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救济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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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0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救济 扶贫
分类号: D632.1
页数: 6
页码: 519-525
摘要: 本文介绍了德化县有着悠久的救济历史。清康熙年间曾发生饥荒,知县严居敬煮粥赈饥;乾隆八年饥荒,知县鲁鼎梅连续3年谕告全县人民种大、小麦及油菜;民国时期曾多次遭受水灾、火灾等灾害,政府曾组织救济,并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缓解人民的贫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对城乡社会救济工作进行了更加全面、系统的管理和改善。据统计,自1950年至1987年,德化县共发放救济、救灾款4786277元,稻谷27500公斤,以及棉被、衣服等物资。
关键词: 德化县 救济 扶贫

内容

第一节 救济
  一、灾害救济
  清康熙卅五、卅六年(1696~1697年)相继大饥荒,知县严居敬煮粥赈饥。乾隆八年(1743年)饥荒,米贵。知县鲁鼎梅连续3年谕告全县人民种大、小麦及油菜。六十年(1795年)冬荒,斗米千钱,途有饿殍,知县赵鼎新将情上报批准平粜。道光五年(1825年)饥荒,知县艾荣模报批平粜谷三千余石。同年.知县王源报批平粜谷二千余石。六年又饥荒,知县黄梓春报批平粜谷三千余石。光绪卅年(1904年)五月大水灾,县西双阳乡山洪暴发,知县孙鹏将灾情上报,省派周启铨携款同德化乡绅赴灾区散赈。
  民[国22年(1933年)遭水灾后饥荒,县设平粜局,每户日限一次三升(折合2.25公斤),不到一个月,由于库存不足就倒闭。24年塔雁街失火损失严重,省拨赈济款法币2000元和本地募捐法币2094元,以三成赈遭火灾店主,七成赈受灾人民,计口放赈。27年9月,省赈委会募寒衣二批,分给德化1.4万件。同年县党政军暨各社团负责人于10月7日亲赴城镇各富户劝募救济难民基金,得中镇捐得法币1000余元。又在各界劝募棉衣、寒衣,以及浔中镇负责捐制棉被,各联保捐募背心20条。29年6月,朱地乡因前年农作物,被国民党军派人全部收割,居民饥馑。德化县府拨米19担,救济朱地乡饥民。31年5月,德化县得省拨救济款关金券1万元。35年11月,成立冬令救济委员会,组织筹募冬令救济关金券500多万元,赈济谷372担。各乡镇造报赤贫名册,经社会科审查,每保选择最贫确应受赈的征属20户发放,全县受赈2660人。同月,县承善救署闽处配发救济品旧衣4大包;学校奶粉2000磅、淡奶1889磅;卫生院奶粉300磅、淡奶564磅。旧衣全部分配给全县贫苦公教人员及养济院民等,学校的分给中、小学员生,卫生院的分给赤贫征属、病民等。同年,粮食歉收,民食恐慌,省拨赋谷5000石碾成糙米,第一次分乡平粜,第二次三分一配给各社团公教人员,余给贫民。后来,因风雨灾,向省请拨赋谷1万担平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德化县救济工作自1950~1987年,共发放救济、救灾款4786277元,稻谷27500公斤,以及棉被、衣服等物资。
  1950年,三区南坦乡民房被土匪烧毁;葛坑乡解放战斗中民房火灾。为了及时解决受灾人民生活困难,人民解放军260团将晋江专署拨下救济款提出520元解决受灾户的困难。又对全县军属和地方干部家属的困难补助,发放救济1953元,稻谷2166公斤。同时结合救济城乡贫苦失业工人、贫民以及农村无秋收收入的贫苦农民。由于此时人民政权刚建立,急需救济的贫困户相当普遇,因此,发动群众开展自由借贷,计互借谷子13.24万公斤、人民币2398元、银元29枚、黄金2钱、地瓜干5190多公斤。其中一区丁溪乡就发动群众筹集义仓积谷4187公斤,自行调剂借给该乡缺粮户119户431人,并救济断炊户稻谷190公斤。
  1951年,除自由借贷外,开展节约一把米运动,各区、乡就地解决断炊户共度难关,同时着手引导群众发展生产,根据城乡不同特点,组织从事采矿、伐竹木、烧炭、米粉加工、饮食、缝纫、小摊贩、肩挑运输、小秋收(秋季到山上采野生食物和田地收获后掉失的粮食、薯类)等生产,资金有困难的给予贷款。仅1952年全县组织副业收入达62万元,初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1952年5月和7月,大雨、淫雨不断,山洪暴发时有山崩发生,大水冲毁秧苗、田地,农作物损失甚多,七区尤为严重,全区6个乡有5个乡受灾,大溪乡有102户受灾。县发动县、区各机关单位团体干部、职工,捐献歉物支援灾民和断炊户,仅城关就捐献747元,帮11户暂度难关。县根据灾情轻重发放救济歉随同捐献款下拨救济受灾户。
  1953~1954年,先后发生火灾18起,死亡2人,受伤5人,房屋大部被烧毁。当火灾发生时,县、乡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抢救,灾后给予安置和解决救济粮、款。
  1954年5月26日~6月18日,三次大雨,损失甚多,县领导分头亲自带领工作组、水利干部深入~(浔中)、四(上涌)、六(葛坑)区重点灾区检查灾情,发动抢救、抢种,对缺乏秧苗的采取户与户、乡与乡调剂,小株密植、节约用秧、抓紧再育秧;水利、水坝冲坏的先抢修,桥梁先修影响生产和交通要道,木料、资金先由公有林和乡财政解决。县及时发放救灾款,并将灾情上报,经省审核,符合全国第二次民政会议决议精神,得到减免农业税的照顾。
  1951~1955年,救济重点是对无依靠的鳏寡孤独、受灾断炊户和严重困难户。共发放救济款10万元、粮2.75万公斤、棉被137条、棉絮205条、棉花3775公斤、棉衣4822件、夹衣3820件、布2777米,共解决14899户次,34603人次。
  1958年7月15~18日和8月30日、9月4日,遭受强台风袭击,山洪暴发,溪流基涨,受灾严重的有浔中、盖德、三班、俊碧、水口、樟境、美湖等乡,灾情发生时,中共德化县委立即召集人员组织抢救。灾后发放救灾款1.08万元。
  1959年8月8日,全县普降大雨,赤水;上涌两个公社有8个大队山洪暴发,上涌公社水位超过放高水位30厘米。8月29~30日和9月10~且1日又连续发生暴雨灾害,城关超水位警戒线0.38公尺,并发生人员伤亡。县即成立抗灾生产指挥部,各公社组织抗灾突击队,协助、动员391户1379人搬离危险房屋,灾后发放救灾款物。
  1960年6月8~10日,发生台风暴风,最严重的赤水公社降雨量327毫米,暴风雨持续75小时,造成山洪暴发,溪水暴涨,屋倒树拔,损失极为严重。事后县拨救灾款2万元。
  经受上述连续多次自然灾害,德化人民顽强地与灾害作斗争,积极投入抢收抢种,节约度灾,并伸出友谊之手,于1960年捐献物资支援重灾区的龙海县,计有衣服7000多件、稻谷1000多公斤、木材200多根、毛竹4000多支、木柴1万多公斤、现金500多元,以及瓷碗、竹筷、木桶、棉被、鞋子、面巾等5万多件,还有盐菜等物资。
  19581962年,山于“大跃进”出现浮夸风和连续3年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发生水肿病、妇科病、儿童营养不良症,社会困难面扩大,仅1961年断炊户和缺粮户就达9718户,占总户数的:33.66%.31634人,占总人口的24.57%。这些年,除财政、粮食部门给予减免征购粮和大量安排回销粮外,并发放救济款52万多元(其中1961年占22.88万元)、棉被52条、被单940条、棉花6.78万公斤、棉衣1694条、卫生衣60条、新衣2612件、旧衣裤4620件、棉织品550件、W布1.53万米、棉纱26公斤、布票1.67万米,解决了3万余户次,15万多人次的困难。
  1966~1978年,共拨救济款140多万元以及衣、被、布等物资,直接分配各公社掌握使用。
  1979~1987年,全县共遭受29次强台风暴风袭击、4次雹灾、134起火灾以及千早、病虫害等,损失也相当严重。县计发放救济救灾款110多万元、救济粮55万公斤,还有衣服、棉被、日用品、化肥、水泥、钢材等物资。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对象中,除对社会上的困难户救济外,还对“五保”户、孤老、精简退职的职工以及收容遣送作了一些照顾。
  (一)五保户供养。1950年开始,人民政府各级领导就将城乡螺、寡、孤、独,列为重点救济对象。1952年对其所分得的土地,由互助组给予帮耕或代耕,嗣后采取“一包二照顾”(包食饱;照顾部分生活费用和治病)。1956年,对于缺乏劳力和丧失劳力无依靠的老人和残废社员,实行“五保”。县对“五保”户救济软下拨乡、社纳入公益金,根据划分的补助户和全保户予以分配。1981年,全县对“五保”户全而落实共297户353人,除社、队给予“五保”外,县发放救济款
  1.50万元。1982年春节。县、社、队领导登门看望“五保”户并拜年祝寿,还当场发给救济款1.13万元以及衣、被、猪肉、米粉等物资。1983年上半年,对“五保”户全面普查并发证,全县243户271人凭证按标准领取救济,生活更加有保障。为了使这年因灾减产不致降低其生活水平,每人发给救济粮25公斤。并分发“旅居日本神户华侨总会福建分会”赠送“休眠”衣料305件(含敬老院)。1985年。“五保”户226人.年由村供粮200~250公斤,零用钱每月3~10元,县、乡救济20~60元,疾病享受免费治疗,衣服每年一套,春、夏荒人发给救济谷50公斤。10月25日,县分配各乡“五保”救济款4160元元.春节,各乡开展群众性探望慰间活动,县对205人发给慰问补助2050元。灯芯绒衣各一件。
  (二)孤、老定期定置补助.除“五保”外,城乡尚有部分无依靠的孤儿(年未满16岁)、孤老,生活上确有困难的,采取定期定量补助。定补标准聿城镇每人月补1517元;农村8~10元。1972年。全县孤、老定补对象19户55人,年补1980元。1976年15户49人,年补1764元。
  1984年12户16人,年补2100元。1985年20户24人,年补2292元。1986年20户23人,年补3326元.1987年18户23人,年补3240元。
  (三)精蔺退职老职工补助。六十年代初期,国家经济遇到暂时困难,从1960年1月1日~1965年6月9日,计精简干部、职工1726人,(其中干部278人,老弱干部有42人)。1962年11月9日由晋江专署拨款3000元,补助其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224人。19631987年,陆续办理享受40%补助的有66名。还有81名不具备享受条件而生活确有困难的,每年给予适当的社会救济。1987年又采取重点补助57人3000元,其中人补65元10人;50元的47人,其余由乡给予救济解决。
  (四)收容遣送.1950年,收容遣送工作开始由民政科负责,所需费用由社会救济款支出。1958年。对于一些小偷小摸、懒汉,山公社、大队办劳动训练队,采取边学习、边劳动改造,经过训练教育72人,遣回原籍,使其转变为自食其力。1959年出现一些童窍扰乱社会治安现象。情节轻微的经教育后,遣回原籍交家长和群众监督,对7名首要的在短期内无法教育改造的,送往莆田教养院收容改造。1960年,无户粮流入的有260人,其中属本专区193人,外专区67
  人,除能通知原地派员带回116人外,其余144人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限期暂住和补办户粮或开给证明回原籍。1961年,在浔中大队设收容点,专门负责收容、安排膳宿和治病,经查明姓名、成份、住址、流入原因后,该遣送的山民政科统一遣送;无家可归的和未查明的,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与有关部门联系,暂时给予安排劳动维持生活。经查明后,陆续送回原籍。是年共收容遣送300人,对个别触犯法律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1962年共收容遣送42人,其中外省12人、外专区6人、本专区16人、本县8人。收容遣送过程中支出救济款987元,救济粮42公斤。1964年收容谴送107人,遣送费支出453元。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思想工作及治安工作的加强,后来收容遣送对象逐渐减少,这项工作由公安部门为主负责,遣送费用仍由民政部门给予解决。
  第二节 扶贫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救济工作进行改革,由救济转化为扶助生产,从扶志、扶智入手,适当解决资金,促使社会贫困户提早脱贫。
  1978~1983年,以民政局为主开展扶贫工作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1978年,全县拨出扶贫经2.75万多元.扶持街道、乡、村举办场、厂13个,吸收贫困户参加生产增加收入。1979年5月.在吸碧乡彼碧村搞扶贫试点工作,经过宜传发动,评定对象,确定项目,重点扶持贫困户23户97人,无偿拨给3000元购买幼牛13头、猪苗10头;12户分给棉衣、棉被、单衣,并解决治病的困难.同年10~12月,在赤水等14个公社的14个大队开展扶贫工作,共评出扶贫户396户2368人,拨给扶贫专款3.04万元,扶持项目有耕牛、猪苗、羊、长毛兔。还有棉衣、棉被、单衣、卫生衣、棕衣、锄头、草席等物资,以及解决修理房屋、治病等。1981~1982年,在雷峰、盖德、国宝、美湖4个公社的62个大队,评出扶贫户626户3673人,无偿扶持资金6.4万元,并增加扶持项目如饲养母猪、种植茶叶、油茶、黄花菜、柿树、紫胶树等。各部门通力协作,粮食部门供应米糠·学校减免子女入学学杂费,保健院减免看病挂号费、注射费。1983年在上涌等9个公社的23个大队,发放无偿扶持专款2.98万元,共扶持197户988人,帮助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副业生产。
  1984年11月,为加强扶贫工作领导,成立德化县双扶领导小组(扶持优抚对象贫困户、扶持社会贫困户)由一名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人民武装部、民政局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1985年9月,为扶持经济联合体,给“双扶”对象提供信息、技术指导和培训、疏通供销渠道、介绍业务等,成立“德化双扶基金会”,由一名副县长任董事长,民政局、人武部、农业银行领导任副董事长,设专人办公。从1984~1985年,共扶持21个乡次147个村次931户,无息有偿资金7万元、周转金8万元,贷款6.45万余元、自筹资金7.62万元.又支持2个联合体资金3000元、周转金2500元,支持项目有耕牛229头,羊628头,猪1771头,家禽1.32万只,水产养殖54.8亩,种植业1924亩,菇菌2040瓶,加工业10个厂以及服务行业和其他行业。
  1985年调查,全县人均年收入在200元以下的有10个贫困乡102个村,占总村数的53.7%,贫困户24907户,占总户数48.15%,贫困户人数126612人,占总人口的51.31%,1986年4月,为扶持贫困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县再次充实、扩大“脱贫致富领导小组”,由1名县委副书记任组长、1名副县长任副组长,13个部、委、办、局负贵人任领导组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职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2名,专职干部3名,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贫困乡脱贫致富工作的领导。中共德化县委从县直机关抽调55名千部,组成扶贫工作队,进驻贫困乡,同时建立领导扶贫挂钩责任制。县级领导成员、县直70个局级单位都分别建立扶贫挂钩点。各贫困乡、村也相应建立乡村领导包村、包角落、包户,党员联系户等各种形式的扶贫责任制。中共德化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贫困乡、村实地检查、现场办公及时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难题。9月,省认定盖德、赤水、上涌;市定葛坑、雷峰;县定酸碧、国宝、美湖、大铭、汤头为贫困乡。
  截至1989年,省扶持的3个贫困乡,专款专用扶持贷款指标30万元,优质化肥475吨,还批准减免农业税五年(每年近25万元)和免购国库券、乡办企业税收减免、粮食加价收购等。中共泉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扶贫办公室领导带领部门领导到扶贫挂钩点现场办公,解决扶持项目的资金、物资,以及驻乡扶贫工作队向市直有关部门争取扶持的资金和物资计有460.34万元,贴息8万元,可贷款额度200万元,平价供应钢材180吨,麦皮294.5吨,柴油119.5吨,水泥520吨,化肥1077.5吨,农用运输车2辆,农耕机2台,电视机、录相机配套4架,碾米机10套,破碎机1套,旧电动机10台,电视差转台6台。
  德化县对县定的5个贫困乡投入资金15万元,还有贴息5万元,可贷款额度60万元,平价供应优质化肥271吨,柴油421.55吨,麦皮54吨,钢材8吨,水泥35吨。同时发动县直有关部门为扶持贫困乡村脱贫解决项目资金36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对贫困乡村的优惠规定和措施;农口各单位从资金、物资、科技培训、种苗补贴、咨询服务优先扶持贫困乡发展生产;县直企事业向贫困乡村辐射产品、转让技术、横向联合等方面给予优惠,允许科技人员、技术工人承包乡镇企业或兼职、任职;文通、林业、水电等部门对乡村公路、林区公路、水电开发,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扶持;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部门都采取一些力所能及的优惠措施。扶贫资金、物资投向,均按“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相对集中,重点使用;项目挂钩,限期收益;签订合同,明确责任”的原则,集中全力以发展粮食生产为前提。发挥林、瓷、电、矿优势,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好、较快的效益。经过扶持,体现有效项目有:中低产田改造87100亩,套种玉米6055亩以及推广水稻杂交良种;造林22494亩,封山育林43.47万亩.幼林抚育28597亩,新造竹林1200亩,竹林抚育17199亩,开辟防火路、设哨所、设护林员等;省、市、县三级共投资金95.3万元,修建公路22条113.3公里;新建水电9处,电力开关站4座,52个村架设输电线路.解决11381户的照明;水利维修62条,新建饮水工程8处,受益群众15314人;种茶、果58088亩,占全县茶果总面积65.21%,总产量达万担;种植袋栽香菇257万袋,收入257万元,人均收入20.30元;创办了乡、村小企业的厂、场111家,就业人数1500人;新建中小学校舍43座,22290平方米(其中捐资办学660多万元);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413期,受训人数达17795人次;建文化站5个侧书3600多册;铺设农贸市场水泥路面6000平方米:电视差转台4座;100门自控电话机1台;以及给贫困户的种植、养殖、物资扶持等。
  通过抉持,粮食年年增产增收,人均收入也有较明显的提高,至1989年贫困乡基本口粮最低的有250公斤,最高的达到375公斤,人均收入;390元,已脱贫24533户,占总贫困户24907户的98.5%,群众温饱问题初步解决。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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