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民陪审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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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48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人民陪审员
分类号: D915.1
页数: 1
页码: 5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人民法院在一审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案件期间同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解放初期,德化县在审判“土改”、“镇反”案件时临时聘请人民陪审员。1954年和1963年,德化县举行普选选出人民陪审员。1980年恢复人民陪审员制度,1987年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选出71名人民陪审员,其素质和法律水平比以前历届均有提高。
关键词: 陪审员 德化县 制度

内容

人民法院在一审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期间同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
  解放初期,德化县在审判“土改”、“镇反”运动的案件时,临时聘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1954年,德化县举行第一次普选,选出人民陪审员136名。1963年,德化县举行第五次普选,选出人民陪审员210名。
  “文化大革命”期问,中止人民陪审员制度。1980年,县第九届普选时恢复人民陪审员制度,选出人民陪审员243名。1987年,德化县第十一届普选时,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法则,全县选出人民陪审员71名,其中男性62名,女性9名。这届选出的人民陪审员,知识结构、人员素质、法律水平比以前历届均有提高。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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