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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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877
颗粒名称: 一、隶属
分类号: K295.74
页数: 2
页码: 11-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从西周时到1992年3月6日期间隶属情况。
关键词: 晋江市 建置 隶属

内容

晋江在西周时,属七闽地。
  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属越国地。
  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越灭,并服于楚,晋地属之。
  秦,属闽中郡。秦统一中国后,闽中郡为增置4郡之一。
  西汉,初属闽越王国。始元二年(前85),为冶县地。
  东汉,属南部都尉的侯官县。
  三国,属吴建安郡的东安县。蜀汉后主景耀三年(260),吴析侯官置建安郡,领东安等9县。
  晋,属晋安郡晋安县。晋太康三年(282),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晋安郡领晋安县等8县。
  南朝宋,属晋平郡的晋平县。泰始四年(468),改晋安为晋平。
  齐,复晋平郡为晋安郡,仍属之。
  梁,属南安郡。天监中,析晋安郡置南安郡。
  陈,属南安郡。
  隋,属南安县。开皇九年(589),南安郡改为南安县。
  唐初,属南安县。
  唐开元六年(718),析南安东南地置晋江县。
  五代,属清源军。
  宋初,晋江属平海军,后属泉州。
  元,属泉州路。
  明,属泉州府。
  清,属泉州府。
  民国元年(1912),属泉州府所领南路道。
  民国3年,属厦门道。时南路道改称厦门道。
  民国16年,实行省、县二级建制,晋江县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20日,“福建事变”,12月11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分福建省为4省和2个特别市,晋江属兴泉省。民国23年元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所设4省取消。
  民国23年2月,晋江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24年10月起,晋江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35年9月区署驻晋江县城(今泉州城区)。
  1949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设泉州城区。
  1950年4月,属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9月,属晋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5年4月,属晋江专区专员公署。
  1967年6月,由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管辖。
  1968年9月,属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1年7月,属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1月,属晋江地区行政公署。
  1986年1月,属泉州市。
  1992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晋江撤县设市,省辖,泉州市代管。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简本

《晋江市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不设上限,下限至2000年。分概述、建置与人口、自然、党政社团、经济、晋江与侨台港澳关系、文化、方言与风俗、人物、大事记等10章,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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