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募兵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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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4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募兵制
分类号: E279.2
页数: 1
页码: 55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宋代至民国时期德化县征集兵员的情况,包括募兵制、军户制、乡勇、新军等不同时期的制度和做法。
关键词: 募兵制 德化县 兵役

内容

宋代,德化县主要以募兵制征集兵员。厢兵,隶属州府的地方性军队,部分兵员在德化县招藕乡兵,亦称“土兵”、“寨兵”,其兵员少数由庶民应募,多数为按户摊派款项招募。
  元代,德化军户常有募人替代,但范围不广、为时不久,土兵仍由县出募征集。明景泰初年(1450~1453年)改军户制为募兵制。至弘治二年(1489年),遇警调集“民壮”,官给行粮。正德七年(1512年)起,几更募征之法。嘉靖间(1522~1566年),德化额编机兵120名,均以银招募,清康熙初年(1662~1687年),县设置“乡勇”,临时招募5,事后即行裁撤。甲午战争(1894年)后,制定了籁军制,受招募的新军服常备役3年,发给全饷;退伍后服续备役3年,月发饷银1两;再服后备役4年。不发官饷。
  民国初期,德化各派民军为扩张势力,大量补充兵员,一般都采用募兵制。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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