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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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0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525-52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德化县的福利院、敬老院和精神病医院的历史和现状,以及福利企业的创办和经营情况。德化县的养济院创建于明朝,后在清末和民国期间逐渐沦为乞丐收容所,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对院民进行安置和救济。慈儿院是抗战时期建立的孤儿院,为抗日征属子弟、阵亡将士遗孤和沦陷区孤贫儿童提供教育。敬老院在人民公社时期达到高潮,但后来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逐渐减少,直到改革开放后重新兴起。精神病医院在民国期间缺乏专业治疗,但在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得到了积极治疗和建设。
关键词: 德化县 民政 社会福利

内容

第一节 养济院
  明洪武时,知县王贞创建养济院于龙浔山麓。历经毁、修,当时规定每年都有适当的补助救济。至康熙二十二年(1684年),在西关市头复建(1977年改建为德化瓷厂职工宿舍),沿袭明朝制度,规定每年口粮银36两,冬夏布衣银4.95两清末、民国期间,因人数增多无法维持生活,都沦为乞丐。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对院民有亲属、子女、有劳动能力者动员回原籍,参加土地改革,从事农业生产,生活上仍有困难的,给予社会救济,确实无家可归的,除给予适当救济外,并协助其自谋职业,如组织打草鞋、帮助贷款经营小商品等。至1953年只剩5人,均安置为清洁工。
  第二节 慈儿院
  清雍正二年(1724年),奉旨建育婴堂于下市东南水门内,因无人送婴来育,不久即停办。
  民国28年(1939年)1月,华侨叶乃矧捐资万元,商民苏由甲襄助,并劝献程田寺租谷为基金,创办凤林慈儿院(现址县农业机械厂),收容10~15岁的抗日征属子弟、阵亡将士遗孤和沦陷区孤贫儿童授以初等教育。后来因抗日战争侨汇中断,人数剧减到60人,加上院长李述贤因劳积疾逝世.管理更加不善,生员逐渐减少。
  1950年2月,县人民政府派员接管时只剩院生22人、员工5人,将慈儿院改名为育幼院。
  采纳社会人士建议,将郭蔼士奖学金献作该院经费,年收谷267担维持。1951年有些院生已由家属领回就业只剩20人和员工2人,其经费纳入社会救济事业费预算开支。在其自行生产收入外,每人月补大米25公斤,并拨给补助款876元、稻谷2000公斤。1952年,4人由亲属领回和参加工作,2名院生就读城关夜校速成班,16人转入实验小学就读。同年2月根据专署安置育幼院意见,就地解决升学14人,尚有4人确系无家可归,移送莆田黄石儿童教养院安置。这些院生由于出身贫苦,又受到良好教育,陆续在解放战争、建国初期参加工作。据统计,陆续被提拔为干部、职工12人,其中县级4人,一般干部5人,职工3人。
  第三节 敬老院
  1958年德化开始人民公社化,办敬老院39所,入院206人,对象是生活上无人赡养照顾的孤老残疾“五保”户,男65岁,女60岁均可申请入院,吃、住、医、费用由公社负责。由于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加上遭受自然灾害,粮食减产等多方面困难,1960年只剩2所35人,1963年仅存浔中大队1所8人,当年随公共食堂的解散而消失,从而转回各村按“五保”户重点照顾。
  1983年11月,三班公社成立一所集体供养的敬老院,7人入院供养,县拨款5000元资助,部分领导亲临参加入院典礼,并赠送电视机等一批礼物。1984年6月,吸碧乡又办了一所敬老院,入院9人,并聘请服务员兼炊事员1人,开办一个商业性服务部。还种菜、养猪、以增加敬老院收入,深受老人和群众的赞扬。
  从1983年开始,每年对入院老人都有增加照顾,1983年农业受灾减产,为了不降低老人口粮,县拨给每人救济谷50公斤。并从这年起,每人年发衣服一套,鞋、袜各一双。1984年12月.县下拨生活补助费1200元.以及棉被,单衣、卫生衣、灯芯绒布等。1985年,每人慰问补助10元,春、夏季救济谷75公斤。1987年10月,拨给两院补助各700元,棉毯每人一条。
  第四节 精神病医院
  民国期间精神病患者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就医,大多使用粗暴的绑、禁、吓等消极办法,更有愚昧无知者,以迷信“治疗”,结果适得其反。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德化县患者有相当部分送到水春、福州等地治疗。1977年1月,县民政局在奢寻中大队东头村建成精神病医院,5月1日开业,至11月15日,共收容治疗病员159人次,其中精神病员128人,患者来自三个地区九个县(市),经医生的精心治疗,治愈率达80%以上,并治愈十几例疑难病症,深受各界好评。1984年扩建一座280平方米门诊和病房的两层楼房,设施逐渐完善,是年共住院102人次(其中精神病患者81人次),门诊1716人次(其中精神病206人次)。年平均床位利用率达43%。从1984~1987年共住院535人次,其中精神病患者:392人次,治愈率达80%以上。门诊8238人次,其中精神病人791人次,治愈率达80%以上。
  第五节 福利企业
  1970年10月,县批准筹建“德化县福利综合厂”属集体所有制,资金由民政事业费扶助支持。共投资14.98万元。1980年1月正式开业,有照相、制镜、瓷器加工。1981年共职工45人,管理人员4人,其中经批准的正式职工25名(残疾者11名),拥有木制织布机30台,生产维尼纶帐布。1982年总产值13.98万元,净利润6911元。1983年全厂职工42人,其中固定工26人,当年总产值2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仅实现利润1879元.1985年,为了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新派一名厂长加强领导,至1986年底,职工减为32人,其中“四残”(盲、聋、哑、残疾)人员13人,拥有固定资产8.62万元.两年总产值29.41万元,盈利3655元.1987年职工仅有28人,其中“四残”人员13人,总产值17万元,发放工资1.8万元。上缴税金4000元,扣除成本后,实现利润3100元。
  1985年12月,创办“三班乡福利厂”,共有职工15人,其中残疾8人,主要生产包装箱、家具,拥有固定资产1.4万元,年产值1.3万元。除发放工资、税金、费用外,还上缴敬老院240元。
  1987年,新增办春美、雷峰、上涌乡三个福利厂,是年县拨资金2万元,扶持乡福利厂,并代贴息贷款给春美、雷峰各1500元,上涌1000元,(可供贷款5万元的一年利息)。
  乡福利厂资金,采取乡自筹,县补助的办法,重点为解决救济对象,四个厂共有职工51人,其中“四残”24人,社会救济对象24人,优抚对象3人。1987年总产值20.1万元,创造利润2.68万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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