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消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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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470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消防
分类号: D035.36
页数: 2
页码: 503-2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在民国时期就建立了第一支义务消防队,之后经过多次整顿和扩充,至1987年12月,全县共有18个社(镇)义务消防队,共有队员567名。德化县消防中队自建立至1987年12月,共参加消防救火70起,挽回损失数百万元。
关键词: 消防管理 德化县 消防

内容

民国24年(1935年)6月,德化县商会组建德化第一支义务消防队。民国29年,消防队移交给县警察局管理。民国36年,城关设立义务消防队。1950年春,县公安局接收了城关义务消防队。同年对原消防队进行整顿后,由德化城关派出所组建为城区义务消防队,下设4个组。1951年7月,对城关消防队再次整顿、调整、扩充,共有队员38名。工965年4月,县公安局组织城关、赤水、工矿企业的义务消防队员96名进行正规演习训练;5月,县公安局配备专职消防警察3名。1974年,县公安局设立消防股,专门担负县消防工作的管理。1979年,全县建立18个社(镇)义务消防队,共有队员567名.1980年3月,组建德化县消防中队,成员为现役军人,配干部2名、义务兵12名。1983年,消防中队更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德化县消防中队”。德化县消防中队自建立至1987年12月,共参加消防救火70起,挽回损失数百万元。
  附火灾案例:火烧大成殿
  “文化大革命”时,德化第一中学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孔庙大成殿作为校办工厂车间使用,并储放易燃品溶液.“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继续沿用。1979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该厂电机组长到殿内提取部分硝基漆稀释液(夭乃水),倒取后违反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点燃蜡烛滴封桶口,导致混合气体引燃爆炸,酿成大火。城关义务消防队及邻近的师生、干部、群众闻警赶赴现场救火,至下午四时将大火扑灭,制止了烈火向周围建筑群蔓延,但占地388平方米的大成殿古建筑物及殿内一切物资,烧为灰烬,损失4万多元,职工5人被烧重伤。各级党、政、军领导非常关心这些伤员的生命安危,福州部队派出直升飞机将5名伤员运到福州医院抢救,除一名女工抢救无效死亡外,其余4人得以救活。
  肇琳者受到刑事惩处.判处徒刑一年(缓刑)。并告示全县,防范火灾。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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