基本实现城市化,把晋江建设成基本现代化的工贸港口城市。
四、党的工作
(一)组织工作
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新中国成立初,中共晋江县委及时举办党训班,进行甄别党员身份和对党外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同时结合土地改革运动慎重地发展一批党员。1953年后贯彻“积极慎重、稳步前进,建立一批,巩固一批”的组织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吸收一批积极分子入党。至1956年,全县党员由解放初的733人,发展到7710人。此后,发展新党员的重点转向老工人、老农民和老教师以及党员较少的地区。至1966年,全县有党员16439人。“文化大革命”中党组织停止活动。1971年后才陆续恢复活动,1976年底,全县有党员15968人。“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按照积极慎重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从1981年开始,有意识地重视发展工农业第一线积极分子和中青年知识分子入党。至1987年全县共有党员21785(包括石狮)人。1988年~1990年,着重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先后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等活动,并发展新党员824人。1991年~1993年,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全县有16939名党员制定了目标责任书。1994年以后,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至2000年全市共有党员25188人。
基层组织建设。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在建立基层政权的同时,抓紧基层党组织建设。至1955年,建立基层党支部69个。1956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大生产的需要,县委决定在有党员45人以上的大队建立党总支,高级社成立党支部,生产队成立党小组。全县8个区、3个镇、100个乡都建立党组织。1958年,对基层组织进行调整,撤销57个总支、55个党支部、237个分支部。先是以联社成立205个党支部,后又以大队或专业队成立党支部。“文化大革命”初期党组织瘫痪。1971年,开展整党建党,至1973年11月,全县19个公社(场)的党委会重新建立,613个基层党支部也陆续恢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拨乱反正,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建设。1981年~1983年,分三批对301个支部进行整顿。在1985年~1987年整党工作中,全面加强对基层组织的整顿建设,并调整机关党组织设置。中共“十三大”以后,根据新时期党建的新特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在1991年~1993年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中,把农村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根本中的根本”,放在首位抓好,全县一类支部达到61%。1994年以后,市委以“奔小康、建新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结合整顿后进村、村建相对薄弱村,开展“学美岭、创五好”等活动,实施以“五好”为目标的“堡垒工程”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同时,针对新经济组织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从业杂的特点,采取“建、联、挂、靠”的办法,灵活设置党组织,开展企业党建工作。至2000年,已建立新经济组织党总支10个、党支部164个,有近2000家企业党员挂靠相关支部活动。全市先进村党支部的比例已达85%。晋江市获“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称号。
干部管理和班子建设。新中国成立之初,县委及时开办干训班,并结合土地改革选拔一批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为纯洁
干部队伍,1955年2月在机关内部开展肃反学习和审干工作。并进一步抓紧干部队伍培养。1960年~1962年先后下放干部252人到基层加强领导。“文化大革命”中大批干部受打击迫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全面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基础上,按照“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及新时期用人标准,进行干部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不断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1983年~1984年,进行县、乡(镇)两级机构改革,基层党委实行民主选举领导班子。在选拔干部上,坚持通过全面考察、民意测验、集体研究,做到符合程序、完善手续、严格把关,同时注意把考核干部作为一项经常的基础工作来抓。从1987年开始,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列为重要工作,增强了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全和完善民主生活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采取调整充实措施,搞好新老班子交替,优化班子结构,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并建立市管300多名及镇管2000多名后备干部队伍。另外,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录用干部和实行竞争上岗,营造任人唯贤气氛,形成竞争机制,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坚持对干部进行正规化培训,经常组织一批干部到省、市党校脱产学习,同时鼓励在职干部读函授大学、“业余大学”和参加自学考试,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和文化业务素质。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坚决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有益活动,进一步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二)宣传思想工作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针,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
鼓舞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新民主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配合建立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剿匪反特、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改造”等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大力宣传中共“八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调整国民经济“八字”方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及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学习大寨”的热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开展揭批“四人帮”的罪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不懈地宣传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国际国内形势和任务的宣传教育,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道德、纪律和革命传统教育,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等。同时,加强对新闻、广播电视和文学艺术部门的领导,使它准确而生动地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客观实际,成为鼓舞群众奋发向上的推动力。
对外宣传工作。晋江是著名侨乡、对外宣传工作主要是以文化交流为手段,走出去,请进来,沟通“三情”(乡情、友情、亲情),扩大人员交往,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祖国统一大业服务。出版《晋江乡讯》,发行到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旅外乡亲了解晋江的重要窗口,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理论学习。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就重视组织广大干部、党员学习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常识等。1978年,组织广大干部、党员参加《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学习和讨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更加重视加强在职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学习。1985年~1988年组织机关干部1554人次参加学习《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4门课程。中共“十四大”以后,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建立健全以市委学习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网络,市直各单位党组和系统党委以及镇(场)党委都建立学习制度,使理论学习成为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市委学习中心组被评为全省理论学习先进集体。1995年~1996年,在广大党员中开展“双学”(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章)活动,建立市、镇、村三级1344人的“双学”宣讲队伍,全市973个支部20534名党员参加学习。1998年组织邓小平理论宣讲团,有3000多人次参加讲座,在全市范围内巡回宣讲,使邓小平理论更加深入人心。
精神文明建设。80年代初,晋江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五讲四美”活动、“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展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学先进为内容的“三优一学”竞赛,促进了城乡环境面貌的改观,形成了倡导文明新风、转变社会风气的热潮。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以后,确立了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提出培养“四有”公民,提高人的素质,树立良好风尚,建设文明窗口的根本任务。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创三优”的水平。同时,以殡葬改革、制止“普渡”为重点的移风易俗取得明显成效,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更加活跃,更加扎实。进入90年代后,以“军民共学雷锋、共建精神文明、共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和共建文明村镇及“福厦文明路”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开展起来。努力建设“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生活小康”的社会主义新侨乡。2000年,全市有省级文明单位21个、文明村镇6个、文明学校4所、“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单位2个;泉州市级文明单位
38个、文明村镇11个、文明学校13所、窗口行业“满意服务”先进单位15个;市级文明建设单位263个。晋江被评为“全省侨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在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被授予“先进城市”、“一级达标城市”,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三)党校工作
晋江县委从1950年开始,每年都不定期举办党员和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为副股以上干部(包括党支部书记、村长)。1960年正式设立党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从1986年开始,各乡镇也都创办了党校。1979年~1995年,县(市)镇党校共办各类培训班564期,培训各类干部17.2万多人次。县委党校从1985年开始举办干部中专班和开设电视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科。1996年~2000年,市委党校共举办各类主体班83班次,培训党员干部8369人次,其中科级党员干部培训班23班次1416人、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9个班次851人;协助市直党工委、团委、妇联、公安局等举办各类培训班31个班次5036人次;协助各类基层党校办班559个班次101694人次。同时,以教学改革为中心,努力探索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新路子。1996年成立中央党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后,已录取大专班学员400多名,成为党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在职干部学历教育的重要渠道。党校还十分重视软硬环境建设,重点抓好师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一支在学科、年龄、学历、职称上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四)党史工作
1981年设立党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始广泛征集、研究和编辑党史资料工作。20年来已征集、编辑出版《中
共晋江地方史大事记》、《中共晋江地方史主要事件》、《中共晋江地方史专题汇编(一)》、《中共晋江革命史画册》、《中共晋江组织史资料》、《晋江英烈》等13种、共252万字;整理编印《晋江党史(资料)》内刊66期,约150万字。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
(五)纪检工作
党纪教育。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晋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纪律教育和检查监督工作,根据“以思想教育为主,同时执行纪律为辅助”的原则,不仅检查违纪党员和党组织的责任,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通报全党。从1956年中共“八大”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县监委会紧紧围绕党的总路线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对广大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1978年3月重新建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后,面临着“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部分党组织和党员思想混乱、党风不正、纪律废驰的状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不懈地对党员进行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纪教育。同时,从晋江是重点侨乡的特点出发,把教育党员、干部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配合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举办各种类型的党训班。仅1980年,全县举办以学习《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训班71期,受训党员达18115人,占全县党员数的82%。同时,还通报表扬一些学习《准则》好,党员思想觉悟高,党性、组织性强,党风好的先进单位。1984年以来,根据纪检工作的特点,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纪教育。一是运用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二是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整顿纪律的通知》,
作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三是利用乡镇党校作为教育基地,加强对党员进行系统化、多样化、经常化的教育。
违纪案件查处。新中国成立初期,县纪委紧密配合民主建政,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三大改造”(1956年,国家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运动,直接督促和检查同级党委、直属机关党组织及党的干部、党员违反党纪行为;指导下级党的纪检组织并管理审查决定处分下级的违纪案件。1949年10月~1956年,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96人。在开始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10年中,县监察委员会检查处分严重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堕落分子139人。1978年3月,重新建立县纪委会后,把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纪律、促进广大党员和干部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放在工作的首位。1979年~1980年,对抵制落实干部政策、反对经济调整、反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违纪行为,进行认真检查。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反对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成为一项重要的问题。1981年开始,开展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1982年~1983年,共查处党员违法案件508件,给予党纪处分231人,其中开除党籍125人。1984年~1987年,县纪委认真执行中共“十二大”规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主要职责,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决查处钻改革的空子,搞以权谋私的案件。1985年~1987年共受理、审结145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局级干部20入、一般党员干部58人、一般党员65人。1985年~1987年在全县整党中,受到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499人,占党员总数的2%;其中开除党籍50人,留党察看3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党内警告39人,不予登记183人,缓登记136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2人。
1989年~1990年,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纪监督,认真查处党员违法违纪大案要案。共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26件,结案115件,处分违纪党员130人,处置不合格党员172人。以“两公开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制度建设在试点基础上,已经在面上逐步推广,提高了党员、干部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增强了群众对政治腐败斗争的信心,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1991年~1993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内违纪案件108件,涉及党员152人,其中副科以上干部42人。查结97件,处理违纪党员123人;其中开除党籍36人,留党察看17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严重警告24人,警告25人,党内批评教育18人,受处分的党员中,副科以上干部26人。在全市开展了清理党政机关违纪建私房和多占公房工作,共收缴罚退款17万元,拆除违章面积3473平方米,清退出多占公房112套、单间62个。
1994年~2000年,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扎实推进,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加大。共查办结案80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76人,其中科(局)级干部6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不同程度的纠正,党内监督和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六)统一战线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共晋江县、市委领导下,包括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和其他爱国分子、国外华侨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得到巩固和扩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落实一系列统战政策,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民主党派工作。50年代晋江县就有民主党派成员,80年代
以前,民主党派组织有民建晋江支部、致公党石狮支部、农工党晋江支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晋江县、市委根据新时期统战工作的要求,结合晋江的实际情况,建议在晋江发展民主党派成员,建立民主党派组织。至2000年,有7个民主党派组织。各民主党派的党员从建立时的69人,发展到566人。妥善安排非党人士担任县、市政府、人大、政协、侨联等的领导职务,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1998年6个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完成换届工作,新一届人选的年龄、知识结构等更趋合理。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常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座谈,协商对话,真诚地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发挥其优势,开展各种活动,为晋江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落实侨务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县委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在政治上,广大归侨、侨眷同样享有各种民主权利,在历届人民代表、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协中都有华侨界代表、委员;在经济上,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从各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土改中贯彻落实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分,保护华侨房产的政策。全市共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486户,获得侨房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侨户352户59283平方米。审查处理有关华侨、侨眷历史案件1114件、1217人,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51件、54人。还做好落实回收60年代被精简下放的归侨和华侨子女及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
民族工商业者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委就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团结、教育民族工商业者,并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又推动工商业者发挥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专长,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全县有工商业者1874人,对
他们统称为私方人员,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共区别1575人,占原工商业者的81%(不予区别的原工商业者299人,占19%)。改革开放以来,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使他们努力为晋江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宗教工作。晋江县是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县份。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和县政府贯彻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巩固和扩大同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1981年,县委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恢复活动。并相继成立晋江县基督教青年会、青年“福音”报道队,从而取代和抵制国外流入的不明身份的自由传道士和国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加强对寺庙的管理,成立县佛教协会。同时复查、平反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共18人。对宗教房地产被侵占之事进行调查,帮助解决,经上级批准开放的10座寺庙和教堂房地产归还问题得到落实。同时,支持、引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举办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加强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宗教职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宪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确保宗教界的安定、稳定。
民族工作。晋江有回族、畲族和满族等12个少数民族。在回民集中的陈埭镇创办民族中学和民族夜校。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广大回民的意愿,于1984年11月成立陈埭回族事务委员会。对在少数民族中较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物,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并在人大、政协中按比例安排少数民族代表参加。支持、引导民族地区搞好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
起义、投诚人员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县委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对国民党时期有影响的人物及起义、投诚人员进行安排和使用。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造成一些冤假错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全县因历史问题受到各种处分的16名起义投诚人员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落实后,分别给予改正、改判,恢复公职和政治名誉,并处理好善后工作,生活上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
开展海外统战联谊工作。办好华侨事务和对台事务,做到国内与国外相结合、政治与经济相结合、政府与社会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老一代与新一代相结合,广交朋友,加深友情,结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祖国统一大业和经济建设服务。1990年成功地举办亚洲晋江社团联合会成立一周年和晋江县侨联成立四十周年庆典活动。来自7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侨胞和港澳台胞欢聚一堂,实现了亚洲晋江人的大团结,极大地激发广大“三胞”爱国爱乡的热情,对晋江扩大开放,吸引外资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97年5月1日,世界晋江同乡总会在晋江市华侨体育馆隆重举行成立庆典大会。加拿大、美国、菲律宾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晋江籍旅外乡侨代表参加庆典。2000年10月25日~27日,在晋江召开了世界舜裔联谊会第十四届国际大会暨晋江经贸洽谈会,大会达到了“加强联谊、增进团结、经贸洽谈、促进发展”的目的。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不设上限,下限至2000年。分概述、建置与人口、自然、党政社团、经济、晋江与侨台港澳关系、文化、方言与风俗、人物、大事记等10章,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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