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化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0478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中诉复查 |
分类号: | D916.3 |
页数: | 2 |
页码: | 506-50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在1979年1月后,对“文化大革命”中及以前的案件进行复查,平反了37起冤假错案,改诉、撤诉了9件普通刑事案。从1983年到1987年,县检察院复查了275件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此外,县检察院还加强了信访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1601件,接待群众来访559人(次),向法院起诉13件。在1979至1987年间,县检察院发挥了审判监督作用,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2件县人民法院判决畸轻或运用法律错误的刑事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均重新作出判决。附:复查案例介绍了陈元积被冤案的过程以及县检察院复查后平反的情况。 |
关键词: | 中诉复查 德化县 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