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军户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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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4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军户制
分类号: E279.2
页数: 1
页码: 56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元、明、清时期德化县采用军户制征集兵员的情况,包括军户的定义、世袭兵役制的规定以及在不同朝代的变迁。
关键词: 军户制 德化县 兵役

内容

元、明、清时期,德化均以军户制(即世袭兵役制)征集兵员。
  元代,把军人和“壮士有力之家”定为军户,并与民户分籍登记。凡定为军户,则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为兵。还规定,无夫军妻配无妇军,所生儿男,继世为军。
  明代,沿袭元朝时的军户制。人丁一经入军,一家便为军户,不许变更。据《侯卿赖氏族谱》记载。九世至十二世(均在明朝),或从戎于云南,或掌云南卫,继世为军。
  明初,军士以三分守城,七分屯垦。其时德化屯种军共32所986户。拨军入德化电军户,实则隶军户。熹靖中,管电佥事郑令屯田听人请佃,电法遂乱,军户则随之减少。
  清朝,专置世袭兵制的“绿营”常备兵、“八旗”兵。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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