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复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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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2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复婚
分类号: D632.91
页数: 1
页码: 53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新《婚姻法》允许复婚登记,手续与结婚相同,只需在申请表中注明恢复结婚,并收回原离婚证书注销。随着自由婚姻的普及,离婚率下降,复婚数量也减少。
关键词: 德化县 婚姻登记 复婚

内容

新《婚姻法》规定,允许复婚登记,其登记手续和结婚一样,只在申请登记表中注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结婚”字样,同样填发结婚证书,并将原离婚证书收回注销。
  随犄自由婚姻带来爱情的融治,离婚率的下降,复婚数也随之减少,如1953年复婚登记845对,1954年20对,1956年12对,1983年仅7对,1984~1987年,没有人来办复婚手续。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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