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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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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88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9
页码:
23-31
摘要:
本卷记述了晋江市人口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人口原流、人口消长、人口流动、人口结构、人口控制等。
关键词:
晋江市
人口
内容
晋江市人口起源于闽越族。秦汉以来,尤其是西晋末年永嘉之乱时,中原汉人为避战祸,纷纷南来沿晋江而居。久而久之,古闽越族逐渐汉化。经过1000多年的发展,至2000年底晋江市总人口达1019183人(公安户籍人口数)。2000年11月1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为147.64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汉族人口占97%以上;少数民族有回族、畲族、满族等12个,以回族居多。晋江是著名侨乡和台湾同胞祖籍地之一。20世纪末祖籍晋江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有210多万人,分布在五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东南亚为最,故有“海内外三百万晋江人”之称。
一、人口源流
据考证,晋江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活动。春秋战国时期,晋江为越地。越国遗民南下时,同当地部分土著居民融合,成为后来的闽越国民,即闽越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始有汉人移居本地。秦平南越,“使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分布于闽、粤、赣、五岭等地,与当地人融合。“以谪徙民,与越杂处为一支。从秦至西晋五百年间,从赣南入闽西,再移至漳泉等地”(见庄为玑《晋江新志》)。西晋末年永嘉之乱,中州板荡,中原汉人为避兵燹,大量南迁,久而久之,闽越族即全部汉化。至于回族、畲族、满族等少数民族,是唐宋以后陆续由外地迁入晋江的。
按姓氏考其来源,有远有近;从中原迁来,有先有后;子孙繁衍,由少到多。晋江家族,多系聚族而居,境内乡村中,多则万人,少则数百人。西晋之前,晋江姓氏无考。“晋永嘉时,中州板荡,衣冠人闽者八族:林、陈、黄、郑、詹、邱、何、胡是也。以中原多事,无复北归”(见陈云程《闽中摭闻》)。据清乾隆《泉州府志》、道光《晋江县志》及《安海志》等记载,晋江县(含今鲤城、丰泽、洛江三区及石狮市)唐及唐以后各朝于志乘中出现的姓氏如下:
唐有周、袁、王、孙、蔡、邬、欧阳、李、谢、许、潘、傅、杨、吴、薛、张、康、万18姓;
五代又有曾、方、谭、董、高、留6姓;
宋又有钱、苏、安、洪、崔、韩、刘、梁、吕、石、朱、段、宋、郭、柯、赵、蓝、戴、储、童、侯、辜、庄、卓、颜、丁、力、徐、罗、公、辛、夏、熊、申屠、叶、纪、史、魏、钟、施、孔、翁、邵、尤、唐、连、廖、彭、邓、赖、程、余、
白、马、阮、范、聂、田、牟、蒲60姓;
元又有金、龚、粘、诸葛4姓;
明又有冯、顾、黎、秦、常、贺、麦、邹、倪、章、任、曹、鲍、沙、柳、温、姚、陶、包、饶、杜、佘、韦、项、伍、易、涂、俞、百、阎、翟、穆、严、干、祖、邢、迭、世、富、汤、屈、弋、权、路44姓;
清又有封、聊、盖、车、裴、池、盛、桂、艾、游、练、鄞、商、诸、毛、祁、齐、尹、甘、伯20姓。
宋以后各姓,绝大多数由旧志“选举”中采录,均系住居晋江(含今鲤城、丰泽、洛江三区及石狮市)三世及三世以上居民。
20世纪末晋江市境内的姓氏计有:陈、蔡、林、王、吴、李、黄、张、施、许、洪、杨、曾、庄、苏、谢、丁、郑、柯、郭、邱、颜、周、刘、倪、高、朱、姚、卢、尤、萧、赖、胡、吕、沈、翁、徐、傅、纪、龚、魏、何、卓、欧阳、孙、叶、柳、唐、伍、邵、雷、潘、留、董、粘、钟、康、江、阮、侯、范、汪、田、杜、佘、鲍、余、桂、薛、温、赵、骆、廖、宋、邓、史、石、韩、安、辜、蒋、涂、詹、蓝、陆、白、马、蒲、金、君、万、鄞等姓,以陈、蔡、林、王、吴、李、黄、张、施、许等10姓最多。
二、人口消长
晋江古代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在唐代以前无考。唐开元中(713~741)至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近千年间,史乘只记载泉州府的户口数,而无详细记载晋江户口数。南宋淳祐中(1241~1252),泉州有主户197279、客户58479、主丁226617、客丁122257,合计主客户255758,主客丁348874,出现第一次人口
高峰。晋江此时为望县,户口数未详。万历三十六年(1608),晋江有户21368,丁口56159,户数为全府43.87%(泉州府总户数48704),丁口为全府29.5%(泉州府丁口总数190349)。这是晋江县第一次人口记录。明末清初,晋江屡经战乱,加上清政府强迫迁界,百姓伤亡惨重。康熙二十二年(1683),平台复界,清政府注意发展农业生产,户口生息渐繁。道光九年(1829),晋江县有户168135,人口791026,出现第二次人口高峰。
民国元年(1912)至18年,晋江县户口屡有调查,但多虚报,没有准确数字。这期间晋江疫症流行,其中较为严重的是4年、11年之鼠疫、21年之霍乱。当其流行时,日有死亡,如安海最高一日死104人。19年,全县632821人。23年有户122647,人口672771。
1949年8月31日,晋江县解放时,全县人口为59.26万人(扣除鲤城区为44.85万人)。此后社会安定,人民乐业,经济获得恢复与发展,人口迅速增长。1982年,人口突破百万大关。1988年全县(含石狮市)人口达109.36万人,比1949年44.85万人翻了1.22番,39年净增人口64.51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65万人,出现了晋江有史以来的第三次人口高峰。1992年,晋江撤县设市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加强,人口自然增长率有所下降,至2000年底全市总人口为101.92万人(公安户籍人口数)。
三、人口流动
唐以后共有4次大批移民进入晋江。第一次在唐初,岭南行军总管陈政、陈元光父子带领军队驻扎闽南一带,其部将许天正领兵驻守泉州,南下士兵与本地人共同开发,相当一部分将士留居晋江。第二次在唐末,河南光州固始人王绪及其部属王潮、王
审知兄弟率领军队经江西入福建。王潮应泉州父老之请,攻陷泉州城,杀贪官廖彦若,遂据泉州。其将士大部分留居晋江一带。由于王潮、王审知兄弟推行与民生息、鼓励通商、发展经济的政策,地方安定,北方民众南下迁徙,卜居晋江,人口由此骤增。第三次在两宋之交。时金人入侵,中原人民不堪北方金朝统治者的蹂躏,纷纷渡江入闽。这些移民相当部分散居晋江今域,建置田宅,繁衍子孙。第四次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晋江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吸引全国各地到晋江打工经商的流动人口45万多人(不含石狮市)。他们相当部分在晋江安家落户,就业于晋江乡镇企业,促进了晋江经济繁荣与发展,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晋江地理上与台湾一水之隔,语言相通,风俗相同,有着密切的血缘地缘关系。历史上,晋江人大量移居台湾,有3次移民高潮。第一次是在明天启年间(1621~1627),郑芝龙在晋江、南安一带招募贫民3000多人到台湾开辟。第二次是清初郑成功驱逐荷兰人收复台湾,于康熙元年,先后招接因清廷“迁界”而流离失所的福建沿海居民近20万人到台湾垦殖,其中有不少晋江人。第三次是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台湾复与祖国统一后,清廷取消“海禁”,晋江迁居台湾的人数日益增多。据记载,从康熙二十二年至光绪年间的200多年中,大陆迁台人数累计320万人,其中祖籍晋江的为数甚多。1949年国民党逃离大陆前夕,曾在晋江抓不少壮丁前往台湾。现在祖籍晋江的台湾同胞有100多万人。
在人口流向台湾的同时,也有不少晋江人漂洋过海,往异邦经商行贾,且“往往久居不返,至长子孙”,而成为华侨。宋元泉州设市舶司,泉州港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为晋江人出国提供了方便。随后,经明清、近现代出国高峰期,至1987年统计,全县旅居国外的华侨和华裔人数多达94.45万人,遍布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绝大多数分布在东南亚,以菲律宾为最多,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次之。
元明时,晋江已有人陆续到香港岛屿定居。香港开埠以后,晋江移居香港的人逐年增多,到民国19年(1930)前后,居港的晋江人数以千计。大量移居香港是在抗战胜利后至50年代初期,最多一年超过百人。北角是填海而成的“新填地”,晋江人多数居住于此,北角遂有“小晋江”之称。其时居港的晋江人有4~5万人。60年代后期~80年代,晋江人往港的络驿不绝,形成高潮。据1953年~1988年不完全统计,晋江人往港澳定居的计有6.32万人。至2000年,全市居于港澳的人数不下40万人,约占港澳总人数的6%。
四、人口结构
民族构成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147.64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其中汉族人口为143.87万人,占总人口的97.45%;回族、畲族、满族、壮族等少数民族人口为3.77万人,占总人口的2.55%。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2.78万人,增长了57.9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73万人,增长了85.00%。
年龄构成 2000年,全市总人口中,0岁~14岁人口为27.45万人,占总人口的18.59%;15岁~64岁人口为113.68万人,占总人口的77.00%;65岁以上人口为6.51万人,占总人口的4.41%。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岁~14岁的人口比重下降了15.76个百分点,15岁~64岁的人口比重上升了16.10个百分点,65岁以上的人口比重下降了0.34个百分点。
性别构成 2000年,全市总人口中,男性为77.13万人,占总人口的52.24%;女性为70.51万人,占总人口的47.76%。性
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39。
文化程度构成晋江历来为泉州首邑,素称文化之邦,但民国及民国以前教育普及面小,大多数人口的文化程度较低。据民国25年(1936)人口调查,全县人口的识字率(具有小学及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为22.21%。新中国成立后,晋江人口文化构成有很大变化。至2000年,全市总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1.52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10.59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62.12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59.8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49人上升为102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4072人上升为717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15583人上升为4208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7789人下降为40509人。
全市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9.91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4.28%下降为6.71%,下降了7.57个百分点。
职业构成新中国成立之前,晋江县农村绝大多数是纯农业劳动者及沿海部分渔业劳动者,其余或靠当长工、挑夫、轿夫,或靠砍柴卖草、建筑打杂等维持生计。城镇则以商业及个体手工业为生,又以小商小贩居多,少数靠自由职业谋生。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农村大量人口转向务工经商及其他各行各业,就业人口的职业构成发生很大变化,逐渐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1980年,晋江人民公社劳动力有358982人,从事三种产业的劳动力比例是:第一产业占90.4%,第二产业占7.7%,第三产业占1.9%。到1994年,晋江本地农
村劳动力425147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18896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4.4%;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148412人,占34.9%;从事第三产业的87767人,占20.71%。这表明经过15年的发展,晋江农村劳动力已有55%以上转入非农产业部门。如果按全市参加经济活动的人口781699人(含外来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计算,则晋江1994年的劳动力就业结构为第一产业占24.6%,第二产业占55.4%,第三产业占20.3%。3/4的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部门。按1999年统计,晋江市本地农村劳动力474302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150111人,占31.65%,从事第二产业211550人,占44.60%;从事第三产业112641人,占35.75%。
五、人口控制
晋江人多地狭,历史上人口再生产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曾有“人满为患”之叹,许多人为了生活,不得不到海外谋生,从而使晋江成了全国著名的侨乡。民国时期平均人口密度居福建省第一位。1988年,全县人口密度不但高出福建省平均水平235人的4.75倍,而且高出泉州市平均水平的1.7倍。解放后40多年间,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保持在22‰~24‰之间,最高峰时达到36.27‰(1963年)。60年代初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但由于出现“左”的错误和“文化大革命”,使计划生育工作在很长时间内未能认真进行,造成人口增长过多过快的局面。
1992年撤县设市后,晋江市的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创全国先进这个目标,积极营造计生工作“创先”氛围,建立“创先”责任制,从严要求,从难入手,从快到位,有力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多过快增长。1997年,全市人口出生率7.23‰,比1993年13.38‰减少6.1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2.38‰,比1993年的8.61‰减少6.23个千分点;计生率95.01%,比1993年的
83.26%增加11.75个百分点。计生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涌现出一批以清濛村为代表的计生先进村。《中国人口报》于1992年12月还专门刊载晋江市计生工作专版。
改革措施,主要是晚婚晚育和节育。1964年县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积极提倡晚婚、节育,提出结婚年龄最适宜是城市男30岁、女25岁;农村男28岁、女23岁。1972年,鼓励晚婚晚育,优生少生,城镇和人口稠密地区提倡女的23岁、男的25岁结婚。1979年晋江县革命委员会发出的《关于计划生育政策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中提出:提倡和推行城镇男26周岁、女24周岁,农村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当年,还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最好1个、最多2个。1980年新婚姻法公布后,规定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妇女24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者为晚育。1983年2月规定: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97年3月,借鉴南安市梅山镇规范化管理经验,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晋江市计划生育规范工作制度汇编》,并出台《镇(场)计生系统岗位设置规范管理意见》等文件,推进晋江市计生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风尚逐步形成。1997年,全市女性初婚7003人,其中晚婚3246人,晚婚率为46.35%。2000年,晚婚率达54%。节制生育方面,先后采取过控制多胎、控制无计划生育、实行“晚稀少”及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等措施。1981年、1982年先后规定,奖励独生子女,对不符合规定生育3胎或3胎以上者实行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1982年二孩率38.34%,多孩率15.67%;至2000年多孩率为1.32%,综合节育率88.70%。全面推广建立村计生活动组3588个,推广面达100%。全市合格村(基本合格村)率达83.51%。开展“创计生合格村”活动,计划生育率为96.3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00%。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不设上限,下限至2000年。分概述、建置与人口、自然、党政社团、经济、晋江与侨台港澳关系、文化、方言与风俗、人物、大事记等10章,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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