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医药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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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751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医药管理
分类号: R194
页数: 2
页码: 704-70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德化县医药公司统一经营药品和器械,成立药政管理办公室。
关键词: 德化县 医药卫生 医药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医政管理
  1952年7月,全县干部、职工开始实行公费医疗。1953年底享受公费医疗1412人。
  1984年3月,对县直所属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划分定点就医。年底享受公费医疗4375人,总支出28.7万元,人均开支65.22元。
  1985年1月1日,开始对公费医疗实行定额包干管理办法,规定门诊医药费定额包干,住院医药费由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管理办法。(一)门诊医药费每人每月按年龄分为2元、2.5元、3.5元、4元、5元的5个等级计算包给各财务单位,对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的革命残废军人,发给特约医疗证定点就医,实报实销。(二)住院医药费,对患癌症、心脏病、肝硬化、各种大中型手术、急性传染病、精神病、公伤等给予全部报销,其他疾病住院治疗,由国家负担80%,单位及个人负担20%。据年终统计,全县享受公费医疗4545人,总支出30.30万元。1986年,全县有享受公费医疗5007人,总支出32.07万元。
  第二节 药政管理
  1955年4月,县举办医药干部训练班,人员来自各区供销社,学习医药一般知识和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医药商品的管理。1956年初,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城关各私营药铺过渡为浔中供梢社的一个中药门市部和一间分销处共20人。农村的私营药铺多数组合在当地分诊所.1957年9月,浔中供销社所属的中药门市部和分销处移交给县卫生部门管理。同年10月成立县药材公司。1958年8月,改称为“德化县医药公司”。以后全县的药品器械,由县医药公司统一经营.1986年5月,医药行政管理归属县财委领导。并成立县医药行政管理办公室,宣传、学习、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全县药品经营网点、医疗单位和个体开业的药品质量和价格进行检查,对查出销售伪劣药品或抬高价格者,除销毁伪劣药品外,并处以罚款。药政管理进一步完善。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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