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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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4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事审判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1
页码: 5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人民法院自1950年10月成立司法科,开始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先后成立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受理审结民事案件,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至1987年12月,共受理民事案件1474件,审理判决202件,调解835件。
关键词: 民事审判 德化县 审判

内容

1950年10月,德化县人民政府司法科成立,开始受理民事诉讼案件,至1952年10月,取消建制,县司法科共受理审结民事案件613起。1952年12月,德化县人民法院建立民事审判庭,专门负责民事审判工作,并培训民事调解员113人,至1968年5月,共审结民事案件2287件。此后,民事审判工作山德化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处民事组负责。1973年1月,县人民法院恢复建制,民事审判庭随之恢复。1973年至1987年12月,为方便民事诉讼和就地审判工作,先后恢复组建赤水、上涌、雷峰、城关4个人民法庭,至1987年12月,全县(不含林业庭)共受理民事案件1474件,审理判决202件,调解835件。
  1952年11月,县人民法院为更好地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成立来信来访接待室,配备专职干部,受理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1966年后,来信来访工作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被迫中止。1978年后,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工作重返正轨,县人民法院重新建立来信来访接待室,配备专职干部,加强联系群众信访工作。自恢复至1987年12月,共接待来访5009人(次),处理来信12704件。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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