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涉外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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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涉外婚姻
分类号: D632.91
页数: 1
页码: 530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华侨、港、澳、台同胞回乡省亲、旅游观光和投资办厂的人数增加,有些人与家乡人结婚。
关键词: 德化县 婚姻登记 涉外婚姻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回乡省亲、旅游观光、投资办厂人数不断增加,他们有些人在家乡寻找语言、习俗较接近的伴侣。因此,婚姻手续牵涉到国内外向题,为了使其婚姻合法化,根据《婚姻登记办法》规定,涉外婚姻一律由县一级民政部门办理,1980~1987年共办理涉外婚姻56对,年均7对。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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