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复员 退伍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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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0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复员 退伍军人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518-51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德化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复退军人安置有具体规定,并先后成立复员、退伍、转业委员会和安置小组,在民政局常设办公室负责安置工作。1950~1987年共复员、退伍军人4586人,其中安置就业1129人,回乡生产3457人。根据军龄和家庭情况,发给生产补助大米和菜金,并组织迎送。回乡时,县派干部随行,投入运动。
关键词: 德化县 民政 退伍军人安置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复退军人安置都有具体规定,德化于1950、1952、1958年先后成立复员、退伍、转业委员会和安置小组,并在民政局常设办公室负责安置工作。1950~1987年共复员、退伍军人4586人,其中安置就业1129人,回乡生产3457人。
  1927~1954年入伍的志愿兵予以复员安置。1950年共接收荣退军人22名,复员军人20名,其中安置就业8名,回乡生产34名,安置时根据军龄和家庭情况,发给生产补助大米人均39公斤、菜金3.50元,并组织迎送。回乡时,县派干部随行,当地干部、群众敲锣打鼓、放鞭炮热烈迎接.安置后吸收他们参加农会、民兵组织,投入剿匪、土改等运动。
  1950~1957年,共接收复员军人(包括小部分退伍)615人、其中陆续提拔为干部104人,安排工矿、企事业单位职工249人,升学12人。回乡生产的,给予拨款2.37万元,帮助解决1475人次的生产、生活、住房、就医等困难问题;并为一些未婚的介绍对象,帮助其成家立业和发展生产。
  复员、退伍军人回城乡后,积极参加工会、农会、民兵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队积极培养其入党、入团。据1958年统计,复员、退伍军人中被评为劳动模范的49人,出席省、地、县积极分子510人次,其中1953年第五区阳山乡陈敬辉光荣赴京出席全国劳模大会,参加国庆大典。安排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任县部长级职务的9人,科局级的15人,股级的9人。回乡参加生产的,据1985年统计,担任村级干部的有266人,其中村支部书记54人,村主任30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44人,民兵营长138人,还有安排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154人。
  退伍军人安置原则是“从那里来,回那里去”。对义务兵退伍的安置重点在农村;城镇退伍兵都安排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工作。从1958~1987年,共接收退伍军人3971人,安排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972人,其中家住农村的志愿兵8人,对越自卫反击战荣立二等功的2人,三等以上残废军人6人,都视同城镇办法安排工作。
  退伍回乡军人,生产、生活有困难的,一般由乡、村给予照顾,困难较大的,县在常年优抚经费和社会救济款给予适当解决。仅1981~1985年,就拨补助款1.31万元,木材76立方米,帮助114人修建房屋115间。
  对部分掌握一定技术的退伍军人,都根据其专长予以安排,特别是在王979年后,部队增加培养了部队和地方都能适用的两用人才。全县从1980~1987年,共安排退伍的军地两用人才450人.其中有汽车驾驶员86人,推土机驾驶员9人,汽车修理工16人,卫生员24人,还有电器维修工等等。对于家住农村的退伍军人,县、乡都根据在部队所学专长,推荐介绍给县、乡有关单位聘用,回农村的根据各自优势、专长,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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